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收自支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自收自支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聘才网欢迎大家的到来,下面是小编整理给大家的自收自支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以供查阅,快来看看吧!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县物价局等部门组织拟定了*县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面向社会征求建议意见。建议意见反馈联系人:物价局科长:*联系电话:*序号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执行标准执收单位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一、法院部门1诉讼费国务院令第48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XX217号诉讼案件当事人县法院一、执收单位责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
2、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1.越权批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4.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收费许可证而继续收费的;5.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而
3、收费的;6.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二、离婚案件(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元/件160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不超过5万元元/件270超过5万元以上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其他诉讼项目收费其他按国务院令(第481号)标准的90%执行二、公安部门2证照费发改价格2831号,计价格783号,价费字240号,财综36号,发改价格157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XX72号机动车有关证照申请人县公安局交
4、警部门一、执收单位责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1.越权批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
5、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4.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收费许可证而继续收费的;5.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而收费的;6.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汽车(反光号牌)元/副100挂车(反光号牌)元/副50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元/面40摩托车(反光号牌)元/面70汽车(不反光号牌)元/副80挂车(不反光号牌)元/副30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不反光号牌)元/副25摩托车(不反光号牌)元/副50机动车临时号牌元/张5非机动车
6、号牌元/车12临时通行标志元/车32(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元/本15临时行驶证工本费元/本10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元/证10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元/本10三、司法部门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收费发改价格1494号,计价费814号,计价费285号,皖价服XX5号;皖价服XX132号、公证申请人按受益额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县司法局公证处一、执收单位责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
7、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责任:1.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收费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政策;2.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准确履行收费职责;3.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1.越权批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4.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收费许可证而继续收费的;5.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
8、票据而收费的;6.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收费受益额20万元以下元/件%20万元至50万元标的额%50万元至100万元标的额%100万元至500万元标的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标的额%5000-10000万元部分标的额%证明法律行为证明合同、协议140元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50万元以下元/件50-500万元标的额%500-1000万元标的额%1000-XX万元标的额%,XX-5000万元标的额%,5000-1000
9、0万元标的额%10000万元以上标的额%标的额2万元以下元/件353证明其他经济合同2-5万元部分发改价格1494号,计价费814号,计价费285号,皖价服XX5号;皖价服XX132号、公证申请人标的额%县司法局公证处一、执收单位责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责任:1.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收费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政策;2.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准确履行收费职
10、责;3.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1.越权批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4.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收费许可证而继续收费的;5.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而收费的;6.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5
11、-10万元部分标的额%10-50万元部分标的额%50-100万元部分标的额%100-200万元部分标的额%200-300万元部分标的额%300-400万元部分标的额%400万元以上部分标的额%证明民事协议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元/件100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元/件200证明收养关系生父母共同送养部分的元/件300生父母单方送养的元/件500其他监护人送养的元/件700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元/件100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元/件60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元/件70办理证据保全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元/件35声像资
12、料、电脑软件保全元/件1703对物的保全发改价格1494号,计价费814号,计价费285号,皖价服XX5号;皖价服XX132号、公证申请人元/件园区内工业企业不动产175,其他物证保全70,县司法局公证处一、执收单位责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责任:1.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收费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政策;2.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准确履行收费职责;3.纠正各
13、种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1.越权批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4.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收费许可证而继续收费的;5.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而收费的;6.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侵权行为和事实证
14、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元/件130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字元/件170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元/件100元/件17提存公证元/件3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元/件%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证明对财产的清点元/件700证明对财产的清算元/件600证明对财产的评估元/件700证明对财产的估损1700现场监督类拍卖、彩票销售不满50万元的(含50)元/件1005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元/件100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含500)元/件100500万元以上的元/件3招、投标县司法局公证处一、执收单位责
15、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责任:1.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收费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政策;2.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准确履行收费职责;3.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1.越权批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
