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浅议仲裁协议的效力.docx

    • 资源ID:16524007       资源大小:19.09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浅议仲裁协议的效力.docx

    1、浅议仲裁协议的效力浅议仲裁协议的效力内容提要:仲裁是当今社会上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本文系统分析了仲裁协议的有效、无效、失效和效力代定四种情况。关键词:仲裁 仲裁协议 法律效力一、引言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开始某一商事仲裁的前提条件,是整个仲裁程序得以完成,仲裁目的得以实现的主要依据。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约定将其彼此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意思表示。作为一种裁断民事,经济争议的方式,仲裁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与诉讼,行政裁决等公权力救济形式相补充,相得益彰的的“民间司法”形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采用。仲裁协议一般表现为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的书两种形式。仲裁协议书是

    2、指双方当事人单独签定的,同意把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专门性文件。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签定合同时所订立的,同意将合同争议交付仲裁的条款。仲裁协议从属于合同,同时,他的效力又独立于合同。二、有效的仲裁协议 依照我国仲裁法第四条第六条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具有以下三个要素: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对于仲裁协议来说在全世界各国都是不言而喻的前提条件。仲裁事项。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事项,即法律规定的可交付仲裁的争议事项。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的“争议事项”,并非仲裁协议所需包含的应有内容,而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仲裁事项必须引以为据的法律规则,因为当事人约定仲裁事项首

    3、先必须明确法律允许就那些事项进行约定。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条规定:“婚姻、收养、抚养、监护继承纠纷”和“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的争议”不能仲裁。我国的劳动仲裁则依法归于专署管辖,不在仲裁法规定使用之内。现在我过法律规国际贸易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经济侵权纠纷,均可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选定的仲裁机构。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对于这种情况,当帮助当事人完成仲裁的意思,应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对存在瑕疵的仲裁协议进行完善:一、由当事人自行完善。这种方式最能体现意思自治原

    4、则。二、由仲裁机构协助当事人完成。当争议一方以有瑕疵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时,可有仲裁机构向对方发出通知,征求其意见,若其同意,仲裁机构可受礼并进行仲裁程序。三、由法院完善。法院可以通过对仲裁事项中不明确的事项予以明确。法院对协议是否有效具有最终发言权。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指仲裁协议对以上仲裁主体以及人民法院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其中,仲裁协议对每个仲裁主体的效力是对仲裁当事人和仲裁机构的效力。仲裁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合法签定,具备各项有效条件,即产生如下效力: 约束当事人。仲裁协议一旦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了直接的法律效力。这种效力表现在:一、不得向法院起诉,除非双方当事人另外达成变更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就

    5、协议规定的事项提起了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则有权利向法院以仲裁协议提出异议。二、履行裁决义务,双方当事人均有义务履行仲裁庭作出的裁决,这是仲裁协议设立的主要义务之一。约束仲裁员和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依据。仲裁协议对仲裁员和 仲裁机构的效力表现在:一、授权效力。仲裁员和仲裁机构的具体仲裁权有当事人授予。在当事人委托仲裁机构对某争议进行仲裁时,就将特定的仲裁权授予了该机构。二、对仲裁审理范围的限制效力。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只能受理按仲裁协议规定了的争议,只能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争议进行仲裁审理,并作出裁决。1958年的纽约公约规定,当有关裁决所处理的争议不在当事人所提交的争议范

    6、围内,或者裁决载有关于交付的仲裁协议以外的时,有关国家法院可以基于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拒绝承认和执行该仲裁决定。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规则第3条也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约束法院。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争端的管辖权。1958的纽约公约规定:“如果缔约国的的法院受理一个案件,而这个案件所涉及的事项,当事人已经能达成本条意义内的仲裁协议时,除非该法院查明该协议是无效的,未生效的,不可能执行的,应该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仲裁。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规则第4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有权利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

    7、以及仲裁协议的管辖权问题进行决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如果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定,一方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由人民法院裁定。法院在处理管辖权问题上的规定是,凡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贸易纠纷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无法执行的,在决定受理一方当事人起诉之前,必须根据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将其审查意见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答复之前,可暂不受理。使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国际公约及许多国内立法都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仲裁裁决,他方当事人可向有关国家法院凭借有效的仲裁协议和

    8、裁决书,申请强制裁决。另一方面,无效的仲裁协议是构成有关国家拒绝承认和执行有关裁决的理由之一。三、无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无效是指仲裁协议不符合法定要件而自始便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仲裁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四种情况:约定的仲裁协议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仲裁法第2条对仲裁范围作出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则以排除法列出不得通过仲裁协议来解决的一些合同或者财产权益纠纷:一、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二、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至于何为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以及国际上所说的国际商事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9、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第项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加入该公约时所做的商事保留声明,我国仅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者不属于契约性的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使用该公约。所谓的“契约性或者不属于契约性的商事法律关系”,具体是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规定所引起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关系,例如货物买卖、财产租赁、加工承包、技术转让、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勘探开发自然资源、保险、信贷、劳务、代理、咨询服务、和海上、民用航空、铁路、公路的客货运输、以及产品责任、环境污染、海上事故、和所有权争议等,但不包括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议”。这是对国际商事争议仲裁的范围作出的界定,对我国法院

