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集团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文件编弓Serial No.: 标准书名称: XX集团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 第 二页ir. %页SOP Title: 版本号 Rev:_ Page Total ZXX集团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2015版)1 .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事业部各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公司利益,使公司经营活动不受 影响,根据集团合同管理办法、法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了事业部及下届各公司。1.3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事业部法务部门,工作职责:一、 负责事业部和各公司各类合同的法律审核;二、 参加重要项目的谈判,负责起草、审核与之相关的合同等
2、法律文件;三、 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协助处理合同履行中的法律事务;四、 协助解决合同纠纷,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解决、仲裁和诉讼活动;五、 定期审核格式合同文本,参与重大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审核。六、 办理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2. 合同的订立2.1释义本办法所称合同,系指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主体之冋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包括以其他名称岀现的、具有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法律文件)。2. 2签订合同的资格所有对外合同,均应以公司名义签订,并事先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公司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部门名义或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签订各类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
3、理人进行,XX,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 对外签订合同。2. 3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起草者: 审核者: Oriqinator: Reviser:第七页共页版木号 Rev: PageJ. Total Z标准书名称:XX集团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 SOP Title: 一、 负责起草-般的业务合同;二、 代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并履行必要的审查义务;三、 按合同审核流程提请审核,执行并保留审核部门(或人员)的审核意见;四、 检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向法务人员通报, 并提岀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五、 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解决、仲裁、调解、诉讼;六、
4、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2.4对方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签订各类合同,应由承办部门负责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审慎和严密的审查,审 査内容包括工商登记的审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章程、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等)、财务状 况的审査(资信证明、经合法审计的会计报表等)及对方承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 资料的审査。承办部门应妥善保存上述文件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2. 5证明资料的审查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査对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 地核査,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资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的
5、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2. 6合同形式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 7合同编号2.7.1公司各部门所有合同的编号采用统一格式(按部门分类)。各类合同都应分类依次编号,合同编号 不得重复或遗漏,合同编号由承办部门负责。2. 7.2编号顺序:公司代码部门代码年度月份序号A/B挙例:ZML-EX-08-10-A表示:“珠海XX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2008年签订的第 10份合I司,采用格式合同”。A为格式合同;B为非格式合同。2. 7.3公司印章保管人员必
6、须确认合同有编号,并完成了规定的审批流程以后,方可盖章。2.8合同内容标准书名称:XX集团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 SOP Title: 2.8.1起草合同文木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凡公司提供格式合同范木的,应 参照格式合同范本:凡对格式合同范本进行修改或公司没有范本的、承办部门自行起草合同文本 的,承办部门应将修改或起草后的合同文本按木办法规定的合同审核流程审定后再报送合同对方。2.8. 2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包括付款的方式 和期限);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等 条款。3.
7、 合同的审核3.1常规性合同3.1.1常规性合同是指合同标的、价格、付款条件相对固定,采用公司统一格式合同文本,或者按双方 长期形成的交易习惯签订和执行,旦合同金额较小的合同。 3.1.2常规性合同,承办部门可自行审核,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直接用印,并报法务部门登记 备案,接受集团法务的随机审査。3.2非常规性合同的审核3.2.1非常规性合同包括: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的合同;承办部门自行起草的合同;经常性业务合同以外、关系公词重大经 济利益或涉及新型业务、对公司的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合同总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 设备釆购和项目工程合同:其他需提交集团法务审核的合同。3.2.2公
8、司法务负责非常规性合同审核。承办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核后,须提前二天提交公司法务审核, 法务提出修改意见的,及时反馈客户,并将客户反馈意见报公司法务备案。再执行其他审核流程, 3.2.3非常规性合同内容牵涉技术指标、质帛:标准或其他专业内容的,承办部门应先行提交相关部门审 核,再执行其他审核流程。3.3集团公司法务部门审核3.3.1须上报集团公词法务审核的合同包括:对外重大合同,包括对外资产重组、企业购并、股权转让、 担保、资产抵押、涉外业务、技术转让、投资等合同;50万元以I:的销售合同;100万元以上的釆购 合同;销仍框架协议、合同;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及其它公司认为需集囲公司
9、协 助的合同。3.3.2承办部门自审后,提前七天报公词法务审核,公司法务提前三天报集团公词法务审核。承办部门 起草者: 审核者: Oriqinator: Reviser:第虫页共页版木号 Rev: PageTotal Z标准书名称:XX集团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 SOP Title: 将法务审核意见反馈给客户,并将客丿、反馈意见报备公用法务和集团法务。由集团法务最终定稿,再 执行其他流程。3.4队它特殊审批流程:资产重组、企业购并、股权转让等重大事件的法律文书除执行以上审核流程 外,须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萤事会成员共同签署并用印方能生效。3.5合同审核流程/使用部门对釆购设备/物品名称、类型、技
10、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进行审核;/经办部门并经经办人和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审核的合同及相关文件交公司法 务人员审核,然后相关领导审核确认。/合同需要经过多次往来修改的,经办人员应将对方的反馈意见及时告知法务人员,咨询 相关的法律意见。/合同的最后定稿,应交法务人员确认后在审核单或电子审批流程上签署法律意见。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的P0采用书面格式文木,属于常规合同范围,由部门自审。如格式文本有 变动可提请法务审核。4、 合同的用印公司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须由专人负责(具体见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印章管理人员须确认 冇合同编号并执行完审核流程之后方可用印,否则有权拒绝用印。销售部门执行销
11、售平台合同专用 章用印规定5. 合同的履行和履行监督5.1履行责任合同签订后,各有关业务部门应当按照约定全而履行义务,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 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5. 2履约跟踪5. 2. 1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办部门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进行跟踪调査。发现对方当事人不能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收集、保存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并调研对方的资 产状况。5. 2.2合同的履行实行重大情况汇报,即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影响合同履行或可能导致合同纠 纷的重大情况时,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处理意见提交法务部门。第丄页共页版木号
12、Rev: Pagei Total Z标准书名称:XX集团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 SOP Title: 5. 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时,应按木办法第三章之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审核程序。5.4履行监督法务部门冇权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合同的履行情况行使监督、检查权,并就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向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向集团法务和公司领导报告。5. 5履约证据凡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传真、信函(含信封)、电话记录都应由承办部门留 存;对我方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凭证外,承办部门还要做好履约记录。6. 合同资料的管理公司合同档案按其档案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和经办部
13、门保存原件。若经办人需要可保留复印件。 协议盖章后三个T作日内经办人员应将合同以及相关附件的复印件交公初法务部门备案。7. 附则7.1木办法自卜.发之日起施行。7. 2任何违反木办法的行为,将按员工手册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4本办法由法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附件:合同协议审批表合同协议审批表第丄页共页版木号 Rev: PageTotal Z标准书名称:XX集团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 SOP Title: 申请公司、部门: 屮清日期: 客户名称: 合同协议主要内容: 客户名称历次报价报价日期审核流程确认签名确认内容使用部门审核经办部门审核法务部审核分管总经理确认财务总经理确认盖章签字说明:1、 合同内容牵涉相关部门时,该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其它按流程执行。2、 使用K3审批,加载附件,参照以上流程设定,持申批单用印。3、 未执行完审核流程,盖章人员有权拒绝用印。审核者: Reviser:第:L页共乙页Page 7 Total Z标准书名称: XX集团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 SOP Title: 版木号 Rev:_-0-5年五月XX事业部财务管理部法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