16、费标准的;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4.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收费许可证而继续收费的;5.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而收费的;6.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200万元以下的(含200)元/件1002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发改价格1494号,计价费814号,计价费285号,皖价服XX5号;皖价服XX132号、公证申请人元/件10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含1000)元/件20
17、01000万元以上的元/件400评奖、开奖类营利性质元/奖组105非营利性质元/奖组100股份公司成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元/件2600股票发行元/种2600其他现场监督元/件300声明、委托等公民个人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元/件240涉及民事财产关系的元/件70涉及商业财产关系的元/件70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保管文书元/件年公证抵押登记元/件42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元/件14涉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元/件14涉及公民家庭元/件14代办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143一般发改价格1494号,
18、计价费814号,计价费285号,皖价服XX5号;皖价服XX132号、公证申请人元/件7县司法局公证处一、执收单位责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责任:1.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收费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政策;2.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准确履行收费职责;3.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一、执收单位违反收
19、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1.越权批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4.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收费许可证而继续收费的;5.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而收费的;6.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代拟经济合同元/件90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元/件40解答法律咨询比较简单免费免费比较复杂或涉及财产关系的元/小时
20、免费书面解答法律咨询元/件50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公证书副本制作翻译费(含打印、校对)元/件6公证书译文元/千字被证明资料翻译元/千字英文60,其他语种72证明商标注册元/件70公证卷宗查档元/件.次8常年公证法律顾问双方协商对大宗、复杂的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双方协商由申请人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费双方协商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手续费元/件按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30%收费涉外民事公证需办理公证书译本与中文原本内容相符的证明书的国家元/件240需要译文但无需中外文相符证明书的国家元/件160不需要译文的国家元/件80四、国土资源房产管理部门4土地复垦费土地管理法;
2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物价局财综1061号、省财政厅、物价局财综【XX】34号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按照被破坏土地每平方米6至9元6县国土局一、执收单位责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责任:1.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收费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政策;2.监督管理执收
22、单位准确履行收费职责;3.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1.越权批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4.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收费许可证而继续收费的;5.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而收费的;6.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5土地闲置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用地单位每平方米5至10元
23、56耕地开垦费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占用一般耕地的69元/平方米,占用基本农田的,按高于上述标准的40%67土地登记费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土地登记申请人1000(含1000)元.宗地80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的登记费元宗地按上述规定的标准70收取土地变更登记费收取:单位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等按变更登记收取400土地证书工本费:精装本元证18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本元证88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XX74号、财税XX53号采矿业权人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费率县国土局和财政局一
24、、执收单位责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责任:1.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收费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政策;2.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准确履行收费职责;3.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1.越权批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
25、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4.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收费许可证而继续收费的;5.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而收费的;6.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9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国家测绘局国测发199308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XX94号测绘成果成图资料使用申请人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XX94号标准的80%执行10房屋登记费房屋登记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92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76号省财政厅、物价局财综【XX】34号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单位、个人元/件8
26、0县房地产管理局一、执收单位责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责任:1.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收费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政策;2.监督管理执收单位准确履行收费职责;3.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1.越权批准或者擅
27、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4.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收费许可证而继续收费的;5.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而收费的;6.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非住房登记收费元/件500增加或补领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元/证1011白蚁防治费白蚁预防费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179号,财预584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10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240号,省政府办公厅皖
28、政办XX29号申请白蚁防治的单位、个人元/平方米2白蚁灭治费元/平方米312住房交易手续费新建住房转让手续费发改价格534号,计价格121号,皖价房XX45号,皖价房XX303号、省物价局皖价服70号省财政厅、物价局财综【XX】34号、房地产交易申请人(新建商品房由转让方承担;存量房合同没有约定的转让双方各承担一半,转让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元/平方米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元/平方米新建非住房转让手续费元/平方米%存量非住房转让手续费元/平方米1%住房租赁手续费住房租赁手续费每套50元;非住房租赁手续费非住房租赁手续费:100平方米以下80元,100平方米-1000的100元,1000平方米以上的
29、每125元五、环保部门13排污费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财综XX38号;省政府令第183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皖价费XX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保部发改价格XXXX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皖价费XX82号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详见收费依据文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皖价费XX82号标准执行县环保局一、执收单位责任:1.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等收费政策;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二、主管部门责任:1.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收费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