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doc

    • 资源ID:2098378       资源大小:27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doc

    1、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遵循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创新性人才培养规律,实行点面结合,基本训练、综合能力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第二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建设宗旨是: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构筑大学生科技创新体系,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就得到科研项目的训练和科学素养的培养,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性学习和研

    2、究性学习,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挑战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科技团队的领军人物和高水平的学生创新研究团队,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发展,形成高职教育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第三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实施,同时也为择优向院外推荐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充分的项目申报及验收的准备。包括1、各类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专利)评选与推广; 2、省教育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个人、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评选(并完成项目验收结题);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3、、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省级、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5、积极鼓励大学生通过参加“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多种科技创新活动。(见附件一)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的组成: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院团委、学工处、科技处、教务处、高教所、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学院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调整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措施,审查项目经费资助使用情况,评选大学生科

    4、技创新活动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第五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设在团委。由院团委主持负责项目的日常综合管理,部署每年大学生科技工作安排。1、院团委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如“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相关大学生科技活动项目),营造优良的大学生科技活动氛围。负责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总结工作。2、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并将活动成果作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3、教务处负责制订相关学生科技活动学分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省教育厅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立项评选及项目验收结题

    5、、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个人、团队)等大学生活动项目。负责组织省级、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4、相关系部及工程中心负责进行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协调开放各级各类实训实验室等。5、科技处负责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科研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协助院团委进行院级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结题验收。负责科技成果(专利)评选与推广、专利申报工作、日常大学生科技活动专家咨询指导。6、院科协负责组织科技报告会、指导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进行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第六条 各系部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小组,负责

    6、本系部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氛围、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推荐和选派指导老师、进行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等。 第二章 项目的申报、实施与验收第七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申报,面向我院在册学生,采取项目负责人申请,并经相关系部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可由学生确定并组织团队,聘请指导教师。项目也可由指导教师确定,选择相关学生成员。项目分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鼓励学生组队联合申报。第八条 申报“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学生,须在规定申报时期内(每年十月)向所在系部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附件一)。各系部根据本管理办法对学生

    7、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给出评价,由系部主任(或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向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择优推荐。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与院科技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每年十一月),确定立项目名单,并签定项目合同(附件二),明确项目完成的目标及专项经费资助额度。第九条 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定期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对取得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适当调整。第十条 项目的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学生)要及时撰写项目结题表和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提供相关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等成果的支撑

    8、材料(附件三)。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与院科技处组织专家具体负责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第十一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运行周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第十二条 “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在一个运行周期内,除完成相应的研究工作外,并完成以下七项任务中的1-2项:1、参加一项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并获奖;2、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申请获得专利;3、完成一项横向科研项目(或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及取得的相关经济效益);4、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自主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

    9、5、构思一个探索性研究项目,撰写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并通过专家组答辩;6、申报并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一个;7、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团队项目);8、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第十三条 学院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合同书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第三章 项目的团队成员第十四条 根据项目的特点与要求,可以是系部联合组队、系部独立组队、社团组队、学生自主组队,积极鼓励项目成员跨系部、跨专业联合交叉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系列或复杂、高水平项目的研究、开发。学院在立项时优先考虑该类项目,并在经费支持上给予优先保证。第十五条 大学生科技创

    10、新项目,应注重学生的层次递进与团队项目的延续性,高年级、低年级组合,并鼓励高年级同学承担低年级同学相应科技活动与创新实践的指导,学院可根据其相应工作量给予适当补助。第十六条 同一个学生只可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团队成员,同时参加另一个相关项目的研究。每一个团队学生总人数3-5人。第四章 项目的指导教师第十七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学生和教师的双边活动,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是每位教师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所配备的指导教师:个人项目,可配一位指导教师。团队项目,可配指导教师2位。一个指导教师最多同时指导二个项目。第十九条 指导教师在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11、中,要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科研方法训练、科研能力锻炼、为人治学教育和科学精神培养,并认真指导学生按时完成项目合同要求的相关任务。第二十条 学院积极鼓励教师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教师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定、评优、工作业绩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创新创业(活动)基地建设第二十一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基地是我院依托自身学科专业优势与条件,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和培训而构建的综合实践平台。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基地依托工程中心、研究所、开放的教学实验中心(室)、各级重点实训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第二十二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基地应

