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新三板上市资产评估案例参考.docx

    • 资源ID:16485969       资源大小:25.32KB        全文页数:1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新三板上市资产评估案例参考.docx

    1、新三板上市资产评估案例参考新三板上市资产评估案例参考 问题简要阐述 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赵世远及许卫东分别有实物出资,但未依法进行评估,实际上实物也并没有投入当时的襄樊万州。之后增资时对其进行了补充。 解决方案 1、如实披露 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如实披露了上述事项。襄樊万州设立时股东赵世远、许卫东出资的实物资产并没有投入到襄樊万州,因此并没有评估,襄樊万州设立时出资未完全到位。襄樊万州20xx年1月增资时,各股东实际出资实际出资比注册资本多23万,各股东对设立时出资的差额进行了补足。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20xx年7月31日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对增资时补充了之前未出资部

    2、分进行了复核确认。 3、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 挂牌相关的律所出具意见:本所认为,公司上述实物出资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到位,虽然襄樊万州设立时,在出资上有一些瑕疵,但鉴于出资人已进行了出资补足,且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确认以及复核确认,目前注册资本已缴足,上述不规范情形对本次挂牌不构成重大实质性障碍。 案例评析 挂牌指引中要求,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本案例中,股东原始实物出资没有评估也没有实际出资,公司具有不规范的情形。和之前分析的案例类似,出资不实、未履行出资、抽逃出资等不规范的情形并不是没有补救措施,最常见的做法是补足。当然,是否实际补足还需要经过会计师评估和律师

    3、出具意见。 一、新三板案例研讨:股份改制未履行审计评估程序 智信股份(830878) 二、20xx年6 月,格物致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存在瑕疵,但公司已采取措施予以规范,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挂牌条件,不构成本次挂牌转让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一)20xx年6月股改时存在的瑕疵 经本所律师核查,格物致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存在瑕疵,不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各发起人未依法签署发起人协议。 2、整体变更时制定的公司章程在董事会及监事会设置问题上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未对格物致有限整体变更时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确认,无法确认整体变更事项是否符合业务规则、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4、性文件的规定,即未依法进行审计、评估。 4、未依法对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验证,即依法进行验资。 (二)公司针对上述瑕疵的整改和规范方案及实施 1、20xx 年 1 月 25 日,有限公司股东王建胜、卢善敏、王倩、冷用斌、龙祥红共计 5 人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情况进行确认,并明确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同时,全体发起人出具关于整体变更的声明,声明: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益、权利和义务,自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为股份公司之日起由股份公司承继。发起人之间没有发生有关公司整体变更事项的争议,发起人认可公司整体变更事项的有

    5、效性,未来不就公司整体变更相关事项发生争议。 本所律师核查,发起人协议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全体发起人已就该问题作出声明,因此不会引致公司的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2、针对整体变更时制定的公司章程在董事会及监事会设置问题上的瑕疵,股份公司于20xx 年 6 月 23 日召开股东大会,重新选举董事、监事,并修订章程,对董事、监事人数及选举问题进行规范,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20xx年 7 月 3 日,昆明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 3、公司委托北京兴华湖北分所对有限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 20xx 年 5 月 31日的账面净资产进行审计。20xx年 1 月 24 日北京兴

    6、华湖北分所出具了20xx京会兴鄂分审字第 170002 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有限公司截至 20xx 年 5 月31 日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7,013,877.30 元。 4、公司委托开元评估对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xx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20xx年 1 月 25 日开元评估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xx】192 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xx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717.45 万元。 5、公司委托北京兴华湖北分所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核查。 20xx 年 2 月 8 日北京兴华出具了20x

    7、x京会兴鄂分验字第 17000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xx 年 6 月 17 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股本缴纳的股本合计 500.00 万元,各股东以有限公司经审计后截至20xx年5月31日止的净资产7,013,877.30元作为出资折合为股本人民币 5,000,000.00 元,净资产超过折股部分 2,013,877.30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6、20xx 年 2 月 10 日,股份公司召开 20xx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确认云南格物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云南格物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确认公司形式于 20xx 年 6 月 17 日由有限公司整体变

    8、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以有限公司 20xx 年 5 月 31 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的审计及评估结果;确认以北京兴华湖北分所审计的有限公司 20xx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 7,013,877.30 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 500.00 万股,余额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确认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确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确认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7、20xx 年 2 月 17 日,股份公司向昆明市工商局提交上述材料进行补充备案。同日,昆明市工商局出具关于云南智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整体

