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冶金行业管理重庆市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 资源ID:16229151       资源大小:153.21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冶金行业管理重庆市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1、冶金行业管理重庆市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冶金行业)重庆市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1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控制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保护大气环境,实现重庆市“十壹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和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之规定,制定本标准。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在重庆市范围内替代火电厂国家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内容。本标准未涉及范围或未涉及部分沿用国家有

    2、关最新标准。本标准实施后,如果国家颁布和本标准有关的新标准,且国家新标准中有严于本标准的指标,则该指标的限定值以国家标准为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XX月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月1日实施。本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重庆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按时间段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同时仍规定了排气筒高度要求、工艺管制和操作规范等。本标准适用于对现有火电厂的排放管理,以及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运行后的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

    3、于重庆市辖区内单机容量在200MW及之上燃煤发电机组锅炉。重庆市辖区内单机容量在200MW以下燃煤发电机组锅炉执行国家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3年12月30日发布)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

    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75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四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3.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指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3.3排气筒高度指自排

    5、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处的高度。3.4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指壹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小时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3.5过剩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供给量和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3.6干燥无灰基挥发分以假想无水、无灰状态的煤为基准,将煤样在规定条件下隔绝空气加热,且进行水分和灰分校正后的质量损失,称为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用“Vdaf”表示。3.7燃煤电厂指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的火力发电厂。3.8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是指对火电厂排放的烟气进行连续、实时跟踪监测。3.9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时段的划分本标准分三

    6、个时段,对不同时期的火电厂建设项目分别规定了排放控制要求:1996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或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建设项目,执行第时段排放控制要求。1997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或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建设项目,执行第时段排放控制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建设项目,执行第时段排放控制要求。4.2污染物排放限值各时段火力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执行表1、表2规定的限值。本标准执行之日起,新建火力发电锅炉须预留烟气脱除氮氧化物装置空间。

    7、1996年12月31日前已建火电厂执行本标准时,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设备排气筒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可在本标准对应值的基础上上浮,但最大幅度不得超过50%,具体上浮时间及上浮量需提前报请市级环保管理部门批准。2表1火力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建厂时段时段时段时段实施时间2008年7月1日2010年1月1日2008年7月1日2010年1月1日2004年1月1日设备排气筒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800600800400400设备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0100200505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03表2火力发电锅炉氮氧

    8、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m34时段时段时段时段5实施时间62008年7月1日72008年7月1日82008年7月1日9燃煤灰分10Vdaf10%1115001213001311001510%Vdaf20%161100176501865020Vdaf20%21110022650234504.3全厂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004年1月1日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火电厂建设项目,在满足表1、表2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时,仍须同时满足火电厂全厂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火电厂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4.4最高允许单位产品排放量自2008年7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

    9、31日止,现有火电厂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2.5g/KWh。自2010年1月1日起,现有火电厂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9g/KWh。自2007年1月1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9g/KWh。4.5排气筒高度新建火电厂燃煤锅炉烟囱高度不得低于240m。4.6环境管理规定燃煤电厂应制定各类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事故排放和非正常工况排放;环保设施设备完好率应大于95%。4.7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规定对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重点做好设备的密闭,防止跑、冒、滴、漏;露天储料场应当采取防起尘、防雨水冲刷流失的措施;禁止散状物料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扬尘

    10、。生产车间敞开的天窗、门窗等处不得有可见无组织排放存在。散状废弃物的加工、运输、装卸、贮存应当密闭;提倡文明装卸和运输,车船装、卸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防止物料洒落。露天生产场地要采取洒水、清洁、地面硬化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4.8环保设备的同步运行率和非正常排放控制要求4.8.1现有火电厂脱硫设施和发电机组同步运转率不得少于95,除尘设施和发电机组同步运行率不得少于99。4.8.2因环保装置故障造成事故排放,在不满足4.8.1要求的基础上,应采取应急措施使主机设备停止运转,待环保装置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5监测5.1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应在机组运行负荷的7

