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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10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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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109篇.docx

    1、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109篇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法院发邮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来领取判决书,当事人前来法院,看了判决书,知道自己败诉,拒绝签收,法院将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所在单位,并邀请了其所在单位代表见证,并且拍照,这种是什么送达?(2018年仿真模拟题)A、留置送达B、直接送达C、电子送达D、委托送达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送达。A选项中,留置送达中包括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的情形,若当事人到达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

    2、况并签名。同时,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文书,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的,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代表在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后视为送达,也可以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故本题选A。直接送达是指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2.黄晓旭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500万元的贷款合同,黄晓旭用自己名下的一套两居室(位于海淀区)作为担保。贷款到期后黄晓旭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该套两居室房屋的抵押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A、银行应当向海淀区法院提交书

    3、面申请,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B、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裁定准许拍卖,可将该裁定直接移交执行庭进行拍卖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该抵押权存在实质性争议而裁定驳回银行的申请,银行可以对该裁定申请再审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该抵押权存在实质性争议而裁定驳回银行的申请,银行可以针对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6章第8节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本案的担保财产位于海淀区,故海淀区法院具有管辖权。此外,民诉

    4、法解释第369条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本案的担保财产为一套两居室,未明确其标的额大小,故并非必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人3.北京甲公司与山东乙公司签订了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青岛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不予

    5、受理C、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本院具有管辖权D、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到青岛仲裁委员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5章第2节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委员会的选定。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6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青岛地区仲裁委员会只有一家,为青岛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有效,所以D项正确。4.下列哪一项关于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说法是正

    6、确的:( )A、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扣押、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B、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采取的强制性手段C、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对象不仅包括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也可以对旁听人员适用D、特殊情况下,经本院院长决定,法院也可以将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委托给当地公安机关,但情况结束后需补交委托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3节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答案】:C【解析】:考查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分类和特征。A项错误,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和拘留,而不包括扣押。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权力只能专属于人民法院,并且是人民法院

    7、依据法律规定依职权作出,公安机关无权代理,故BD项错误: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不仅适用于当事人,还适用于任何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包括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C项正确,5.唐某和麦克是生意伙伴,两人常年经营澳洲海鲜贸易,因为债务纠纷,作为美国人的麦克将中国人唐某诉至M市中院,该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关于该案上诉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A、依据民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唐某和麦克上诉期限均为15日B、由于为涉外诉讼,诉讼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所以另一方当事人唐某的上诉期也为30日C、唐某现在在澳洲居住,美国人麦克居住在M市,虽然属于涉外诉讼,但唐某和麦克的上诉期均为15日D、如唐某不能在法定

    8、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可以向M市法院申请延期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3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答案】:D【解析】:考查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6.关于执

    9、行管辖,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B、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C、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作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D、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A【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1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

    10、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2款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62条的规定,C、D项正确。7.2018年4月1日,辛某与孙某签订了一份红宝石首饰的买卖合同,约定辛某以9万元的价格将该套首饰卖给孙某。合同签订后孙某始终没有付款,辛某遂将孙某诉至法院。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孙某的丈夫杨某称孙某有精神病,申请法院认定孙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法院应当将合同纠纷和认定行为能力案件合并审理B、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C、法院应当追加杨某作为共同被告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4节诉讼中止【答

    11、案】:B【解析】:认定孙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特别程序解决,而辛某与孙某的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普通程序,两个案件适用程序的性质不同,无法进行合并审理。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认定孙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为解决辛某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的前提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适用诉讼中止。故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辛某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审理。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8.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

    12、是正确的?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3节撤诉【答案】:C【解析】:第一步要先确定丙的诉讼地位,甲乙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古董的所有权法律关系,在甲乙之间诉讼进行的过程中,丙对该古董提出了独立的请求,丙的主张既反对本诉的原告、也反对本诉的被告,符合“请求独立”和“双重反对”两项条件,因此丙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三的参加方式只能是起诉,不能由

    13、法院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选项A的说法错误。有独三在提起参加之诉的同时,就默示其认可了受案法院的管辖权,因此有独三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其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有异议,可以另行起诉,选项B的说法错误。有独三在诉9.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4节反诉的概念与特征【答案】:A【解析】: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

    14、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反驳,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实体和程序上、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辩驳。反驳的目的虽然也在于使原告的诉讼目的无法实现,但是它并非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本题中,被告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合同无效的同时,向法院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原告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故本题中乙公司的主张是反诉,而非反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设题陷阱与躲坑技巧:本题主要考查反诉与反驳的区分,二者的核心区别在于被告的反主张是否具有独立性,10.二审法院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是哪一个?A、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遂以不开