    9、变更情况的说明,内容摘要为:你司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虽未履行有关法定程序,但现已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对有限公司截至基准日 20xx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据此折合股份公司股本,办理了验资手续,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且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予以确认,符合公司法及工商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据此,我局对上述情况予以认可,对整体变更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不予追究,确认你司于 20xx 年 6 月 1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且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实收股本真实有效。目前,在我局的登记状态为正常。 三、股改时未履行评估手续对新三板挂牌的影响 1、案例回放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

    10、限公司,股份代码:830839。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未履行评估手续。股转公司要求中介就该公司股改时未履行评估手续对公司挂牌的影响进行说明。 2、中介意见 经核查,万通液压有限20xx年3月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过程中未履行资产评估手续。根据相关规定,非货币出资设立公司需要评估作价,但万通液压有限系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根据20xx年3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64号)等规定,工商部门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已不再强制要求提交评估报告等类似文件。经核查,在万通液压有限以净资产折股方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当地工商部门亦未要求公司提供评估报

    11、告。 20xx年3月26日,日照市工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7128001949的营业执照,核准万通液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今当地工商部门亦无任何异议。目前,股份公司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根据万通液压有限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以及股份公司设立的其他相关文件,股份公司是以万通液压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77,331,710.07元(以20xx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折合成股本60,000,000股而设立的股份公司。经核查,万通液压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远大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股改前后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不存在股份公司上述净资产值低于注册资本的情况,亦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万通液压

    12、有限以净资产折股方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已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全体股东亦同意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且无任何异议。 综上,公司是由万通液压有限以其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而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万通液压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仅是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一个参考值,而非万通液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折股依据,万通液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的注册资本一致;万通液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已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至今无任何异议;当地工商部门已核准万通液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未要求公司提供评估报告,至今亦未提出任何异议,目前股份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因此,

    13、本所律师认为,万通液压有限没有履行资产评估手续对股份公司的设立和公司本次挂牌均不构成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3、笔者见解 该案反映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挂牌公司在历史股改过程中评估是不是必须条件。 目前法律明确规定需要评估的,一方面是以非货币资产出资,需要评估作价,另一方面是国有企业改制等需要评估。除上述主要需要评估的两项外,将评估作为必要条件的情况并不多见。 对于企业股改而言,如果不涉及非货币资产出资,也不涉及国有资产成分,在没有特殊要求下,评估并不是必要条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1关于挂牌企业的条件要求企业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

    14、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该项规定对企业股改基础进行的明确的规定,要求股改以净资产值折股。换言之,股改并不以评估作为必要条件。 其实在实务中,处于程序上更加严谨、保守等诸多因素考虑,有相当一部分有限公司在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进行评估。笔者支持这种评估,毕竟评估结果作为一种参考具有其积极的价值。但是,也不能因为评估的重要作用就将评估视为一种必要的程序,这种可能增加企业负担以及影响股改效率的行为,在法律、法规等没有要求必须评估的情形下,企业不进行评估并不构成程序上的瑕疵。而新三板挂牌要求企业股改也没要求必须评估。所以,必须正确认识评估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在对企业新三板挂牌

    15、不构成实质法律障碍的情形下,可以(但不必须)作为一种补充措施进行。 四、技术出资超比例且未评估 技术出资超比例且未评估(风格信息 430216) 解决方案: 1、出资超比例问题:寻找法律依据,不符合旧公司法,但符合当时的地方法规(在旧公司法后出台); 2、出资未评估问题:追溯评估,股东会确认。 披露信息(P15-16): (1)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设立时有效的公司法(1999 年修正)第 24 条第 2 款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 年出台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

    16、产业发展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实施意见(沪工商注20xx第 97 号)第 2条规定科技型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的生产企业可以高新技术成果和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1.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投资入股可占注册资本的 35.00%,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可从其约定;2.无形资产可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也可经全体股东协商认可并出具协议书同意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或经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办公室鉴证后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沪工商注20xx第 334 号)同样就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可占到注册资本的35.00%进行明确规定。 (2)公司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情况 20x

    17、x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惠新标以高新技术成果-嵌入式数字电视 ASI 码流监视设备作价 70.0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5.00%。 20xx 年 8 月 11 日,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关于批准嵌入式数字电视 ASI 码流监测设备项目评估合格的函(沪张江园区办项评字20xx0 号)认定为上海市高科技园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有者为惠新标。 20xx 年 8 月 11 日,上海申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沪申洲20xx验字第 552 号)验证,截至 20xx 年 8 月 10 日止,有限公司以高新技术成果嵌入式数字电视 ASI

