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项目辐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XXX项目辐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30条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二、申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
2、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三、申报材料1、该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准文件;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四、办理程序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或整改内容完成后,建设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项目辐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试生产的核技术应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核技术应用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辐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五、办理时限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有关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起30日内,组织对申请
3、核技术应用项目辐射环境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是否通过验收的决定。六、联系电话:省环保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电话:省环保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附件: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项目地点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环保部门填写收到申请日期编号省环境保护厅制说明一、本验收申请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编制。二、本申请表为建设单位申请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需在正式申请验收前由建设单位按要求填写。三、表格中未尽事宜可另加附页说明。在封面页上建设单
4、位需加盖公章。本表一式5份。六、本申请表主送负责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正式审批后分送有关部门存档。处理放射性伴生矿的建设项目不属于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该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参照使用本格式,但不填写只有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才需填写的内容。表1项目名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类别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其它(示以)环评报告(书)表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辐射防护投资万元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建设时间投入试生产时间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环保验收监测时间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放射源核素名称数量活度(MBq)类别工作场所(位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MBq)
5、级别工作场所射线装置名称数量管电压(Kv)/管电流(mA)类别工作场所(位置)表2验收项目执行情况环境保护手续申报登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安全许可证规章制度机构建设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管理程序同位素及射线装置源使用程序人员安全培训计划事故应急方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辐射防护用品工作场所放射性标志布局放射源暂存库屏蔽监测仪器排风安全连锁装置-放射性废物废放射源数量贮存情况废物形状重量贮存情况其他贮存情况监测数据监测内容点位数值点位数值点位数值剂量率X剂量率中子剂量率表面污染表面污染废水总、总浓度空气氡及子体浓度年有效剂量职业人员公众表3主要辐射环境问题及放射源使用情况简介:表4验收组意见:验收组长(签字)年月日表5验收组成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表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