    11、5%之上进行。排污单位人员和实施监测人员不得任意改变当时的运行工况。以任何连续1小时的采样获得平均值,或在任何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之上样品,计算平均值。新建电厂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和采样时间频次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和规范执行。5.1.1大气污染物的采样方法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采样方法执行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规定。5.1.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方法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方法见表3。表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分析方法分析项目大气污染物分析方法烟尘GBT16157重量法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图法空气和废

    12、气监测分析方法测烟望远镜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光电测烟仪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二氧化硫HJ/T56碘量法HJ/T57定电位电解法自动滴定碘量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电导率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氮氧化物HJ/T42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定电位电解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5.2大气污染物的过量空气系数折算值实测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执行GB/T16157规定按公式(1)进行折算。燃煤锅炉按过量空气系数=1.4进行折算。(1)式中:C折算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C实测大气污

    13、染物排放浓度,mgm3;实测的过量空气系数;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5.3全厂第时段火力发电锅炉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计算全厂第时段火力发电锅炉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按公式(2)计算。C=(C1V1C2V2CnVn)(V1V2Vn)(2)式中:C全厂第时段火力发电锅炉二氧化硫平均浓度,mg/m3;C1、C2、Cn按5.2中的方法折算后的第时段中第1、2、n台火力发电锅炉二氧V1、V2、Vn第时段中第1、2、n台火力发电锅炉排烟率,m3/s;5.4烟气排放的连续监测5.4.1火力发电锅炉须装设符合HJ/T75要求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器。5.4.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连续监测按HJ/T75中的规定执行。5.4.3烟

    14、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经省级之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在有效期内其监测数据为有效数据,以小时平均值作为连续监测达标考核的依据。6标准实施本标准由重庆市县级之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规范性附录)附录A火电厂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计算方法A.1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计算(A1)(A2)(A3)式中:Q全厂SO2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各烟囱出口处环境风速的平均值,m/s;按A.2.3计算Hg全厂烟囱等效单源高度,m;Hei第i个烟囱有效高度,m;Ui第i个烟囱出口处的环境风速,m/s。烟囱的有效高度按公式(A4)计算。He=Hs+H(A4)式中:He烟囱的有效高度,m

    15、;Hs烟囱几何高度,m,当烟囱几何高度超过240m时,仍按240m计算;H烟气抬升高度,m,按A.2计算。A.2烟气抬升高度的计算烟气抬升高度按(A5A7)计算。当21000KJ/s,且T35K时:(A5)当2100KJ21000KJ/s,且T35K时:(A6)当2100KJ/s,且T35K时:(A7)T烟囱出口处烟气温度和环境温度之差,K,计算公式见A.2.1;烟气热释放率,KJ/s,计算公式见A.2.2;烟囱出口处的环境风速,m/s,计算公式见A.2.3;烟囱出口实际烟速,m/s;d烟囱出口内径。其它符号意义见A.1。A.2.1烟囱出口处烟气温度和环境温度之差T烟囱出口处烟气温度和环境温度

    16、之差T按(A8)计算。(A8)式中:TS烟囱出口处烟气温度,K,可用烟囱入口处烟气温度按-5/100m递减率换算所得值;Ta烟囱出口处环境平均温度,K,可用电厂所在地附近的气象台、站定时观测最近5年地面平均气温代替。A.2.2烟气热释放率的计算烟气热释放率的按(A11)计算。(A9)式中:烟气平均定压比热,1.38KJ/(m3K);排烟率(标态),m3/s,当壹座烟囱连接多台锅炉时,该烟囱的为所连接的烟囱该项数值之和。A.2.3烟囱出口处的环境风速US的计算烟囱出口处的环境风速US按(A12)计算。(A10)式中:US烟囱出口处的环境风速,m/s;地面10m高度平均风速,m/s,采用电厂所在地附近的气象台、站最近5年观测的距地面10m高度处的平均风速值,当2.0m/s时,取=2.0m/s。烟囱几何高度,m。


    注意事项

    本文(冶金行业管理重庆市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