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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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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docx

    1、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综合测评方案(修订版)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学工部2018年3月为全面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推动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努力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结合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的文件精神,制定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案(修订版)。一、素质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素质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把大学生素质教育落到实处,为我院大学生的成才提供重要导向和保证。主要

    2、原则:(一)素质考核原则。把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分为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心及能力素质三个部分。德育素质是灵魂,智育素质是基础,身心素质、能力素质是关键。三个方面的划分具有相对性,又相互独立,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二)基本分与奖惩分相结合原则。综合素质的每一个方面均设基本分和奖惩分。奖惩分根据考核成绩或有关记录确定。奖惩分由本办法具体规定,实行奖惩法定和推定原则。(三)同一加分项就高原则和同一减分项就低原则。学生因某一项受到不同级别组织奖励后,不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给予奖励。学生因某一项受到不同级别组织减分后,不再重复减分,按最低分减。 原则上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与学习成绩班级排名之差控制在1

    3、0名以内。(四)素质综合测评单一性原则。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实施后,综合测评成绩即作为评价学生表现、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等对学生进行名次排定的单一指标。不再组织其他类型的排名。 二、综合测评成绩构成(满分100分) (一)综合测评成绩德育素质成绩(15%)智育素质成绩(75%)身心及能力素质成绩(10%)。(二)基本分与奖惩分的比重: 德育素质的基本分11分,奖惩满分4分; 智育素质成绩满分75分; 身心素质满分4分; 能力素质满分6分。 三、各项基本素质评估分 (一)德育素质(15分)本项基本分为11分,每位同学的德育素质在其本分的基础上,再进行加减分。奖惩分超过4分,以4分记。(二)智育素质(

    4、满分75分) 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考试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补考课程按考前的原始成绩计算,考试作弊或旷考课程按零分记入成绩再平均。该评定主要以两学期以来的文化科各科具体成绩为基础,依据学生实际考分和相应学分计算得出“学习成绩”分值,满分75分,最后的学习成绩应为两个学期成绩的平均值,计算公式如下: (三)身心素质(满分4分)积极参加各种体育锻炼,一操一课坚持好,身体素质好,适应能力强,乐观向上,豁达开朗,心理素质健康。计算公式如下:体育成绩体育课成绩4(四)能力素质(满分6分)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掌握未来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具

    5、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适应能力强。四、基本素质加减分(附后) 五、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综合测评由学工部负责指导,由各系负责具体实施,并将综合测评结果报学工部备案。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该综合测评方案的改动需经过领导小组成员的合议方可进行,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向该领导小组提出复议,同时,该领导小组在必要时也可对综合测评的结果提出重评复议。学生的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时间为每年 10 月份。综合测评采取班级小组初评、辅导员、班主任指导班级初评、各系团总支审核、院综合测试领导小组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生根据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向班级测评小组提供自身加分情况,交给班级成立的 测评小组

    6、初评。 (二)班级初评。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完成,各班由班委及学生代表组成6-7人的综合测评小组,全面负责加分审核事宜( 学生代表由班内民主选举产生,选出思想素质好、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学生 ) 。加分审核要严格遵守以下事项:1加分审核过程必须公开,初评结果向全班同学公布,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在两天之内向加分审核小组反映。2学生加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对逾期不提供相应证明的,不得予以加分。3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评奖学金资格;加分审核小组成员在涉及自身评分问题时必须回避,由小组其他成员对该成员予以评定。 (三)辅导员、班主任审查。辅导员、班主任审查初评结果并进行汇总,向全班学生

    7、公布,允许学生在三天内提出质疑,若有错漏,应予以更正,最后将素质测评结果和智育奖励分报各系团总支。 (四)初评结果经全班监督后按时上报各系团总支。由各系团总支审核,并将测评结果报至学工部。最后由学工部汇总复核,并将最终结果进行公示。六、综合测评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成效。它既是一项十分具体复杂的管理工作,又是一项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各班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建立、健全各项考核管理制度,使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有章可循;要加强宣传和动员工作,经常向学生宣讲综合测评的意义和作用,使测评的指标体系和评分

    8、标准人人皆知,从而起到规范学生言行的作用。2、各班级要建立考勤簿(包括上课、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思想品德及早操活动登记册,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制度,使学生日常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组织纪律、集体活动及文体竞赛活动赛等情况都有原始的、定量的和定性的记载,为综合素质测评奠定可靠的基础。 七、各系在不违背本办法精神的前提下,可结合各系实际情况制定奖惩细则,报院批准后实施。八、本方案由院学工部负责解释。 九、本方案自2018年起施行。 附:素质综合测评奖惩评分标准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2018年3月附:素质综合测评奖惩评分标准 一、加分 1、德育素质(1)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

