1、在入口处进行模块化、标准化设计,主体形象中间是警徽,两边是“校园”,右边是“警务”,遇到有挑棚时,则三面围合,H最小值不低于50公分,中间按照给定比例制作,两边根据现场尺寸制作;可以根据实际效果,制作两面或多面相同的“横式标牌”。(二)坚式标牌规格185CM35CM。标明“慈溪市公安局XX派出所XX学校警务联络室(点)”,悬挂于警务室外墙上。 (三)挂式灯箱挂式标识灯箱标准:高46CM90CM17CM,报警电话为110,及属地派出所报警号码,上下排格式。(四)门面在警务联络室(点)入口处进行标准化居中设计安装,横式标牌。门口左侧悬挂竖式标牌,其比例根据现场尺寸设计安装,挂式灯箱悬挂于警务联络室
2、(点)醒目位置,高度视建筑比例或现场特点而定。(五)窗户(六)墙裙 (七)墙面 建筑外立面墙面原则上为白色。也可以根据学校(幼儿园)原有整体建筑风格保持不变。注:以上窗户、墙裙、墙面要采用知名品牌外墙防水涂料涂刷。以保证其长久效果。(八)警务宣传栏在学校门口或警务联络室(点)附近设置警务宣传栏(也可利用校园内已有宣传窗作为警务宣传栏),警务宣传栏应定期刊出校园内可防性案件发案动态、安全防范对策、重要警务工作成果、政策法律知识、道德规范等。可以参照如下示图:(九)警务公示牌尺寸:50CM32CM(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调整)。置于警务联络室(点)内墙上位置,公示内容包括联校民警、校园保安的照片、
3、姓名、职务、电话,便于校园师生、群众及时联系和监督。监督电话为该校(园)校长(园长)办公室电话。(十)职责制度牌550CM800CM(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调整)。其中公安机关八项措施为选挂内容,学校(幼儿园)可以根据墙面实际情况自行取舍。学校门卫制度内容可以由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各自校园实际情况制定。 校园警务联络室(点)各项职责制度校园警务联络室(点)应在室内墙上醒目位置张贴警务公示牌、公安机关八项措施、警务联络室工作制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职责、保安职责、学校门卫制度等标牌。(一)公安机关八项措施为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责,制定
4、以下工作措施。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2、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3、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4、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二次。5、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警维护校园门口道路和交通秩序。6、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行,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7、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
5、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8、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二)警务联络室工作制度1、做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内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开展校园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助做好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等。2、加强重要时段护学工作。整合社区民警、交警、协辅警、城管、学校保卫干部、专职保安、值班教师、家长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或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集体出游或其他重点时段的护学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护学
6、岗工作质量。3、开展校园师生安全法制教育。配合学校(幼儿园)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禁毒、防范意外伤害和人身侵害等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开展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协助学校组织开展紧急疏散、防空演习、反恐防暴等应急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4、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管理,在校园周边50米内的违停、违规设立摊贩等有协助执法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配合学校(幼儿园)做好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办理调处。(三)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职责1.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有关要求
7、,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切实做好“警校共育”工作。2. 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合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3. 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协助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平安和谐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4. 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8、,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5. 配合案侦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6. 协助学校沟通与社会、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7. 按照学校所在地镇乡,街道综治委(办)的工作要求,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四)保安职责保安人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联校民警、学校指导下开展工作。1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落实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2检查进出校园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但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3、开展校园内部
9、巡逻工作,按规定时间、路线、地段开展巡逻活动,发现可疑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4、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全副武装在校门口执勤,维护学校门口交通等秩序。5按照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工作预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消防”等措施,熟记报警、火警、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民警联系电话。6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及周边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7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校园大门周围的治安秩序。8协助公安机关作好出租房屋和人口管理工作,主动向联校民警汇报各类治安信息。(五)学校门卫制度为创建“平安校
10、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卫制度如下:1.我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须佩戴校牌。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会客,特殊情况必须凭班主任老师开据的有效假条到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3.外单位集体到校参观学习,参加有关活动,需事先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按预定时间集中进入。4.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5.外单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行驶,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推行。6.门卫对非本单位来访办事人员要主动询问,登记有效证件,或让其出示临时出入证,未经允许不得让其进入校园。7.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保安人员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迅速报告学校领导。8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秩序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9.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