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脉动测试地基动力特性测试地脉动测试地基动力特性测试6 地脉动测试6.1 一般规定6.1.1 本章适用于周期在0.11.0s、振幅小于3m的地脉动测试,为工程抗震和隔振设计提供场地的卓越周期和脉动幅值。6.1.2 测试结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测试资料的数据处理方法及分析结果; ()脉动时程曲线; ()富氏谱或功率谱图; ()测试成果表。6.2 设备和仪器6.2.1 地脉动测试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通频带应选择为140Hz;信噪比应大于80dB;()低频特性应稳定可靠,系统放大倍数不应小于106;()测试系统应与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相配接。6.2.2 传感器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要求外,
2、也可采用频率特性和灵敏度等满足测试要求的加速度型传感器;对地下脉动测试用的速度型传感器,通频带应为125Hz,并应严格密封防水。 6.2.3 放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采用速度型传感器时,放大器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的要求; ()当采用加速度型传感器时,应采用多通道适调放大器。 6.2.4 信号采集与分析系统宜采用多通道,模数转换器(A/D)位数不宜小于12位;曲线与图形显示不宜低于图像清晰度指标(VGA),并应具有抗混淆滤波功能,低通滤波宜为80dB/oct,计算机内存不应小于4.0MB,并应具有加窗功能和时域、频域分析软件。 6.2.5测试食品应每年在标准振动台上进行系统灵敏度系数
3、的标定,以确定灵敏度系数随频率变化的曲线。6.3 测试方法6.3.1 每全建筑场地的地脉动测点,不应少于2个;也可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测点数量。 6.3.2 当记录脉动信号时,在距离观测点100m范围内,应无人为振动干扰。 6.3.3 测点宜选在天然土地基上及波速测试孔附近,传感器应沿东西、南北、竖向三个方向布置。 6.3.4 地下脉动测试时,测点深度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布置。6.3.5 脉动信号记录时,应根据所需频率范围设置低通滤波频率和采样频率,采样频率宜取50100Hz,每次记录时间不应少于15min,记录次数不得少于2次。6.4 数据处理6.4.1 数据处理,宜作富氏谱或功率分析;每个样本
4、数据宜采用1024个点;采样间隔宜取0.010.02s,并加窗函数处理;频域平均次数不宜少于32次。 6.4.2 场地卓越周期应根据卓越频率确定,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T1/f (6.4.2)式中T场地卓越周期(s); f卓越频率(Hz)。 6.4.3 卓越频率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按谱图中最大峰值所对应的频率确定; ()当谱图中出现多峰且各峰的峰值相差不大时,可在谱分析的同时,进行相关或互谱分析,以便对场地脉动卓越频率进行综合评价。 6.4.4 脉动幅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脉动幅值应取实测脉动信号的最大幅值; ()确定脉动信号的幅值时,应排除人为干扰信号的影响。附录A 激振法测试地
5、基动力参数计算表A.0.1 当根据激振法测试的结果确定地基动力参数试验值时,可按附表A.0.1-1A.0.1-5的格式计算。 A.0.2 当根据激振法测试的结果确定地基动力参数设计值时,应按附表A.0.2-1、A.0.2-2的格式计算.附录B 振动衰减测试记录表附录C 波速测试记录表C.0.1 当根据单孔法测试的结果确定压缩波与剪切波波速时,宜按附表C.0.1-1、C.0.1-2的格式整理。 C.0.2 当根据跨孔法测试的结果确定压缩波与剪切波波速时,宜按附表C.0.2-1、C.0.2-2的格式整理。 C.0.3 当根据面波法测试的结果确定瑞利波波速时,宜按附表C.0.3-1、 C.0.3-2的格式整理。 附录D 循环荷载板测试记录表附录E 振动三轴和共振柱测试记录表E.0.1 当根据振动三轴测试的结果确定试样的动力参数时,宜按附表E.0.1-1、E.0.1-2的格式计算。 E.0.2 当根据共振柱测试的结果确定试样的动力参数时,宜按附表E.0.2-1、E.0.2-2的格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