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洁洗手快速手消毒外科洗手操作规程清洁洗手快速手消毒外科洗手操作规程清洁洗手、手消毒(快速手消毒)、外科洗手操作规程管理规程 题目:清洁洗手、手消毒(快速手编号: 页码: 消毒)、外科洗手操作规程 附件: 颁布者: 首次发布日期: 批准人: 审核日期: 修改日期: 1.政策 清洁洗手、手消毒是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及家属、探视者等来访者共同遵守的规程。外科洗手是外科手术前,手术医生和洗手护士应严格遵守的规程。 2.目的 2.1清洁洗手、手消毒:清除手污染的微生物,减少其传播,是预防外源性医院感染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 2.2外科洗手:清除手上所有暂住菌;降低常住菌至最低程度而达到近无菌状态的要求;
2、维持较长的抑菌作用;防止细菌从工作人员手转移至病人手术部位。 3.标准 在手没有明显污迹或者无明确病原体污染的情况下,清洁洗手和手消毒能够相互代替。但如果手有明显污迹则必须清洁洗手。如手有明确病原体污染时先进行清洁洗手,再用有效消毒剂擦拭消毒。 3.1清洁洗手(洗手) 3.1.1洗手设备:包括洗手池、洗手液、消毒剂、擦手纸或烘干机、加盖垃圾桶(内有黑色胶袋)。 3.1.1.1病房及各诊疗科室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感应式或手拨式。 3.1.1.2洗手液(建议选择刺激性小、有较好的护肤性能)应避免污染,容器每月清洁和消毒一次。 3.1.1.3不便洗手时,可用快速手消毒剂。 3.1.2洗手的指征 3.1.2.1接触病人之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和侵入性操作之前后。 3.1.2.2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之前后。 3.1.2.3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和被污染的物品之后。 3.1.2.4对病人进行不同部位的诊疗操作时。 3.1.2.5穿脱手套之前后。 3.1.2.6餐饮前;便后;回家后。 3.1.3洗手准备:修剪指甲(长度与指端皮肤平齐)、不涂指甲油、手部不戴任何首饰(除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