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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习资料之五公安机关执法细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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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习资料之五公安机关执法细则doc.docx

    1、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习资料之五公安机关执法细则doc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习资料之五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一编办理刑事案件09扣押和调取证据0902.调取证据3.执行调取。(1)执行主体。执行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调取前告知。向被调取人出示有关法律文书、工作证件,告知其 调取理由、依据以及如实提供证据、配合调取的义务和责任。(3)送达调取证据通知书。侦查人员向证据持有单位或者个人送达 调取证据通知书,要求证据持有单位或者个人在通知书副本上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注明。侦查终结时,副本存入诉讼卷。(4)清点调取的物品、文件。对于调取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物品

    2、、 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调取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应当是原物、原件。原物不便搬运、保 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 片、录像。书证取得原件的困难或者因保密工作需要的,可以是副本或者 复制件。书证的副本、复制件,视听资料的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 应当附有关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 签名或者盖章。4制作调取证据清单。当场制作调取证据清单一式三份,写 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 由侦查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证据持有人,一份交公 安机关证据保管人员,一份与调取证据通知书副本一

    3、并存入诉讼卷。0903.保管、处理扣押、调取的证据1.保管。对于扣押、调取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 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对于可以作 为证据使用的录音带、录像带、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应当记明案由、对象、内容、录取、复制的原始设备品牌型号、时间、地点、规格、类别、应用 长度、文件格式及长度等,并妥为保管。侦查人员应当将所扣押物品、文件与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份 一同交保管人员,当场查验、清点,登记在册后签收。保管人员对所保 管的涉案物品,应当装入保管袋中,并在封口处签名或者盖章;对于不能 装入保管袋的,应当采取能保持其原始状态的方式存入。对涉案物品的保

    4、管、登记,应当按照案件及物品类别登记。对现场扣押的无主物品、文件,与犯罪有关的,在案件未破获前, 由主办案件单位负责保管。2处理。对所保管的物品需要随案移送、发还、没收、销毁的,侦查 人员应写出报告,经侦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保管人员在登记册中注 明处理结果、日期和经手人,再将涉案物品交侦查人员处理。处理物品、 文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处理物品、文件清单,记明处理物品、文件 的名称、数量、特征、来源和处理情况,由侦查人员签字、办案单位盖章 后附卷。(1)处理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文件。对不能随案移送的物证,应当 拍成照片;容易损坏、变质的物证、书证,应当用笔录、绘图、拍照、录 像、制作模型等方法加

    5、以保全。对查获的下列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文件, 原物不随卷保存,但应当拍成照片存入卷内,原物由公安机关妥为保管或 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1淫秽物品;%1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等危险品;%1鸦片、海洛因、吗啡、冰毒、大麻等毒品和制毒原料或者配剂、管 制药品;%1危害国家安全的传单、标语、信件和其他宣传品;%1秘密文件、图表资料;%1珍贵文物、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1其他大宗的、不便搬运的物品。销毁物品、文件的,应当同时制作销毁物品、文件清单,记明销 毁物品、文件的名称、数量、特征、来源和销毁理由,经批准人、侦查人

    6、员、监销人签字后附卷。(2)处理不易保管的物品。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 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 并处理。通知被害人后,超过半年未来领取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 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延期处理。变卖、拍卖的手续和上缴国库的凭证应 当附卷。(3)发还被害人。对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的发还,应当经原扣押、 调取决定人决定,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书面说 明返还的理由。凡是已经送交财政部门处理的赃款赃物,如果失主前来 认领,并经查证属实,由原没收机关从财政部门提回,

    7、予以归还。如原 物已经卖掉,应当退还价款。发还被害人物品、文件,应当同时制作发还物品、文件清单一式 两份,一份交领取人,一份存入诉讼卷。原物照片、清单和书面说明应当 存入诉讼卷。(4)随案移送。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 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 决后,由扣押的公安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上缴国库或者返还受害 人,并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上缴国库的凭证应当存入侦查卷,复印 件抄送人民法院。随案移送物品、文件,应当制作随案移送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两 份,一份由移送公安机关留存附卷,一份交案件接收单位。(5)随案移交。案件变更管辖时,与

