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车收费协议书停车收费协议书篇一:停车协议书 停车协议书 甲方: 停车场 乙方: 就乙方在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提供给乙方7个机动免费停车位,并保证乙方任意7辆车能正常停放在停车场,超出7辆车,按照国家调整有关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 年 月 日起至_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对停车场、乙方车辆进行管理服务,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停车场设施或他人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 2、甲方负责车场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停车位的正常使用功能。 3、甲方负责停车位的清洁卫生
2、工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使用停车场停放车辆,有权监督甲方对车场的管理,并提出建议。 2、乙方应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按位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在消防门口、防火卷帘门下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装配可靠的防盗报警系统,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四、协议到期后乙方仍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停车场,本协议以一年为期限自动续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
3、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篇二:停车场管理协议 海星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海星城市广场物业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海星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本停车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情况: 1地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7号地下海星城市广场停车场。 2、收费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3、停车感应卡工本费 元/张。 4乙方停放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
4、应由车主亲自填写): 品牌: 型号: 车牌号: 颜色: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大厦情况及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停车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本停车场停车业主收取停车费。 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公示形式通知乙方。 4、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停车业主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5、对不按规定停放(如发生违规停放,需有明确证据,比如车辆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可例外处理。)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有权获取停入本停车场车辆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有
5、权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 7、 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8、有权拒绝无车辆行驶证和无本停车场停车证的车辆使用本停车场,对无证车辆拒绝停放与放行。 9、负责本停车场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10、负责指挥本停车场出入车辆的行使及停泊。 11、负责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12、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位证明。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本协议并交纳停车费用后,有权在本停车场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3、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索赔。 4、车辆
6、在本车场出险后,凭车辆保险合同,有权要求甲方出具出险的证明材料。 5、遵守停车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6、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7、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车位,合理停放车辆; 8、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设备、设施; 9、保证不向第三者转让车位; 10、乙方应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在遇特殊情况应按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 11、保证车、 卡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卡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车辆进入本停车场; 12、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并为该车辆购买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
7、险; 13、不得使用伪造、过期的车证及其它证明办理停车手续,如被发现,甲方将予以没收,对于乙方使用伪造、过期的车证及其它证明,所办理的本停车场使用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1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停车场管理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对于甲方停车场管理服务及各种软硬件设施、设备的配置未达到使用功能要求的,可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15天内做出明确回答,并做出合理的解释。如甲方的停车场管理服务活动存在重大隐患而未听从乙方意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行使向主管部门的投诉权,拒绝交纳停车费。 四其它事宜: 1、甲方建议乙方按时交纳车辆各项保险费用;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个工作
8、日内按协议交纳车位停车管理费用,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本协议所定总款额每日3%滞纳金。 3、乙方不得使用此停车卡将车辆停于大厦广场地面。 4、乙方如违反以上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之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同意,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停车管理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1、车位管理服务收费价格。 管理费:150元/月 2、正式收费日期为年日开始。 3、车位管理费的交纳方式:可按 年/半年/季度计费交纳。 4、乙方有权选择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小时。外来访客按元/小时价格收取。 5 、乙方选用年/
9、半年/季度不同的交纳停车管理费形式,甲方给予年优惠 元 /半年优惠元/季度优惠元不同的优惠待遇。 六、 违约责任的处理: 1、乙方车辆在本停车场停放发生丢失,甲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有义务向该乙方承担责任,协助乙方报案并配合向保险公司索赔, 2、乙方车辆在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发生的恶意毁损(如恶意划伤),甲方又未查到责任人的,甲方负责解决赔偿事宜。甲方确认责任人的,应该积极协助乙方向责任人索赔。(如协助报案、出具现场情况证明、出具法庭证明等)。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停车场管理规定导致车辆管理秩序混乱的,经甲方劝阻后拒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侵害行为,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
10、机关处理。 4、乙方应按时交纳停车管理费,逾期未交纳停车管理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追索其违约滞纳金的权利。 5、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协商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项只可选择一项。 七、本合同期限及交费方式选择: 1、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选择的交费方式为: A.年计费交纳/B.半年计费交纳/C.季度计费交纳 交费方式为:( )项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
11、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本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如需延期,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九其它篇三:停车场车辆停放协议书(确定版) 车场车辆停放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客户服务中心 乙方(车主 车辆使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 车牌号码: 为了确保园区车辆停放有序,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1. 本园区内地面及地下停车场仅提供车位使用(即车辆停放)服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保管责任。乙方(或车主)需自行购买车辆保险,因车辆损毁、盗失或车内财物丢失,而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和车主自行承担,
12、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 乙方在停车时须确认锁好门窗并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乙方驾车、停车对园区内环境、设施设备及其他车辆造成损坏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车辆严禁逆行,乙方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经允许,严禁停放于固定车位、人行道或绿化带、消防通道,及贴有禁止停放标志的区域或位置。 4. 装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源的车辆不得在本园区停放。 5. 乙方车辆进入本园区,须按规定使用停车卡,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离开园区时,应主动出示停车卡,经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驶离。 6. 乙方办理停车月卡新卡时需交纳工本费为20元/张。月卡车位使用费标准按甲方对外公示收费标准收取,收费
13、标准在政府部门批准范围内甲方可随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7. 停车月卡充值使用时间为:每月月初至月底,请于车卡到期前一周内及时充值,逾期未充值的按临时卡产生的费用收费。月卡不折算实际天数收费。 8. 地下车库固定车位收费标准由甲方按市场行情制定,固定车位卡一旦办理,乙方每个月必须按时交费,逾期7日未交费者,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固定车位,甲方可将车位分配给园区其他客户使用; 9. 地下车库固定车位使用人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非固定车位上,违者取消固定车位使用权;非固定车位车主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固定车位上,违者取消月卡资格。 10. 停车卡为一车一卡,此卡仅为乙方本人该车辆出入本园区停车场的凭证,如发现有转借或交换使用情况,甲方有权收回停车卡并停止向乙方提供车位使用服务。 11. 如果乙方丢失停车卡,应由车主持车辆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向甲方挂失。经甲方查实后,向乙方发放出入凭条,乙方凭出入凭条驶离停车场。乙方需在2日内交纳工本费20元补办新卡。 12. 如乙方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停止向乙方提供车位使用服务。 1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