    10、认定约定的仲裁事项是否超出了法律范围提供了法律依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的仲裁协议”。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确认。一旦确定仲裁协议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法院应裁定其无效。“一方采用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立法来看,对于当事人以胁迫手段从事民事行为,均认定无效。如何认定胁迫,应该按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处理。实践中,一方当事人采用胁迫手段强迫另一方当事人签定仲裁协议的情况并不多见,而主要的表现在含由仲裁条款的合同系通过胁迫手段签定。这中情

    11、况下,如何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确需要研究。笔者认为,按照仲裁法第19条规定的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而国际上也强调仲裁协议与合同相互独立。但在胁迫下签定的合同,其重要内容之一的仲裁协议,仍系被胁迫之下当事人的非真实意思表示的产物,由于此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无效的情况,应当是仲裁协议独立于合同的一种例外。胁迫下的合同无效,胁迫下签定的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也无效。仲裁协议中的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四、仲裁协议的失效仲裁协议的失效是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而使原本有效的仲裁协议丧失法律效力。关于仲裁协议的失效,我国仲

    12、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失效并没有明确规定,诸条文内容涉及的仲裁协议失效的集中于一种情况,即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此种情况视为当事人双方共同放弃仲裁协议,原仲裁协议失效。五、效力待定的仲裁协议在适用我国仲裁法的情况下 ,法院应当对以下几种存有争议的涉外仲裁协议效力做出认定: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是仲裁委员会,而当事人又不能进一步明确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如当事人在仲裁条款中约定发生纠纷到中国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但中国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不是仲裁机构,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仲裁机构问题不能达成新的一致,仲裁协议无效。如

    13、果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仲裁协议无效。例如,当事人约定在“广东省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由于不存在该仲裁机构,于是该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约定仲裁机构又约定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如果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后可以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或约定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上诉。该约定违反了我国仲裁法关于仲裁的原则,所以该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同时选择了两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协议有效。如仲裁条款约定“合同争议应该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瑞典仲裁院仲裁”,由于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可以执行的,故该仲裁协议有效。关于当事

    14、人约定适用共同交货条件的问题。中国与经互会会员国之间签有共同交货条件其中第十五章第11条规定,“由合同产生或者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在被告方国家或者双方商定的经互国第三国的解决这类争端的仲裁法庭仲裁解决,不得诉诸一般法院”,此条规定为浮动性仲裁协议,如在中俄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中方提起仲裁的,必须到俄罗斯申请,而俄方提起仲裁的必须到中国进行。第2条规定,基于同原始诉讼同一法律关系的反诉及抵消债务要求,由解决原始诉讼的仲裁法庭来解决。在最高人民法院对内蒙古高级法院的答复中,规定可当事人双方签定的外事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未尽事宜使用中国与内蒙古之间的交货合同条件,该共同条件即198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

    15、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关于双方对外贸易机构之间相互供货共同条件的协议书,其中明确规定了因为合同发生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在双方达不成协商解决的协议时,应提交仲裁机构解决,并规定了仲裁的具体方式。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此种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的方式最有效,法院不应受理该合同纠纷。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因合同为其他人盗用公章所签定,故主张仲裁条款无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广西人民法院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我国的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协议无效的四种情况中,并没有包括这种情况,他人盗用公章签定合同并不能改变仲裁协议的效力。公章是否被盗用,需要审查处理才能查明的,仲裁有权在受理案

    16、件之后,根据查明的情况,来认定公章是否被盗用。因此,法院应驳回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的申请。仲裁协议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效力的认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的案例中,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规定,:“由卖方选择伦敦糖业协会或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该仲裁协议规定了卖方的权利,而买方却即无权提起仲裁,也无法提起诉讼。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该仲裁协议剥夺了一方当事人寻求解决纠纷途径的权利,属于显失公平。该方当事人在无法进行仲裁的情况下,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该仲裁协议认定无效。为了遵守当事人的权利,遵守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国际条约义务,法院对于认定仲裁协议无效应该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发布了关于处理涉外仲裁和外国仲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如果我国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无效,必须逐级报其辖区的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也认定该仲裁协议无效,须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只有在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之后,方能决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以及是否由法院进行管辖。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注意事项

    本文(浅议仲裁协议的效力.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