    12、具有开放性,能满足大学生从事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基本需求,并能及时为参赛大学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第二十三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基地由相关系部及工程中心负责具体建设及管理,并结合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项目配备能力和责任心强、专兼职结合的管理指导教师队伍。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事务等。第六章 经费资助与管理第二十四条 经费的预算、使用及结算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负责。第二十五条 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照院级科研项目管理方法。包括: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论文资料费、材料费、差旅费及其它确因研究需要的支出。根据项目合同目标所确定的要求,申请参加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如数学建模

    13、、电子设计、机器人、机械创新设计、电脑网络设计等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学院相关批准部门负责。获奖的项目,按学院科研及质量工程项目奖励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经费原则上实行一次性资金扶持,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专项经费支出,资助额度平均为每项1000元(文)2000元(工)。第二十七条 经评审通过立项的目,签定项目合同后,由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核准,科技处发放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经费使用记录卡,财务处编号后使用。学生可根据资助金额以及项目需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14、特殊情况由南化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研究批准资助)。第二十八条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颁发优秀证书并予以奖励(500元)。结果为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指导教师也将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组指导教师及全体成员连续申请的资格。第二十九条 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在申请立项时按项目完成的年度申报计划,一个指导教师年度工作量为20-30科研分/项目/年。由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核定,科技处按年度实施。第三十条 学生科技立项经费专款专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终止或收回拨款等处罚,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和损失的,立项部门及指导教师在年度部门

    15、、教师业务考核中将降档一级。1、无客观原因,擅自中止项目工作的;2、将科技经费挪作他用的;不能说明其合理性的;3、科研成果有明显剽窃他人成果或明显抄袭行为,给学校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4、其他违反国家法规和学院制度的。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附件一: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附件二: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报书附件三: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合同书附件四: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验收材料目录附件一: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培养我院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

    16、学院决定成立“南化院科技兴趣小组”,这是同学们加强专业学习、技能培养、科技创新的平台也是进一步激发我院全体学生对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与参与热情的载体。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兴趣小组的组队、培训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成立目的:1)通过指导教师有计划、有步骤的指导与培训,加强兴趣小组同学的专业学习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并逐步培养其利用各种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科技创新的能力,为学院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比赛培养后备力量;2)为老师的各项科研工作提供助手。二、参加人员: 全院在册的学生均可申请参加,每班成立兴趣小组。三、成立步骤: 鉴于“科技兴趣小组”指导、培养的专业性及延续性,其成立以系部申请为主

    17、(教研室、科研院所申请需经系部认可)(一)、系部根据本系专业设置情况、实验实训条件、技能培养目标、科研项目等向学院团委申请成立“科技兴趣小组”,填写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兴趣小组成立申请表,同时提交指导、培养计划及目标(或相关科研项目),兴趣小组人员数量及条件(如:专业、年级、特长等),并注明“兴趣小组”拟聘指导教师;(二)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会同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进行评议,提出初步意见;(三)领导小组在办公室整理提供的意见基础上,签署意见;(四)大学生科协协助相关系部完成兴趣小组成员的招聘与注册。四、指导教师的聘请:(一)指导教师原则上须为学校注册的正式教师,也鼓励退休教师及高年级同学积极参与兴趣小组的指导;(二) “兴趣小组”指导教师由各系提名,并经教师本人同意,经学院聘请由各系部、教研室、科研院所相关专业老师担任,每个兴趣小组安排指导教师1人,每个指导老师可指导1-2个兴趣小组,指导老师应对“兴趣小组”的各项活动进行认真指导; (三)指导教师的考核及工作量计算: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在申请成立时的工作计划核定,一般年度工作量为10-20科研分/组/年。由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办公室(院团委)核定,科技处按年度实施。 五、“科技兴趣小组成立”申请表


    注意事项

    本文(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