    9、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有突出事迹的,受校院表彰,每次酌情加0.3-0.6分;(2)积极为校、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次酌情加0.2-0.5分;(3)每学期参加政治学习及班会、团日活动等集体活动,出勤率100%(请公假者除外)者加0.5分;(4)勇于批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揭发考试舞弊等各种违纪行为,每次酌情加0.2-0.5分;(5)被评为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加1.5分;(6)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加1分;(7)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加0.5分;(8)被评为院级

    10、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团干部、院就业工作先进学生干部、社团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特色青年、艺术团先进个人,加0.3分。2、能力素质 (1)智育能力a.通过四级外语考试,加0.3分;通过六级外语考试,加0.5分;若一学年内分别通过四级、六级外语考试,按最高级别六级外语考试通过加0.5分,不重复加分; b.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加0.3分,二级加0.5分,三级加0.8分;四级加1分。 (2)身心能力 a.参加国家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获第一名者加1.6分,获第二名者加1.4分,获第三名者加1.2分,获第四名者加1分,获第五名者加0.9分,获第六名者加0.8

    11、分;b.参加省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获第一名者加1.2分,获第二名者加1分,获第三名者加0.8分,获第四名者加0.6分,获第五名者加0.5分,获第六名者加0.4分;c.参加院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获第一名者加0.8分,获第二名者加0.7分,获第三名者加0.6分;d.集体项目参考报名人数和参赛人数,确定主力队员和非主力队员。一般主力队员占报名人数的80%,主力队员得分按获得相应名次加分;非主力队员得分按获得相应名次得分的85%计算。田径接力跑比赛作为一个单项,但多名运动员均可获得相应名次的加分。以上三项各级都获得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e.一学期早操全勤者加0.5分,一学年早操全勤者加1.0分

    12、;f.在体育竞赛中获道德风尚奖按获奖级别加分,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0.7分,院级加0.4分,系级加0.1分,集体奖项个人加分减半;g.在院级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被评为“院级群众性体育活动先进分子”的每人加0.2分。 (3)其他能力 a.上交校级社会实践论文获奖者,按获奖级别加分,获一等者加0.4分,获二等者加0.3分,获三等者加0.2分;b.荣获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称号者,按获奖级别加分,获省级称号加0.6分,获校级加0.4分,获院级加0.2分;c.荣获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称号的,按获奖级别加分,获省级称号的团队每人加0.6分,获校级称号的团队每人加0.4分;获院级称号的团队每人加0.2分;d.向校内

    13、外报刊、广播电视投稿被录用的,按级别加分:国家级媒体,每篇发稿1.2分(国家级媒体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中央电视台等);省级媒体,每篇发稿1分(省级媒体包括省教育厅网站、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发稿10篇(含10篇)以下0.4分,发稿10篇以上(不累计)0.8分(市级包括胶东在线、大众网、今晨六点、烟台晚报、烟台日报等); 校级10篇以上(不累计)加0.6分、10篇以下(含10篇)加0.3分(校级包括校报、学报、校团委网、校学工网、校广播台用稿等等);院级10篇以上(不累计)加0.4分、10篇以下(含10篇)加0.2分(院级包括学院网站、院广播台

    14、用稿、晨曦等等);e.学生干部根据实绩大小每学期加0.1-1分:院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加1分,副主席(含各系学生会主席、各系团总支学生负责人、就业创业联合会主席、学管会主席)加0.9分;院学生会部长、院团委部长、院艺术团团长、各系学生会副主席、学管会副主席、就业创业联合会副主席、武术协会部长、心理健康协会会长、爱心社会长、记者团团长、班长、团支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院义工管理中心主任、院广播台台长每人加0.8分;院学生会副部长、院团委副部长、院艺术团副团长、各系学生会部长、就业创业联合会部长、武术协会副部长、心理健康协会副会长、爱心社副会长、各系团总支部长、学管会

    15、层长、学管会部长、副班长、院社团联合会副主席、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院义工管理中心副主任、院广播台副台长、晨曦主编及副主编、记者团副团长及各部部长每人加0.6分;院艺术团部长、院社团联合会部长、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院义工管理中心部长、各系学生会副部长、就业创业联合会副部长、武术协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心理健康协会部长、爱心社部长及副部长、各系团总支副部长、学管会各楼部长与副部长、记者团各部副部长、晨曦编辑部各部部长及副部长每人加0.4分;院学生会干事、院团委干事、各系学生会干事、各系团总支干事、院艺术团副部长、院社团联合会副部长、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长、院义工管理中心副部长、武术协会工作委员会

