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验收管理服务制度1.0目的规范装修管理,维护小区安全,维护业主利益。2.0范围适用于各服务处(大厦)装修过程的控制。3.0职责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装修管理工作。4.0程序4.1装修申报及审核4.1.1申报:房屋进行装修须由业主、承建商提前到物业服务处申请,并按流程如实提交房屋装修书及相关资料;4.1.2审核:申请人应向物业服务处提供承建商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该单位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电气图、给排水图等,比例1:100)。4.2费用收取4.2.1装修前须向物业服务处缴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4.2.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环卫部门定价向住户收取(若有拆墙须增收拆墙垃圾清运费);4.2.3
2、装修管理服务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日0.02元。(预交90天;)4.2.4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5元/张,出入押金20元/张; 4.3装修时间4.3.1小区每日装修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9:00之前不得进行有噪音施工。服务处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调整施工和审批时间;4.3.2装修期限不超过90天。因特殊原因延长工期的,须到物业服务处办理延期手续,无正当原因拖延工期、又未办理延期手续,每超过审批期限一天将按50元/天/户的标准扣除装修违约金。4.4承重结构4.4.1房屋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柱、梁、板等)的位置、尺寸、强度、负荷都是经过严格计算得出,任何情
3、况下都不得随意凿打,更不能开洞或开门;4.4.2在装修过程中,沙石、水泥等材料必须分散堆放,不得超出楼面负荷载高计值1.5KN/,地面装修材料不得超过5cm。4.5煤气管道4.5.1室内的燃气管道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改动,需书面报服务处、相关主管部门,经核准后方可实施,其施工由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4.5.2所有煤气开通点火,须报请煤气公司实施,热水器、灶台、厨柜安装及使用须遵守国家有关规范。4.6电气线路4.6.1电线的敷设和电器的安装,必须聘请持有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按规范操作;4.6.2电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的负荷;4.6.3安装家居智能系统及设施,须在装修前布
4、线,并保证弱电系统及管线完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4.6.4可视对讲器四周应预留5cm位置,以便日后安装。4.7给排水4.7.1给排水的管道的改造和施工必须先向物业服务处报批方可施工,并且要保证小区公共用水及相住户家中管道的正常使用;4.7.2装修时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水道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厨房、洗手间、阳台(阳台地面的装鉓不得高于门窗轨道)等部位,施工时应注意防水处理。如因施工原因破坏防水层造成楼板及墙休漏水,由业主、承建商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4.7.3严禁凿打管道井及排烟管道,由施工原因导致管道堵塞、渗漏、承建商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及一切费用;4.7.4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5、,所有排污水管检查口、清扫口、必须预留活动检查口。4.8装修材料4.8.1装修材须采用防火、环保材料、凡离开梁位的新砌墙体必须用轻质材料;4.8.2所有装修用砂石、砖等装饰材料袋装后方可进入物业单位(包括装修垃圾的清运),若装修材料在运送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承建商需在指定时间修复,同时需承担一定数额违约金,装修散料必须堆放小区指定点;4.8.3所有载货车辆必须状况良好、外观整洁,不得碍整个小区的观瞻;4.8.4搬运装修材料必须使用服务处指定的电梯上下。4.9外部装修4.9.1为维护物业整体美观,按政府法规,本小区所有房屋不能安装户外防盗网、防盗门,不得搭建露台、阳台、底层花园,不得改变其功能、
6、外观及风格;4.9.2外墙门窗不得改变原有设计,不得在楼道摆设神龛等物品,妨碍其它业主通行及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晒衣架必须安装服务处指定的位置。4.10空调系统4.10.1空调机外机必须在小区的统一规定位置上安装;4.10.2空调冷凝水必须排放到冷凝水收集管内;4.10.3空调室外机架的外型和颜色必须符合小区的统一要求,并做好防锈处理。4.11治安、消防安全4.11.1房屋装修期间,业主应要求承建商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2个4公斤以上灭火器,(灭火器亦可以在物业服务处客服部前台租用);4.11.2油漆等易燃材料必须和电源、火源隔离,瓶装易燃易爆气体进入小区必须向服务处申请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禁止在
7、现场吸烟、烹煮食物;4.11.3承建商须严格按照消防治安责任书所有条款实施装修。4.12装修现场管理4.12.1严把出入关,杜绝无序状态。4.12.2加强巡视,防患于未然。4.12.3控制作业时间,维护业主合法权益。4.12.4强化管理,反复核查。A. 要检查装饰装修项目是否为已登记的项目:要检查装饰装修项目是否申报;检查装修装饰物业的内容、项目有无私自增加,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新增装修装饰项目的,须指导用户及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B. 要检查施工人员的现场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如埋入墙体的电线是否穿管、是否用合格的套管,施工现场的防火设备是否配备,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现场的材料堆放是否安全;垃
8、圾是否及时清运,有无乱堆放,装修户门外是否保持清洁卫生等。4.13保修责任4.13.1装修承建商根据与业主的装修合同负责保修期内的装修工程保修责任;4.13.2对于装修原因给小区公共设施、通道及隐蔽工作造成的问题,物业服务处享有责任追索权。4.14违约处理4.14.1在装修过程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除限期修复外,物业服务处享有采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停止该户的装修,并收取违约金50-5000元,情节严重的物业服务处有权向有关主管机构提出诉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建商自行负责;4.14.2在装修过程中严禁高空抛物,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装修承建商/业主负责,情节严重的交由执法部门处理。4.15查验4.15.1房屋装修完毕后及时通知物业服务处进行查验;4.15.2查验进出现违章项目,如损坏结构、加封阳台、破坏外墙、安装防盗网、安装空调不按规定,卫生间、厨房出现渗、漏、堵等,物业服务处有权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者,物业服务处不予查验,并保留对上述违规行为实施处罚权利;4.15.3自装修查验合格60天后,使用未出现质量问题免息退还装修保证金。5.0相关记录装修申请表施工出入证装修许可证装修监管巡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