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甲方通过协议方式向乙方出让位于中国-东盟经济园区_ 工业园内的工业用地_亩,出让价格_万元/亩,具体位置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和土地出让合同书。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于_年_月_日前支付土地款的_%,即_万元人民币;余额_万元人民币分_期支付,第一期于投产后半年内支付_%,即_万元人民币,第二期土地款,即_万元人民币于投产后_年内付清。四、按照甲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乙方项目推进的可能性,本项目应于_年_月_日前竣工投产。五、甲方保证建设用地符合甲方的总体规划,并保证周边没有土地纠纷,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并积极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的一切便利条件。六、甲方将本项目作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看待,项目报批
2、及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指派管委会的相关部门和专人办理,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及费用。七、甲方承诺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沿海开放城市和西部大开发的税费优惠政策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税费政策。八、甲方负责将水、电接至乙方厂区红线图边。九、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为本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十、甲方承诺积极向乙方推荐客户,协助拓展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十一、甲方承诺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工作。十二、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个工作日内作出该项目用地红线图,乙方拿到红线图须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开工建设_ 日后甲方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十三、乙方负责厂区红线图内排水、排污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国家环保
3、排放标准。十四、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手续。十五、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缴纳各种税费。十六、乙方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间,该土地用于建设_ 项目及后续发展项目,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符合工业产业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可用于其他项目的开发。十七、乙方同意通过xxxx投资区职业介绍所优先招收当地非技术工种合同工人。十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二十、本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否则本合同无效。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_ 代表人: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项目投资合同篇2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_乙方:_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乙方是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主产品_、年产量_、总投资_、注册资金_、注册日期_、开工日期_、投产日期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5、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面积约_平方米,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第二条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
6、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 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
7、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4.3项
8、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第五条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万元人民币。5.2按 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
9、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第十条法律管辖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
10、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住所:联系电话:项目投资合同篇3居间方:住所: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投资居间服务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一、委托事项及其具体要求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的投资项目,促其签订合作协议,成立“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二、居间期限从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7月19日,若期限届满后仍未取得“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的,双方合同即告终止,乙方与任何一方再成立任何公司
11、,甲方均无权收取居间报酬。三、居间的报酬计算方式1、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与甲方介绍的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关联公司就前述项目签订的合作协议,在该协议签订并在当地工商局递交办理“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所须资料时,乙方应将甲方列入“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占公司股份15%,以后的分红作为甲方此次的居间报酬。2、在“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三年后,甲方应无条件将其所占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乙方,否则甲方应按当时所占15%股份的市价给予乙方补偿。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投资项目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
12、实性。3、甲方应忠诚勤勉,努力促成合同的成立,并如实向乙方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五、保密义务乙方承诺对本合同及其内容、居间过程中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六、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指明了合作方的身份或其他有关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撤销本合同,但在3个月内合作无实质性进展的除外。七、在签订本合同3个月内,乙方与拟合作方就成立“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实质性进展,实质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就成立签定合作公司意向书、或者框架协议、或者已草拟完毕公司章程,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八、争议解决条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约定1、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非因甲、乙方任何一方责任而致目的不能实现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投资合同篇4合同编号: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合同纠纷案件的咨询和委托,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