    16、副主任、心理健康协会副部长、爱心社干事、就业创业联合会干事、学管会各楼干事、院广播台干事、记者团各部成员、晨曦各部成员、班委成员每人加0.2分;舍长、课代表加0.1分;学工助理实习期过后任职半年以上,被评为优秀者每学期加0.7分、被评为良好者每学期加0.3分;被评为合格者加0.1分;班主任助理实习期过后任职半年以上,被评为优秀者每学期加0.7分、被评为良好者每学期加0.3分;被评为合格者加0.1分;教学信息员实习期过后任职半年以上,被评为优秀者每学期加0.2分;注:凡在学院以外的部门担任社会工作的干部,加分需向班测评小组出示主管部门(哪个部门)级别证明,并由各系团总支确认后方有效;f.被评院级

    17、“文明宿舍”,每次成员加0.4分;被评为系级文明宿舍,每次成员加0.2分;g.宿舍卫生检查每次得“A”者该宿舍成员加0.1分; h.参加科技、技能竞赛获奖者按级别和奖次加分,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分,校级加0.6分,院级加0.3分; i.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学艺术作品按发表级别加分, 国家级刊物加1.5分,省级刊物加1.2分,校级刊物加1分; j.文艺作品入选学术研讨会、展览会、音乐会按组织级别加分; 国家级加1分,省级0.8分,校院级0.6分;k.举办作品展览或音乐会的加0.4-0.6分;l.参加教育技能、演讲、朗诵、英语、征文、挑战杯及其它竞赛获奖者,按级别和奖次加分:一等奖:国家级加

    18、1.2分,省级加1分,校级加0.7分,院级加0.4分,系级加0.3分;二等奖: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0.8分,校级加0.5分,院级加0.3分,系级加0.2分;三等奖:国家级加0.8分,省级加0.6分,校级加0.3分,院级加0.2分,系级加0.1分;四等或优秀奖:国家级加0.6分,省级加0.4分,校级加0.2分,院级加0.1分;以上标准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标准酌情加分。二、减分 1、德育素质(1)凡有下列情况之者,按程度减2.0-3.0分;a.参加非法组织者;b.炮制、张贴各种大小字报或散发反动宣传品者; c.呼喊反动口号、发表反动演说者;d.到校内、外进行非法串联、聚集、集体上访者;e.有其

    19、他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言行者;(2)故意破坏公共卫生、环境(墙上踩鞋印、打球印,以及墙壁、桌椅上乱涂乱画等),每次扣0.2分;(3)谈恋爱举止不文明或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0.2分;(4)违反礼堂、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管理规定者,每次扣0.2分;(5)政治学习、班会、团日活动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无故缺席,每次扣0.2分;旷课,尚未达到纪律处分次数的,每次扣0.2分;(6)自习时间打牌、下棋、听音乐、喧闹、玩电子游戏、看影碟、看电视或在公共场所哄闹,妨碍其他同学学习、生活、休息,每次扣1.0分;(7)打麻将、赌博每人每次扣1.53.0分;(8)留宿外人或不经批准在外住

    20、宿者,每人每次扣0.5分;(9)晚归或不按时熄灯者每次扣0.5分;(10)私拉电线、私用电炉、电热杯等各种学校禁用的电器及违章用电每人每次扣0.7分;(11)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图书资料,每人每次扣0.5分;(12)盗窃财物或打架斗殴;每人每次扣0.8分;(13)受院、系级通报批评者,院级每人每次扣0.7分,系级每人每次扣0.5分;(14)院纪、系纪处分者,受警告处分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1.5分,受记过处分扣2.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扣3.0分;(15)因故被公安机关拘役或罚款的每人每次扣3.0分;(16)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酌情扣分。2、能力素质(1)身心素质a.无故不出早操,每次扣0.2

    21、分;b.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体育锻炼标准者,该学期扣0.4分;c.凡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2分;d.在比赛中,违反比赛道德,破坏赛场秩序或弄虚作假者每次扣0.3分;(2)其他能力素质a.凡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酌情扣0.2-0.4分;b.担任考勤记载,工作失职,原始材料不全,或考核不公正者,酌情扣0.2-0.4分;c.学生干部发现各种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报告者,视其情节轻重每人每次扣0.2-0.4分; d.院级检查不合格受批评的宿舍,该室成员每人每次扣0.3分;系、班级检查不合格受批评者,每人每次扣0.2分;每次得“C”者该宿舍所有成员减0.2分;e.不参加劳动、值日卫生、或宿舍扫除者,每次扣0.2分; 以上标准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标准酌情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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