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学生在校应该遵守的法律条文.ppt

    • 资源ID:18690827       资源大小:2.30MB        全文页数:20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学生在校应该遵守的法律条文.ppt

    1、学生在校应该遵守的法律条文,简阳市石板凳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王志强,“一五”到“六五”普法历程回顾“一五”普法(1986年1990年)背景: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同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由此展开了一场全民普法活动。这是在“文革”后拨乱反正的特殊时期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展的全民活动,具有启蒙式的扫盲运动性质。对象:是工人、农(牧、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二五”普法(1991年1995年)背景:这是在坚持改革开放、整顿市

    2、场经济秩序的情况下开展的全民普法活动。这次将普法规划改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重点对象:县、团级以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军高级干部;执法人员,包括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学校的在校生。,“三五”普法(1996年2000年)背景:正值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点对象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四五”普法(2001年2005年)背景:全国人大对宪法进行了修改,并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十六大报告提出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确立了“124”法

    3、制宣传日。重点对象: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五五”普法(2006年2010年)背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倡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法开始与人本文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相对接。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六五”普法(2011年2015年)背景: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权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六五”普法规划正是根据这一要

    4、求全面谋划,精心制定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学生在校应该遵守的法律条文,1、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教育法,2、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教

    5、育法,3、第七十二条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教育法,4、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教育法,5、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6、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

    6、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7、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学生意外伤害处理条例,8、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9、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请各位同学爱惜自己和他人,为社会的美好尽力,为建成幸福小康生活打下基础!,谢谢大家!祝你们永远快乐!,


    注意事项

    本文(学生在校应该遵守的法律条文.ppt)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