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计生家庭的基本生活,帮助困难计生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切实提高计生家庭安全感和幸福感,助力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健康”战略目标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聚焦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继续开展“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项目,切实帮助解决计生困难家庭在生育、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健全计生家庭保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目标任务202*年,全县实现帮扶计生困难家庭272户,其中县级计划帮扶192户,乡镇自主组织或发动
2、社区、社会力量开展帮扶80户。三、主要内容县202*年度“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主要包含以下六项内容:(一)健康促进:主要是关爱关怀计生困难家庭成员,尤其是患重病的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的生殖健康和身心健康,帮助减轻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全县安排30户,每户补助3500元。(二)助学成才:主要是帮助贫困计生家庭子女完成学业,提高家庭文化素质和风险抵御能力,实现计生家庭的可持续发展。全县安排40人,其中高中20人,每人补助2000元;大学20人,每人补助4000元。(三)关爱“三留守”:给予计生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留守育龄妇女、留守老人更多关爱关怀,为他们提供一些必要资助。全县安排80户,每
3、户补助1500元。(四)关爱失独家庭:让计生失独家庭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为其第三代孩子开展爱心助成长行动,以帮助孩子快乐健康成长,补助金给孩子用于参与课程辅导、阅读、美术、声乐等兴趣班学习等等,全县安排17户,每户补助2000元。(五)扶贫帮困:主要是关心爱护家庭贫困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切实帮助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全县安排10户,每户补助2000元。(六)奖励优秀:主要是对独生子女或农业两女户女儿在本县参加中考并成绩排在全县前10名的,每人奖励3000元;在本县参加高考且成绩排在全县前20名的,每人奖励5000元。在落实好以上六大项目基础上,各乡镇可根据实际,自主开发合适、有效的帮扶
4、项目,进一步丰富完善“计生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帮扶体系,具体名额和资金分配见附件1。原则上,已享受202a年“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项目补助的对象,除失独家庭外不再重复享受该项目补助;同一户,当年不得同时享受多个项目补助。四、实施办法(一)各乡镇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相应申请表,提供所需资料,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健康促进、助学成才、关爱“三留守”、扶贫帮困等四类补助项目填写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附件2)样式1,关爱失独家庭填写样式2,奖励优秀填写样式3。(二)乡镇计生员对资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向所在村(居)公开公示。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情况以照片形式存
5、档),报乡镇计生协会审核汇总,并向县计生协会上报资助对象花名册(附件3),同时录入温州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中。(三)资金发放完毕后,市、县级将对各地组织活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具体考核评估内容见附件4。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实事做实,好事办好。成立以县卫健局局长吴焱春为组长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5),县计生协会秘书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工作实施。各乡镇也要建立落实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以为民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二)确保任务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规范办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项目落实到户到人
6、,确保最需要关爱的计生家庭能得到及时的帮助。按县里统一布署和要求,各乡镇必须在5月10日前完成关爱“三留守”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申请表和花名册上报到县计生协会秘书科,5月底前落实项目对接资金发放;8月底前完成健康促进、助学成才、关爱失独家庭、扶贫帮困、奖励优秀等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申请表和花名册上报到县计生协会秘书科,9月份落实项目对接资金发放。所有项目在申报前均要经过乡镇、村(社区)公示、公开和审核工作,严格把关;10月份开展社会评估、家庭情况反馈,进行活动总结评估,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联系人:*附件:1.县各乡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 名额与资金分配表 2.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申请表 3.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考核 评估办法 4.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花名册 5.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幸福促进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 4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