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出资建房协议书共同出资建房协议书甲 方:惠州市惠阳龙晟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共同出资合作建房。甲、乙双方均充分了解了本协议中的土地使用权、合作建房具体状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同意全面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房产概况以及产权现状 1、合作建房用地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面积约2000平方米,村(居)民建房用地呈批表编号:乡(镇)编号:15-314,县
2、编号:2575。占地四周界线以相应村镇住宅建筑报批文件及相应地块座标内面积为准,性质为工业用地,甲方已取得利用该地合作建房的权利(土地资料详细看附件)。 2、甲方利用该用地的部分土地上兴建住宅楼一楼,占地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共九层,房屋共80套,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以实际为准),住宅楼定名为聚龙苑。 3、乙方自愿提供部分合作建房款与甲方合作建设该住宅楼,并在楼房建成后分得该住宅楼 单元第 层第 号房,该套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具体方位、面积以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设计图纸为准。 4、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并按设计图纸施工建设该住宅楼,合作建房交房标准为毛坯房,且水、电、有线电视管线布置到户,相关公共设施符合正常使用条件。 5、甲方保证:以上述土地及合作建房,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属争议及债权债务纠纷。 二、合作建房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应付合作建房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聚龙苑框架封顶时付人民币 元整(: 元),尾款人民币 元整(: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给甲方。具体付款金额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