    8、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随 案移交。移交财物时,由接收人、移交人当面查点清楚,并在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上共同签名或者盖章。12查询、冻结1202.冻结3.实施冻结。侦查人员将冻结通知书正本和回执联交银行或者其 他金融机构、邮政部门协助冻结。正本由协助冻结单位留存,作为协助冻 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投资权益、股权的 依据。回执联由协助冻结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时存入诉讼卷。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投 资权益、股权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但可轮候冻结。4冻结期限。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投资权益、股权 的期限为

    9、六个月,冻结证券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 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 得超过六个月,续冻证券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5.解除冻结。(2)解除程序。%1呈批。办案部门制作呈请解除冻结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负责人批准。呈请解除冻结报告书內容包括:简要案情,拟解除冻 结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及其账户,涉及的具体的金融机构或邮政部门,解除 冻结的具体理由,解除冻结的法律依据等。%1批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办案部门制作解除冻结 通知书。%1解除。将解除冻结通知书正本及回执联送达协助解除冻结的单

    10、位。正本由协助解除冻结的单位留存,作为解除冻结的依据。回执联由协 助解除冻结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时存入诉讼 卷。%1通知。解除冻结时,应当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证券和证券交易 结算资金、投资权益、股权的所有人,并在解除冻结通知书回执联中注明通知情况。6 处理。(1)对于冻结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政部门的赃款,应当向人 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待 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 政部门上缴国库。(2)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汇款、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投资权益

    11、、股权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 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 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投资权益、股权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 邮政部门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7.上级监督。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冻结、解除冻结存款、 汇款、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投资权益、股权有错误时,可以依法作 出决定,责令下级公安机关限期改正,下级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下级 公安机关认为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有错误的,可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五日 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请示复议。对拒不改正的,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 接向有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出法律文书,纠正下级公安机关所作的 错误决定,并通知

    12、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18取保候审1801.取保候审的条件1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 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 查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 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3、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 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既不交纳保证 金,又无保证人担保的,可以监视居住。2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1)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2)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3)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4)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1802.批准取保候审1呈批。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取保 候审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基本情况;涉嫌犯罪的情况;拟取保候审的期限和理由;拟采取的保

    14、证方 式,以保证人为保证方式的,应当注明对保证人资格审查的情况,以保证 金为保证方式的,应当拟定保证金数额;决定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书面申请取保候审,办案部门不同意的,应当制作呈请 不予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负责人批准。2批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3.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的,办 案部门制作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送达申请人, 由其在副本上签名(盖章)、捺指印,侦查终

    15、结时存入诉讼卷。1803.执行取保候审1宣布取保候审。宣布取保候审时,侦查人员应当表明执法身份,向 犯罪嫌疑人宣读并送达取保候审决定书,责令其在副本上签名(盖章)、 捺指印,副本存入诉讼卷。侦查人员应当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宣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2.交付执行。决定取候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 所执行:(1)执行地在决定机关辖区的,侦查人员应当将被取保候审人带至执 行的派出所,将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及副本和有关材料送达执行的派 出所,副本由

    16、派出所签收后退回,侦查终结时存入诉讼卷。(2)执行地不在决定机关辖区的,有条件的应当依照前项规定执行; 条件不允许的,应当将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及副本和有关材料邮寄送 达执行的派出所执行,副本由派出所签收后寄回,侦查终结时存入诉讼卷。(3)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由犯罪嫌疑人居住 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 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 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 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3.监督考察。(1)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

    17、民警具体负责取保候审对象的监 督、考察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1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 的,及时告知决定机关;%1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原决定机关。(2)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采集、录入有关信息。(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 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报经执行取保候审 的县级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 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原决定机关同意。(4)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责令

    18、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5)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 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6)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04.保证金1 交纳数额。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 金方式取保候审时,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 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 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 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2

    19、.交纳程序。(1)呈批。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应当 在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中写明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的数额, 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 的,应当报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2)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部门制作收取保 证金通知书,送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 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3)交纳。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单 位凭通知书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交纳保证金。银行在收取保证金后,填写通知书回执联并加盖银行印章退还办案机关,回执联

