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洋县沙河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洋县沙河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实施日期:二一七年十二月第5页,共7页目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车辆管理3第三章 车辆使用4第四章 维修保养5第五章 附则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车辆管理第一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第二条 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第三条 每车设置
2、车辆调度派车单,使用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第四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保管好加油小票,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第三章 车辆使用第五条 车辆使用范围(1) 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2) 接送公司宾客;(3) 由武汉往返项目公司。第六条 车辆使用程序(1)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3、公务用车,沙洋县境内用车,使用人向车辆管理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调度派车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由车辆管理人审批调派;沙洋县境外用车,使用人在钉钉上发起用车申请,由部门领导同意董事长同意后,填写车辆调度派车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由行政部调派。(2) 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3) 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调度派车单上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验收。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第八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
4、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第十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罚。第十一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第四章 维修保养第十二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