    18、 码流监视设备出资的 70.00 万元已完成转移手续。 20xx 年 3 月 18 日,张江高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认定嵌入式数字电视 ASI 码流监测设备评估价值为 210.00 万元。20xx 年 4 月 20 日,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公室颁发证书认定嵌入式数字电视 ASI 码流监测设备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权属单位为上海风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可享受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有关优惠政策。 20xx年 11 月 9 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惠新标个人所拥有的部分资产追溯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xx第 357 号),确认嵌入式数字电视 AS

    19、I码流监视设备于评估基准日 20xx 年 8 月 11 日的市场价值为 71.6059 万元。 20xx 年 11 月 15 日,股份公司召开 20xx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上海风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以高新技术成果、人力资源出资的议案, 确认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真实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等情况,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出资或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结论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鼓励软件企业发展设置了宽松的企业出资和注册登记政策。有限公司设立时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比例和程序虽不符合当时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

    20、知(国发20xx18 号)的精神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出台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实施意见(沪工商注20xx第 97 号)的规定,同时也符合现行公司法关于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要求。另外,上述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经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追溯评估,其价值并未被高估,并已全部转移至公司。因此,该部分出资真实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实等情况。 五、国有资产增资未进行评估是否有效 重点问题:20xx年月14日,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到3000万元,但未经评估。 请公司说明并披露:(1)增资时未进行评估的原因;(2)增资价格的确定依据。请主办券商就以下事项发表

    21、意见:(1)本次增资价格确定是否公允、合理;(2)本次增资是否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北京希电工商登记的资料,北京希电的前身首科希电20xx年月14日将注册资本增资至3000万元的过程如下: 20xx年月14日,首科希电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到3000万元,首科软件新增出资1389万元,电子工程总公司新增出资511万元;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xx年3月9日,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审验字(20xx)第1005号变更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xx年3月9日止,股东首科软件投入货币资金13,890,000.00元,股东电子工程总公司投入货币资金5,110,000.00元

    22、。首科希电变更后的累积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新增注册资本金1900万元已全部到位。 20xx年3月28日,首科希电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应当注意到,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的,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首科希电该次增资时国有股东电子工程总公司未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首科希电进行评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若企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的,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必要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其相应的经济行为无效。 经核查,电

    23、子工程总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CEC已于20xx年1月26日出具关于北京首科中系希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批复(中电资20xx30号),同意首科希电该次增资及电子工程总公司在增资后持有首科希电35%股权的增资方案。电子工程总公司对首科希电的该次增资取得了上级单位CEC的批复。同时,20xx年电子工程总公司将其所持首科希电的股权全部转让时已履行了资产评估程序,进行了公开挂牌转让。此外,根据北京希电的说明,电子工程总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未对该次增资未予评估事宜作出通报批评及责令改正,亦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该次增资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

    24、该次增资至今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综上认为,首科希电该次增资国有股东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不影响首科希电股权的稳定性,对首科希电本次股票公开转让不构成重大实质性障碍。 六、短期内资产评估值增幅较大问题的核查 苏北花卉(830966) 二、反馈意见重点问题2:盆景公司改制时李生以17.15万元购买取得盆景公司资产,同月该资产作价1500万元用于有限公司出资。以上17.15万元、1500万元的资产价值均由宿迁天恒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所得,时间间隔4个月。请公司补充披露20xx年资产评估详细结果、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原因、后续使用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

    25、因,是否存在评估价值过低或过高的问题;(2)结合资产价值、有权机关确认的具体内容等具体核查李生以17.15万元购买取得盆景公司资产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1、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评估价值过低或过高的问题;李生以17.15万元购买取得盆景公司资产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该问题系苏北花卉历史沿革中最为关键的合法性问题,对此本所律师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分析说明。 (1)关于盆景公司承包租赁经营情况的相关问题 经本所律师核查,1995 年 1 月 8 日,沭阳县多种经营管理局与李生签订租赁合同。沭阳县多种经营管理局作为盆景公司的上级主

