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校学20138号关于办理20122013学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 20122013学年度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已开始办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通过2012-2013学年贫困生资格认定、未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且目前无不及格课程的2012年入学的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二、申请材料(一)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说明:包括申请人本人、出具家长意见书的家长(监护人)、见证人一(年级辅导员)和见证人二(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等4个相关角色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保证在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亦可),正反面复印(A4纸)。(二)家庭户口簿复印件说明
2、:复印户主那一页以及本人所在的那一页。(三)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要求原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中民政部门公章应按要求盖印)说明:中国银行认可的署名公章1、*镇(乡)民政局2、*镇(乡)民政办公室3、*镇(乡)人民政府中国银行不认可的几种署名公章1、*镇(乡)民政业务专用章2、*镇(乡)民政专章3、*镇(乡)民政局学生贫困证明专用章4、*镇(乡)民政局贫困户专用章5、*镇(乡)人民政府工作办公室6、其他行政级别不够的署名公章(五)家长意见书(见附件二,要求原件,在名字上加按右手大拇指红色手印)(六)农户申明(见附件三)(七)个人成绩单说明:申请人确认本人
3、成绩符合申请助学贷款条件,学校统一打印所有申请人成绩单并附入移交清单,不需申请人本人打印。(八)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推荐表说明:登陆广西学生资助网助学贷款申报系统http:/210.36.80.99/dk/,按要求填写后即可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审批表和推荐表。(九)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见附件四)(十)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使用授权书(见附件五)三、申请流程(一)申请人准备助学贷款所需资料,包括自行办理桂林市中国银行贮蓄卡(3月18日前)。(二)登陆广西学生资助网助学贷款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36.80.99/dk/,填写并打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推荐表(3月18日前)。(三)学生
4、填写打印国家助学贷款授信文件移交清单(见附件六),并按目录顺序装订后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填写2012-2013学年度中国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七),连同学生贷款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其中附件七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zzzx(3月20日前)。(四)为避免合同、借据填写出错,学生资助中心将组织申贷学生统一填写合同和借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五)学生资助中心审查材料、盖章,报中国银行桂林高新支行审批。四、说明(一)除借据外,所有材料都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填写,材料如有任何涂改,填写人都必须在涂改处签名并加按右手大拇指手印。(二)家长意见书不得代
5、写代签,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贷款资格。(三)学校推荐表须贴附借款人2寸正面免冠彩照一张。(四)除借据手印按在名字旁外,其它手印均应按在名字上或涂改处。(五)所有上交材料一律为A4纸,非A4纸材料贴在A4纸上。(六)贷款期限=标准学制年限+毕业后还款期限(最多6年),本次助学贷款从2012-2013学年起贷(原则上贷款金额是100的整数倍,但每学年最多不超过6000元)。考虑到学生毕业后还款的压力及违约情况,要求毕业后还款期限在3年以上(建议填6年)。(七)借据上的贷款期限(年)、贷款最后到期日的年份、贷款期数(月)、借款用途以及备注栏中的院系、专业、学号、联系方式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借款金额应写明
6、是人民币,并注意正确书写金额大写汉字。借据不得涂改。(八)助学贷款年贷款利率为7.05%。在校期间标准学制年内,贷款利息由学校和自治区财政承担,休学、续读期间及毕业、退学后的利息由本人承担。(九)上交材料时,申请人需用铅笔将贷款合同号、姓名、学号写在合同的左上角。由于本次贷款申报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日程安排,及时开展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并认真细致地指导学生按照要求填写、准备相关材料,不明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290270,联系人:张欣老师。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家长意见书 3、农户申明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5、征信报告授权书6、国家助学贷款授信文件移交清单 7、2012-2013学年度中国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学生工作处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