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员营销管理办法(讨论稿)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果蔬、畜禽、水产等产品销售,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特制本办法。一、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体验店营业员、销售员)、销售代理商、代理人。二、 销售定价经营部安排有关人员每周至少两次进行市场价格调研,参考市场价格和产品近期成本,提高50%200%确定公司产品价格,每月底拟定产品价格表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次月1日起执行。批量销售价格,可根据客户需求量依据审批权限进行优惠,特殊情况由经营部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批发价格优惠权限表(方案一)表一:批量总额(万元)销售员/营业员经营部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备注1-52
2、%4%6%6%以上参考成本和市场行情酌情优惠5-103%6%8%8%以上10-504%8%10%10%以上50万及以上5%10%12%12%以上批发价格优惠权限表(方案二)表二:批量总额(万元)销售员/营业员经营部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备注1万元及以上3%5%10%10%以上参考成本和市场行情酌情优惠三、 销售奖励1、 经营部根据上年度销售完成情况、客户需求和市场行情制定年度销售计划,按照年、季、月度分配销售任务,并进行销售结果统计。每月底前完成当月销售情况汇总,依据不同人员销售情况填报销售奖励统计表,报分管副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兑现。销售价等于或低于成本价的不予奖励。2、 销售人员实行底薪
3、和销售奖励的工资薪酬制度(销售员月度最低销售指标,根据年度销售指标制定)。销售人员底薪2000元/月(2016年5月调整济南市长清区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市中区1710元/月),销售奖励依据个人销售总额,按月兑现奖励。3、 体验店营业员实行底薪和销售奖励的工资薪酬制度(营业员月度最低销售指标,根据年度销售指标制定)。体验店营业员底薪2200元/月,负责线上订购、会员服务和线下直营销售,依据个人销售总额,按月兑现奖励。4、 销售代理商和销售代理人实行年度销售总额(总量)批量销售,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指标后,年底对超额完成部分一次性兑现奖励。5、 非销售人员(体验店营业员)实行一次性兑现奖励,
4、依据人员销售总额月底兑现。6、 不同人员销售奖励详见销售奖励表。销售奖励表(方案一)表三:销售总额(万元)销售员(月兑现)营业员(月兑现)销售代理商(年兑现)销售代理人(年兑现)非销售员工(月兑现)备注0-101%1%1%销售员、营业员、非销售员工实行月度兑现,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人实行年度兑现10-202%2%2%20-503%3%2%2%3%50万以上4%4%2%2%4%销售奖励表(方案二)表四:销售总额(万元)销售员(月兑现)营业员(月兑现)销售代理商(年兑现)销售代理人(年兑现)非销售员工(月兑现)备注0-50万以上2%2%221%销售员、营业员、非销售员工实行月度兑现,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人实行年度兑现四、管理1、 经营部年初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制定年度销售计划,与销售人员分解销售任务。2、 经营部负责年度、月度销售数据统计,根据市场行情和销售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和计划。3、 经营部负责与客户签订购货合同,并建立客户档案,合同金额作为销售人员的奖励兑现依据。无购货合同的以财务收到货款为准。4、 所有人员的奖励都以财务收到货款后方可兑现,没有收到货款的不进行奖励。客户拖延30天支付货款的扣减奖励金额的20%,拖延60天支付货款的扣减奖励金额的50%,拖延180天支付货款的扣减全部奖励。5、 本办法执行后因销售业务产生的(不包括给客户送货)差旅费补贴取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