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附件1无锡市锡山区2007年度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资金补助暂行办法为加强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促进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度跨省份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710号、苏财社200754号)及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区2007年度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资金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法。一、补助对象2007年度锡山区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资金补助对象,是指在经确认的用人单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职业学校
2、接受教育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及其相应证书,并在我区城镇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二、补助项目和标准(一)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培训项目1、我区用人单位对已在本单位就业的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培训后取得证书的人数和相应等级,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用人单位资金补贴。2、资金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300元/人、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400元/人、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500元/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800元/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3、)1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150元/人。(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的职业培训项目1、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对按计划招收拟在本区就业或已在用人单位就业的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培训后取得证书的人数、相应等级和就业率对培训机构实行资金补贴。2、资金补贴标准:(1)职业技能培训: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培训科目及收费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创业培训:按本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三)职业学校开展的职业技能教育项目1、我区职业学校与外省市学校实行联合办学或招收跨省份农村生源开展职业技能教育
4、,其学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含中级)并在我区就业的,可按取得证书的人数和相应等级对学校实行一次性资金补贴。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400元/人、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500元/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800元/人。三、补贴方法(一)用人单位的培训资金补贴方法根据用人单位开展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数和申报办法,按照补贴资金标准全额给予用人单位。(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培训资金补贴方法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对拟就业人员开展培训实行分段补贴。第一阶段是开展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及其相应证书的人数和申报办法,按照补贴资金标准的80%给予培训
5、单位补贴;第二阶段是对参训人员在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率达到60%以上的,或者创业培训后6个月内在本市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申报办法结清培训补贴余额。未达到上述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标准的,按照实际就业或创业人数给予20的余额。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对已在用人单位就业人员开展培训实行一次性补贴。(三)职业学校的职业技能教育资金补贴方法根据我区职业学校开展学制教育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的人数和申报办法,按照补贴资金标准全额给予职业学校。四、申报材料(一)用人单位职业培训资金补贴申报用人单位申报职业培训补贴,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核发证
6、书花名册、用工录用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资金补贴申报1、职业技能培训资金补贴申报。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对拟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补贴,按照上述分段补贴办法,第一阶段资金补贴申报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办班审批表、培训协议书、核发证书花名册、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第二阶段资金补贴申报须提供参训人员的被用人单位录用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它有效就业证明等证明材料。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对已在用人单位就业人员开展培训补贴,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办班审批表、
7、培训协议书、核发证书花名册、用工录用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创业培训资金补贴申报。有资质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创业培训补贴,按照上述分段补贴办法,第一阶段资金补贴申报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办班审批表、核发证书花名册、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第二阶段资金补贴申报须提供培训后已自主创业人员花名册、在本市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教育资金补贴申报职业学校申报职业技能教育补贴,应在学生毕业后6个月内申报。申报补贴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培训补贴申请表、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学生录取花名册、核发证书花名册、劳动合
8、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五、审批方法我区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资金补贴审批采用申报、审核和复核的方法进行。(一)申报培训单位根据上述补助对象、补助项目和标准、申报材料的要求申报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资金补贴,应针对补助项目所必须提供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申报。(二)初审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受理职业培训资金补助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三)审核区劳动保障局财务基金监督科、培训科及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资料进行审核。(四)复核区财政局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申报材料经复核通过后,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划拨区“区促进就业资金”后
9、拨付到各培训单位。六、有关要求(一)建立劳动力市场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项目发布制度锡山区职业介绍所通过市场需求分析预测、企业调研等方法,确定劳动力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的培训项目和企业产业、产品升级换代对劳动者技能要求提升的工种(岗位)培训项目,并定期向社会发布。(二)强化培训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开展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的重点,是对未就业者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就业和对已就业者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实现素质就业,各培训单位要坚持“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原则,采取校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订单”或“定向”培训,实现培训就业的良性互动。要做好培训后跟踪服务和就业指导工作,把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就业后服务
10、融为一体。(三)严格职业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补助资金以中央、省下达的跨省份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专项补贴资金为主要来源,资金不足部分可从区“促进就业资金”中调剂,当年补贴资金结余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四)加强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的监督检查根据建立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统计数据输入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加强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管理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资金使用效果不显著或违规使用的地区和培训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七年十月
11、三十一日附:无锡市劳动力市场紧缺的职业(工种)从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各地区需求大于求职缺口最大与需求小于求职缺口最小的职业排行情况看,供不应求的工种主要有:1、服装缝纫工;2、纺织针织染色工;3、餐饮服务员;4、中餐烹饪员;5、家政服务员;6、建筑安装工;7、焊接工;8、机械冷加工;9、电子装配工;10、运输车辆装配工;11、仪器仪表装配工;12、特种加工设备操作工;13、保险业务人员;14、加工中心操作工;15、物业管理;16、营销员;17、冷作钣金加工;18、维修电工;19、汽车维修工;20、电动车装配工。附件2无锡市锡山区2007年度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介绍补贴资金补助暂行
12、办法为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充分发挥就业政策的积极效应,提高职业介绍补贴补助资金使用效果,促进跨省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710号、苏财社200754号)及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区2007年度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介绍补贴资金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锡山区2007年度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介绍补贴申报审核制定本办法。一、职业介绍补贴项目及标准凡锡山区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参加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政府劳务协作项目专项招聘活动的其他社
13、会职业介绍机构,向跨省份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成功介绍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80元标准实行一次性补贴。二、补贴申报我区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参加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政府间劳务协作专项招聘活动的其他社会职介机构,在按规定申报职业介绍补贴时,应填写无锡市跨省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职介补贴申请表和申报职业介绍补贴诚信承诺书,并提供免费介绍成功人员花名册、录用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符合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免费职业介绍证明材料,于每季度末20日前,集中向锡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综合科)进行申报。三、补贴审核拔付补贴经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报区财政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按规定直接拨付给各职业介绍机构。各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时,只能按每位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计算,不得重复申请。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骗取职业介绍补贴的职业介绍机构及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