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池承包施工合同甲方: 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王XX(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XX项目水池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名称:XX项目。二、工程地点: XX规划制指定区域。三、工程内容和规格:新修水池共计 1 个。四、施工要求:1.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2.水池施工质量达到XX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五、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六、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七、工程施工单价: 1、水泥标砖单价:0.5元/块(规格:240*115*53 ;按国家规定 ) ;2、内粉单价:14元/m2 (含打底、
2、抹灰、青光三道工序);3、混凝土垫层单价 :15元/m2 (含浇筑、青光);以上工序施工完毕,试水一周合格后双方现场签字同意完善验收手续。 八、结算及付款:1. 乙方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验收合格后,在施工完毕当月25日前由乙方提交工程款付款申请及验收合格签字资料至甲方财务,甲方在次月5日完结付款(周末、法定假日顺延)。 九、甲方责任:1.负责施工用材料进场到施工指定区域;2.协调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3.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十、甲方权力:甲方发现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施工合同、有权拒付工程款、有权要求乙方作出经济赔偿:(1)工程转包;(2)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
3、滞后或者不能按期完工交付使用;(3)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4)不遵中吉殡仪馆项目部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十一、乙方责任: (1)认真组织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2)认真履行合同承诺,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按时竣工交付使用;(3)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规范要求,按图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质量;(4)加强安全施工教育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的安全责任负全责。十三、乙方权力: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十四、违约责任:1.乙方延误工期,不能在时限规定日期竣工并验收合格的,按日承担 元的违约责任(累计计算)。2.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修
4、,直至合格,并承担返修的所有费用。由于返修造成的工期延误,也应按上述规定赔付逾期违约金;3.质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日内进行维护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4.甲方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途停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由建设单位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结算并支付工程款,承担相当于所欠金额一倍的违约责任。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决。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