    20、存入诉讼卷。决定 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取保候 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机关 执行。3保证金的管理。取保候审保证金由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 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其 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 严禁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4没收保证金。(1)没收条件。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细则第1803条第 1款的有关规定的,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其情节,决定没收

    21、部分或者全部保 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细则第1803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但在 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 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 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 还保证金。(2)没收程序。%1呈批。执行机关认为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制作呈请没收保证金报 告书,写明没收的理由和拟没收的数额,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准。决定没收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报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准。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细则第18 03条第1款的有关规 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

    22、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 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 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1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执行机关制作没收保证 金决定书。%1送达。执行机关民警应当在决定作出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决定 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并责令其在副本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并填写接 到通知的时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由其家属、法定代理人 或者单位负责人签收。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单位负责人 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决定书上注明。%1复核。送达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犯罪 嫌

    23、疑人在逃的,告知其家属、法定代理人、单位负责人),如犯罪嫌疑人 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可以在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 次。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 公安机关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1没收。犯罪嫌疑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核,或者上级公安机关 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复核决定后,执行机关应当将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和 回执联送达收取保证金的银行,通知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银 行填写回执联并加盖银行印章,退还执行机关。%1通知原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将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副本和没 收保证金通知书回执联,在执行后三日以内送达决定取保候

    24、审的机关, 由决定机关存入诉讼卷。5 退还保证金。(1)退还条件。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细则第1803条第 1款的有关规定,或者应当撤销案件的,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执行机关 应当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应 当分别处理:%1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细则第1803条第1款的有 关规定,也未故意重新犯罪,而被没收保证金的,没收的保证金应当退还;%1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细则第1803条第1款的有关 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被决定不起诉、 判决无罪,其被没收的保证金应当退还。(2)退还

    25、程序。%1呈批。需要退还保证金或者原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通知退还保证金 的,执行机关制作呈请退还保证金报告书,写明退还的理由和拟退还 的数额,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负责人批准,执行机关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1送达。执行机关民警将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 让其在副本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并填写收到日期,同时将退还保证 金通知书正本和回执联送达取保证金的银行,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1退还。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凭退 还保证金决定书到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办理退还手续。收取保证金的银行 在办理好退款手续后,填写退还保

    26、证金通知书回执联并加盖银行印章, 退执行机关。%1通知原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将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副本和退 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联送达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由决定机关存入诉讼 卷。1805.保证人1保证人的条件和义务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 安机关审查同意:(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细则第1803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细则第18 03条第1 款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

    27、关报告。2保证人保证的审批程序。(1)呈批。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方式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应当 在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中写明对保证人资格审查的情况,报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2)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保证人填写取保候审 保证书,明确其保证义务及法律责任。3处罚保证人。(1)处罚的条件。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细则第18 03条第1款的有关 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决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处罚的程序。%1呈批。需要对保证人罚款的,执行机关制作呈请对保证人罚款报 告书,

    28、写明罚款的理由和拟罚款的数额,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准,罚款数额为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1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执行机关制作对保证人 罚款决定书。%1送达。执行机关民警将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送达保证人,让其 在副本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填写收到日期,并告知其如果对罚款决定 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1复核。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 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或者变更罚款决定 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1交纳罚款。保证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核,或者上级公安机关 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复核决

    29、定后,保证人应当将罚款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 银行。%1通知原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将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副本和 银行收取罚款的凭证,在执行后三日以内送达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由决 定机关存入诉讼卷。4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处理。在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决定机 关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 强制措施的决定。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 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 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1806.取保候审后案件的办理

    30、1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严禁以取保候审 变相放纵犯罪。2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 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3.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 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 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 提请批准逮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4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条件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5.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

    31、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 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 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1807.解除取保候审1解除条件。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 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2解除程序。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依照以下规定办理, 但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或者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自动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在 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依法处理。(1)呈批。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的,办案部门制作呈请 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解除取保 候审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侦查情况,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取 保候审的基本情况,拟解除取保候审的理由,决定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依 据等。(2)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解除取保候审的,办案部 门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3)送达。侦查人员应当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 通知书交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或者变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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