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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海农庄招标文件制度规范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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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海农庄招标文件制度规范工作.docx

    1、新津海农庄招标文件制度规范工作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新津海农庄招标文件制度规范工作徐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 标 文 件工 程 编 号:招 标 人:徐州新津海贸易有限公司 工 程 名 称:吕梁山风景区新津海生态农庄建设工程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目 录招标文件核准单 4第一卷 商务文件 5第一章 投标须知 61、投标须知前附表 6招标公告 7 总则 10 招标文件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开标和评标 14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16 评标办法 16第二章 合同条款23 第一部分通用

    2、合同条款23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3第三章 协议书26协议书26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投标函27 法定资格证明书28授权委托书29投标承诺书30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得分表3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2 说明32 投标报价汇总表33 工程量清单33第六章 投标辅助资料34 单价分析表34 总价承包项目分析表3 计日工表36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表38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40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41 劳动力计划表42 资金流估算表43主要材料和水、电需用量计划表44施工技术文件及其他投标资料表45第二卷 技术条款461、一般规定46 说明46 合同项目和工作范

    3、围46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46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47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48 承包人提交的材料和设备49 进度计划的实施50 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51 临时设施51 施工安全保护53 环境保护54 现场施工测量55 现场试验55 保险56 工程量计算方法56 计量和支付57 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57第三卷 招标图纸58招标文件核准单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徐州新津海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吕梁山风景区新津海生态农庄建设工程 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周清华签发人: 联系电话:05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印章)2015年10

    4、月12日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印章)2015年10月12日经办人:李正权 签发人: 招标人核准意见:监督机构:铜山区招标办地 址:铜山新区黄山路12号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电话:05第一卷 商务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 列 内 容 1工 程 综 合 说 明工 程 名 称:吕梁山风景区新津海生态农庄建设工程;建 设 地 点:徐州市吕梁山风景区伊庄镇立炮山南侧;承 包 方 式: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规模:约350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1月要求工期: 78日历天;标 段 划 分: 本工程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农场道路、泵房及排灌系统及土方整理等工程量清

    5、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资质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合同价格:单价合同(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工程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再另取其它任何费用,竣工结算时除工程量按实际完成进行调整外,综合单价不再调整。5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45天(日历天)。6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陆仟元整。7投标文件份数为: 正本 壹 份; 副本贰份;电子投标书一份(光盘)。8投标书递交至: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地 址

    6、:铜山新区黄山路12号。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9开标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铜山区行政审批中心北隔壁二楼)。10备注:1、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2、禁止借用或挂靠资质,一旦发现或举报查实后按作废处理。3、中标单位在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束后7日内必须到徐州新津海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徐州新津海贸易有限公司建设的吕梁山风景区新津海生态农庄建设工程已经 徐州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4】12号。工程所需资金

    7、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2、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徐州市吕梁山风景区伊庄镇立炮山南侧;、工程规模:占地约350亩,主要包括农场道路、泵房及排灌系统及土方整理等。、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要求工期: 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 11 月;、要求质量标准:合格;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水利水

    8、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9、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或登录“江苏检察网”(网址为网上查询打印;、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10、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并持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本工程投

    11、标保证金金额为 叁万陆仟元整。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2;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至 201

    12、5年11月4日。本工程招标文件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套,标书售后不退。请投标申请人业务员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于2015年10月28日至 2015年11月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11月06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9时30分。本工程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9时30分。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

    13、合格制。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 92分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8分10、其他:、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招标人地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上山村委会101室联系人: 电话: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山新区长江西路铜山区行知实验小学大门东侧二楼联系人:周清华 ? 电话:05 传真:05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总 则1.1.1招标范围吕梁山风景区新津海生态农庄建设工程进行施工阶段的招

    14、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二卷第节和第节。1.1.2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自筹,已落实。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各项支付。1.1.3投标人的资格1.1.3.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投标

    15、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

    16、或分期施工的情况;.5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或登录“江苏检察网”(网址为网上查询打印;.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7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4月至201

    17、5年9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1.1.3.3投标人除了应提交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施工设备表外, 还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及其证明。(2)近三年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3)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4)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

    18、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5)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1.1.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1.4.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1.4.2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1.1.5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费1.1.5.1投标人应承担其进行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概不负责。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

    19、.1.5.2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2003857号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执行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此两项费用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执行,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1.1.6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卷号 章号 名 称 招标文件核准单一 商务文件 l 投标须知 2 合同文件 3 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 4 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

    20、托书 5 工程量清单 6 投标辅助资料二 技术条款 1 一般规定三 招标图纸1.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有异议或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11月06日17 时00分前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于2015年11月0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到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这些问题的答疑纪要。 1.2.2.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

    21、自负。1.2.3招标文件的修改1.2.3.1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发包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发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1.2.3.2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投标文件的编制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报价书;2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企业营业

    22、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手续;6.主要施工人员表;7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B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 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10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11投标承诺书;12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1.3.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

    23、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3.2.1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1.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1.3.2.3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1、本工程参照执行执行国家标准2014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定额及相关费用定额并结合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

    24、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不可竞争费用:执行相关部门有关文件。3、本工程的其他规定: 投标人的材料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杂费。人工费调整:执行相关部门有关文件。4、工程施工费的组成:直接工程费:参照执行国家标准2014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定额及相关费用定额并接合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措施费:按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间接费:按相关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企业利润:按相关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税金:按相关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1.3.2.3除第2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

    25、条款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按第2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37条的规定调价。1.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1.3.2.5投标人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发包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1.3.3投标文件有效期1.3.3.1投标文件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 其有效期为45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3.3.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和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

    26、要求。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3.4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1.3.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当天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持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叁万陆仟元整。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

    27、行; 开户账号:2;(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以电汇方式全额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7)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1.3.4.4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依其情节轻重,除扣罚其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依法给予查处。1.3.4.投标人不参加投标的;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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