    26、管部门,与盆景公司是法律上的隶属关系,所以沭阳县多种经营管理局有权就盆景公司的企业经营权进行对外承包租赁,该租赁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政策,合法有效。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李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李生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包括租赁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面分析租赁合同的全部文本内容及核心条款,可以清晰准确的认定沭阳县多种经营管理局通过租赁合同将盆景公司的企业经营权作为标的承包租赁给李生经营。 (2)关于租赁经营期间盆景公司的经营收益及派生资产所有权归属问题 经本所律师核查,盆景公司设立时全部资产中仅有固定资产,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60 万元,全部为房屋、钢架大棚等固定资产,性质为全民所有,

    27、无其他流动资产投入。盆景公司自设立以后至 20xx 年改制前一直由李生租赁经营,沭阳县多种经营管理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参与经营活动,也未向盆景公司进行后续投入。在此期间盆景公司由李生独立承包租赁经营的形式从未改变,因此盆景公司在此期间未形成应归属于国有性质的其他派生资产。 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李生在对盆景公司租赁经营期间所创造的经营收益在依法缴纳完租赁承包金及国家相关税费后形成的承租人收益应全部归承租人李生享有。在后续经营过程中,承租人所积累的全部经营收益并未从盆景公司单独提取,且一直留存于盆景公司用于持续经营,其产生的派生收益应继续归李生个人所有。 据此,沭阳县多种经营管

    28、理局及李生均认定盆景公司在改制前,企业内的资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盆景公司设立时国家投入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属性质为全民所有;一部分是由李生租赁经营后积累并留存在公司的个人收益,权属性质为承租人李生个人所有。 (3)关于盆景公司改制过程的资产评估问题 经本所律师核查,20xx 年 8 月 2 日,沭阳县农林局(沭阳县多种经营管理局于 20xx 年 月 25 日撤销并入沭阳县农林局)根据沭阳县属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沭政办20xx50 号)向沭阳县人民政府提交沭阳县农林局关于苏北花卉盆景公司的改制方案的请示(沭农字20xx013 号),申请对盆景公司实施改制,并委托宿迁天恒会计师事务所

    29、对盆景公司原有全部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后价值为 17.15 万元。沭阳县农林局将该评估结果报请沭阳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确认,沭阳县财政局对该评估报告审核后,于 20xx 年 3 月29 日出具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 而为什么在本次改制过程中仅对盆景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其原因是:基于盆景公司的租赁经营,导致了 20xx 年改制时公司资产权属性质被分为出租方投入的固定资产部分,即国有资产;承租方租赁经营后积累并留存在公司的个人收益,即私有财产。由此,沭阳县多种经营管理局在委托评估时,明确评估范围为固定资产,此后改制批复中也明确同意对苏北花卉盆景公司原有的 17.15 万元固定资产以 2

    30、0 万元人民币整体出售给苏北花卉盆景公司现承包人李生同志。而 20xx 年 6 月 18 日,宿迁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李生、殷其龙、胡玉树、刘华中、刘可学、胡方洋申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结果:人民币 1500 万元。该次资产评估的评估范围是李生在取得盆景公司产权后盆景公司的全部资产,其中包含有李生作为承租方租赁经营后积累并留存在公司的个人收益,即私有财产部分。所以才导致两次评估结果由 17.15 万元变为 1500 万元。 (4)各级政府的确认批复 由于上述盆景公司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评估未对盆景公司整体资产进行全部评估,仅是对盆景公司内政府投入部分的国有资产即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

    31、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事实细则的相关规定,盆景公司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进行改制并进行产权转让是应当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的,并且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根据盆景公司租赁经营导致资产权属需要区分国有和私有两部分的特殊情况,最为严谨的评估方式应当先将盆景公司全部资产进行整体评估,得出评估结果后再交由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审核、验证,届时应由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对评估后的全部资产进行所有权区分,最终由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确认国有资产部分的评估结果。而盆景公司在改制过程中的评估范围未包含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实质上造成了改制评估资产范围不充分的问题,对此本所律师多次走访沭阳县政府及相关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落实当时改制评估的流程以及只评估固定资产的初衷原因。沭阳县相关政府部门答复称认为盆景公司最初设立虽然性质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但实质上从公司设立到运作经营全部是李生个人负责的,政府除了投入最初的固定资产以外再无其他投入,也未参与公司经营及决策。20xx 年盆景公司的改制就是针对国有资产部分的,也就是政府最初投入的固定资产。至于盆景公司多年的经营收益应属李生个人,不在改制范围内,所以


    注意事项

    本文(新三板上市资产评估案例参考.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