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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程序仅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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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程序仅供参考.docx

    1、征收程序仅供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第一步 确定项目公益性质,启动征收程序一、工作任务1.建设单位(或牵头部门)向市政府提出征收请示,请示须明确征收范围;城中村改造项目由各街、区提出征收请示。2.市政府批复给征收部门,启动征收程序。3.征收部门出具书面确认建设项目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规定的审查意见。二、工作要求征收请示应包含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等基本情况介绍,并拟定房屋征收范围;市政府将请示批复征收部门,启动征收程序;征收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符合“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书面审查意见。三、工作时限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步 征询

    2、规划一、工作任务由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分别出具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书面确认材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还应当由发改部门出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书面确认材料。二、工作要求1.征收部门向发改、国土、规划部门发出征询函。2.发改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书面确认材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还应当由发改部门出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书面确认材料(需根据人大审议通过情况出具)。3.规划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书面确认材料。4.国土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书

    3、面确认材料,要求在规划上明确标注征收范围并加盖单位公章。三、工作时限发改、规划、国土部门在收到征询函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步 发布征收冻结通告一、工作任务由房屋征收部门发布征收冻结通告,并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二、工作要求通过发布征收冻结通告,对征收项目进行初步宣传,控制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征收冻结通告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张贴,在安丘电台进行广播通告。三、工作时限征询规划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四步 确定评估机构一、工作任务由房屋征收部门、街、区、居委会及其他相关单位组织被征收人选择确定评估机构。二、工作要求确

    4、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在发布征收冻结通告的同时向社会发布征收评估信息,通知被征收人在15日内协商选定评估机构;2.被征收人在15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3.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决定或者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采用投票方式时,超过50%的被征收人选择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按多数人意见决定;不足50%的,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选定;4.房屋征收部门公布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或者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5. 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

    5、构应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并可邀请被征收人代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街、区、居民委员会代表到场。三、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五步 调查摸底并公布结果一、工作任务征收部门调查摸底,规划部门进行房屋认定,评估机构现场查勘并进行预评估,房管部门对是否符合保障条件进行认定。二、工作要求1.征收部门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委托合同。2.征收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房管部门协助征收部门进行房管档案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3.征收部门向规划部门发出房屋认定征询函,由规划部门会同房屋征收、市政、国土等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依法进

    6、行认定。规划部门应在收到征询函15日内组织对未登记建筑物的合法性进行调查认定并出具书面认定报告。4.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5.评估机构根据实地查勘情况和规划部门认定情况进行预评估。6.房管部门负责对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认定。根据住房保障条件,由房屋征收部门初步提出保障对象,由房管部门牵头,各街区民政部门、财政和包片区人员共同参与,严格按相关政策标准认定。三、工作时限在确保调查内容全面真实的前提下,集中时间、力量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该阶段的工作(一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第六步 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在搞

    7、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政府。第七步 论证方案并征求意见一、工作任务市政府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二、工作要求1.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征收补偿方案(张贴的位置要醒目,同时要拍照或录像留存)。应由市政府公布,并加盖政府章。2.征收部门和相关街、区、居委会向被征收人送达征求意见稿征求当事人意见。3.被征收人提交意见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房屋征收部门。4. 征收部门对收集的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形成修改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

    8、对方案进行合理修改。三、工作时限40个工作日。第八步 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及修改情况 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进行汇总,报市政府研究后由市政府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50%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的,市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修改后的补偿方案得到80%以上的被征收人同意后,方可发布征收决定。第九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工作任务由市维稳部门组织对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明确评估结果。二、工作要求1.市维稳部门负责

    9、牵头组织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着重搞好政策风险评估和项目实施风险评估,评估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2.征收部门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协助维稳部门按时提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3. 经评估出具房屋征收的风险等级较低或消除不稳定因素的措施可行有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市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三、工作时限房屋征收决定前作出,可在调查摸底阶段开始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十步 筹集征收补偿费用一、工作任务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调查摸底及预评估情况预算出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费用,由财政部门负责筹集,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工作要求1、房屋征收部门负责预算出征

    10、收项目的征收补偿费用。2、财政部门负责筹足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费用,并储存在指定账户上,征收补偿费用必须足额,费用总额包括货币补偿资金和建设产权调换房屋所需资金。3. 房屋征收部门出具房屋征收补偿专项资金足额到位的书面确认证明。三、工作时限市政府做出征收决定前完成。第十一步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一、工作任务 由市政府按规定作出对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二、工作要求1.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审核是否严格按程序走完以上步骤,重点审核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公布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和征收补偿费用是否足额到位等情况。2

    11、.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拟定征收决定和征收决定公告初稿,报市政府审核。3.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300户以上的,应当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4.市政府负责按程序作出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三、工作时限 对具备作出征收决定条件的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征收决定,同时进行公告。第十二步 组织评估,签订补偿协议,实施搬迁一、组织评估评估机构根据实地查勘情况,及时完成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并提交房屋征收部门。二、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评估机构做好现场解释说明、复估、配合搞好专家鉴定。三、签订补偿协议,实施搬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各街、区、居委会入户协商,按照房屋征收

    12、部门的委托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兑现补偿,按时按协议约定督促完成搬迁。四、工作时限一般项目可规定20日的签约期限,对于征收范围较大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第十三步 作出补偿决定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审核拟作出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的所有资料,资料齐全且符合做出补偿决定的,提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按征收条例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第十四步 申请强制执行一、工作任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工作要求1、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拟定强制执行申请书报市政府审核。房屋征收部门将所有征收与补偿环节的资料整理齐全,及时与法院对接,确保强制执行资料规范完整。2、市政府审核通过强拆申请后,以市政府的名义递交法院。3、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依法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市政府根据强制执行裁定,依法强制执行。三、工作时限由法院严格按法律规定的期限依法审理、依法裁定,一般情况下应在6个月内完成。第十五步 公布补偿情况第十六步 回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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