    15、庭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改判B、小金与三娃因一块玉石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三娃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发现小丽与小金是该块玉石的共同共有人,于是直接追加小丽为共同原告并依法改判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被告乙公司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D、上诉人雷某在二审中提出了两项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新证据,二审法院在调查和阅卷的基础上以不开庭的形式作出了二审判决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3节上诉案件的调解【答案】:A【解析】:民诉法解释第3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

    16、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小丽属于本案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其必须参加诉讼。民诉法解释第327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11.甲和乙因感情不和意欲离婚,关于甲乙二人离婚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B、离婚案件的有效仲裁裁决不得再次申请仲裁C、若甲

    17、乙对解除其婚娴关系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甲乙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3章第2节仲裁范围【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仲裁的范围。根据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此,仲裁的范围仅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财产纠纷,解除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纠纷,不属于仲裁管辖范围。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本案中,夫妻财产分配问题是婚姻纠纷,不属于仲裁的范围,所以选项B、C、D错

    18、误。婚姻法第31条和第32条分别规定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故选项A正确。12.何某依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甲突发疾病猝死。法院询问甲的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甲的继承人乙表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关于该案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49题,单选)A、应裁定延期执行B、应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甲的遗产C、应裁定变更乙为被执行人D、应裁定变更甲的全部继承人为被执行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执行承担。民诉解释第475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

    19、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在本案中,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应当由乙继承甲的全部遗产。因此,只有C项正确。 13.以下有关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说法中,哪一个符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A、舞蹈家赵某与A影视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标的额较小,法院对该案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B、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以及代表人诉讼,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C、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法院裁定再审后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D、如果当

    20、事人对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有异议,其有权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3节小额诉讼适用的范围【答案】:B【解析】:选项A考查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纠纷一律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选项A的说法错误。 小额诉讼案件可以再审,但申请再审的事由不同,作出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申请再审-再审裁判可以上诉;以生效裁判内容违法、错误为由申请再审-再审裁判不得上诉。选项C的说法错误。 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

    21、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选项D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14.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的特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法院通过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这一公权力来解决纠纷B、原告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C、当事人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也具有同样的效力D、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通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节民事诉讼的特征【答案】:C【解析】:考查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C项表述错误,调解协议未

    22、经司法的确认程序不具有执行的意义,因此法院不能直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执行,故C项当选。15.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8题,单选)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2节合议制度【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合议制度。合议庭的评议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应当按照多数意见作出,故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陪审员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如

    23、果陪审员的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意见时,应当按该意见判决,故B选项“可按该意见判决”是错误的,应该表述为“按该多数意见判决”。C选项中,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应按多数意见作判决,故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16.天海公司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天海公司与四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将80万元债务减少为70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还清。协议生效1个月后,四通公司并未履行协议的约定。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天海公司就四通公司违反协议的行为向四通公司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由法院执行和解协

    24、议C、由法院依职权恢复原判决的执行D、天海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D【解析】:考查执行和解协议。根据民诉解释第467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故D项正确。17.天元公司和世合公司签订了一份金属材料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凡是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天元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及仲裁条款无效。关于本案

    25、的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中约定了两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天元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当然无效C、天元公司和世合公司对仲裁条款的效力有异议的,世合公司请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天元公司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D、天元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5章第5节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可

    26、见,仲裁协议中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导致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还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机会,达不成补充协议时仲裁协议才无效,故“当然无效”过于绝对,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本题中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情形,另外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根据仲裁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18.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5题,单选)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

    27、院也不可以调解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公益诉讼【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公益诉讼。民诉解释第285条第1款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故A选项正确。民诉解释第290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可见,公益诉讼原告享有撤诉权,但撤诉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故B选项错误。民诉解释第289条第1款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故C选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88条的规

    28、定,公益诉讼不影响公民个人的私益诉讼,故D选项错误。 19.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47题,单选)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执行行为异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

    29、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20.张某与王某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合伙企业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合伙企业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A、裁定中止执行,待该合伙企业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B、裁定终结执行C、

    30、裁定宣告该合伙企业破产D、裁定执行合伙人的其他财产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D【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473条的规定,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对该其他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普通合伙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其他财产。21.小明因合同纠纷欲起诉大明,小明因工作繁忙无法参加诉讼欲委托诉讼代理人,则下列人员中不可以被

    31、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 )A、大明的律师谢某B、基层法律工作者张某C、小明的哥哥小黄,但是小黄为文盲D、居委会推荐的法学博士曹某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3节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答案】:A【解析】:考查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在同一诉讼中,同一代理人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因此A选项错误。2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42题,单选)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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