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信息化培训方案教育信息化培训方案窗体顶端禄丰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 至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云南省信息化工作和楚雄州教育信息化州级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和资源管理的水平,加快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整合,结合我县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工作,成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春麟 副组长:李永生 胡秀芳 陈忠云 谢宝林 组 员:李建伟 李 琼 王卫荣 吴华昌 易坤富 陈则荣 培训的常规管理工作由陈忠云负责,县级的培训工作由教研室负责
2、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 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含教研室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 和 两年。县级培训每年进行2-3次,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学校的校本培训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完成。 四、培训的内容 见附件1:禄丰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暨应用能力标准 五、培训的标准 培训采用分层提高、分级达标进行。培训标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次(见附件1:禄丰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暨应用能力标准。培训对象根据年龄、工作性质分类培训分类达标。 1.初级:男55周岁(1960年1月1日前出生)、女50周岁(1965年1月1日前出生)以上。 2.中级: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3.高级:各学校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电教设备维护管理人员(不限年龄)。 六、达标测评 高级班的在集中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测评,中级班的考试测评每年进行12次,由参训教师根据自身学习情况申报考试,考试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高继班和中级班的考试测评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初级班的由各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