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监理合同监理协议书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 *项目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一期3、8、13、18、23二期38、39 总 投 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监理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标准条件;本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发包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
2、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 20* 年 10月 1 日开始实施,至 20* 年 6 月 20 日完成。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发包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标准条件执行潍坊市城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标准条件。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监理规定、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监
3、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水、电、暖、空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控制等。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无第十条 发包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开工前七日内提供图纸及有关建设手续资料第十一条 发包人应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三条 发包人权利与义务(1)监督监理人招投标文件的执行情况。(2)对工程监理工作随机进行抽查。 (3)对在监理过程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监理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和荣誉奖励。(4)其他工作:第十五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办公室一间监理人自备的
4、,发包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办公桌椅、床、办公用房等。补偿金额=无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无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无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四条 监理人每周须将监理部人员考勤情况如实报告委托人。发包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凡检查中发现有缺岗现象的,总监缺岗每天(次)罚 贰仟 元,其他人员缺岗每天(次)罚 伍佰 元。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总监缺岗的,中止监理合同,尚欠监理费作为罚款处理,且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
5、果失职(主要指因有关监理指令错误导致工程延期、工程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损失),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 发包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报酬按照国家规定。拨款见商务条款 发包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无发包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无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报酬。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无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
6、成的约定按下列方式解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附加协议条款:1、施工现场监理机构须配备齐全,项目总监(注册综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提报的人员名单配备,并达到工程监理所需的监理规范所要求的人数和专业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监理人所提供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能满足项目监理要求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规范要求,增配达到工程项目监理要求的专业人员,且这些增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经发包人审查并认可。多层住宅楼1个楼派土建监理员1名,每三至四个楼座派安装监理员1名。高层原则1个楼座派土建监理员1名,派安装监理员1名。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总监(注册综合监理工程师)更换,要提前15日向委托人
7、提交书面申请,其他人员更换需提前7日提出书面申请,更换的项目总监(注册综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具有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总监(注册综合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相应的资质、业绩和能力,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报发包人批准。开工前监理单位须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一套。2、监理单位要尽职尽责,严格监督施工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标准施工,控制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工程造价。凡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监理人员要始终进行现场旁站监理。3、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加和减少的签证,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审批单,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变更须经工程变更审批后,方可进入工程的割算和决
8、算。若监理人未按照规定的审查程序和职责分工要求进行监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监理人承担。4、工程的监理签证、变更审批、监理费申请须采用发包人统一的规定格式。5、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照本协议专用条件第二十六条处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不低于1000元/次处罚。6、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出现违反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情况,全部扣除监理费、终止合同,并予以辞退,三年内不允许再参与潍坊高新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7、监理人须具有监理本工程必备的专业检测设备。8、开标时,项目总监(注册综合监理工程师)证及其它监理部成员证书交代理公司,中标后由代理公司转交
9、发包人保管,施工期间不退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要求后退还。9、监理企业的具体考核、奖惩、管理,由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有关规定执行,业主单位同时定期组织对监理单位工作进行考核。10、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或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验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保修期监理费,或监理费尾款不予支付。11、监理人与其监理范围内,与中标的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任何利益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关系、项目总监(注册综合监理工程师)或项目部成员存在的亲属关系以及可能造成不能或影响公正执业的其他利益关系的,应在法定程序下应知晓的时限内,向发包人提出回避申请,并提供相应的
10、证明材料,由发包人决定监理人是否不再承担相应的监理任务或做出可以调整项目监理部成员的决定,监理人应予接受、服从。12、监理人派驻工地的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监理工程师进驻工地现场时,建设单位对其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对专业能力考核不合格的,监理人在2天内撤换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未履行监理职责,现场监理资料(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等资料)严重滞后的,每发现一次扣减1000元/次;对于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纸出现重大失误未发现或未提出意见的,每一次扣减2000元/次;怠于履行工程质量控制,导致出现质量事故的每次扣减5000元/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旁站不进行旁站监理的,每次
11、扣减2000元/次;对于工程计量、现场签证及工程进度款支付出现较大失误的,每次扣减2000元/次;监理人利用监理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每发现一次扣减2000元/次;以上情况相关监理工程师出现3次,监理人在2天内撤换监理工程师。13.商务条款监理费按建筑面积计取:一期多层住宅楼8、13、18、23建筑面积19937平方米,工期开工2009年10月1日,竣工2010年9月30日;监理费按5元/平方米;。3小高层住宅楼、工期开工2009年10月1日,竣工2011年3月30日;建筑面积9204平方米,监理费按5万平方米以下(不含5万平方米)5.5元/平方米。如果一期工程不能按期竣工,每拖一月委
12、托人应向监理人支付合同工期内应收监理费总额的月平均额。二期38、39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8237平方米,工期:开工2010年7月1日,竣工2011年6月30日。监理费在合同工期内按工程总造价的0.8%计取。延期工作报酬,当工期超出合同工期50%(含50%)以内时,属于正常工期,不计取监理服务费;当工期超出合同工期50%(不含50%)以上时,计取监理服务费,监理费按工程总造价的0.38%计取。 14、商务条款拨款按照多层主体完成三层、高层主体完成五层发包人开始付款,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监理费的70%;以后主体每三层付款一次,付已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监理费的70%;装饰、安装工程分三次付款,每次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监理费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监理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并在结算审定后28日内付至工程监理费的90%,余款留作保修金,按规定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发包人(公章): 监理人(公章):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账 号:电 话: 电 话: 日期: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