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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案例分析5744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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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案例分析57443.docx

    1、合同法案例分析57443 案例: 私企老总甲因其妻无法怀孕,自愿与乙达成借腹生子协议如下:甲支付乙定金2万元;乙在租期两年内一直住在甲的高级别墅里,并自愿与甲进行性生活,直到甲生下孩子才能离开高级别墅;两年后,如果乙为甲生男孩则可获得报酬20万,生女孩可获得报酬10万元;乙生完孩子,拿到钱后,双方以及乙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问:“借腹生子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产物,其是否有效呢?【参考结论与法理分析】 本案中 , 双方订立的 借腹生子 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 因其违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合同法的根本准则 , 是制定、适用、解释和研究合同法的依据和出发点。合同法的基本

    2、原则具有不确定性、根本性、指导性和强行性的特点。本案中的借腹生子协议 , 是平等主体之间自愿订立的 , 从合同自由的角度上说 , 应当是有效的。但借腹生子协议严重违反了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 具体表现为 : 采用婚外性生活的方式实施借腹生子违反了性道德 协议规定乙在孩子出生之前不得离开别墅 , 从而限制了乙进行自由活动的基本人权,协议要求乙在孩子出生接受价款后断绝母子关系 , 自愿 放弃亲权 , 不仅与人身权不得抛弃的原则相违背 , 同时也侵犯了乙的基本人权。基于此 , 本案的借腹生子协议无效。 1、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

    3、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答案:(D)2、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属于无名合同B属于实践合同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答案:(ACD)3.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答案(ABC)例、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从199

    4、7年3月1号起,每月5号付当月租金。2002年3月1号后,甲未搬出,乙亦未催甲搬出,到2002年3月5号,甲照往常一样交租金,乙照收不误。问:甲乙的行为在法律上有何效力?问题:1、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号前到我厂提货。甲向乙发出的电报是否属于要约?2、某家具店中标明一件书柜的价格为1800元。是否属于要约?3、某化妆品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及周围暗沉。咨询订购热线:64986666,免费送货。该广告书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下列要约中可以撤销的有( c )a.某规格水泥10吨,单价10

    5、0元,请与15日内与我厂联系,过时不候。 (本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b.“现有高档衬衫一批, 单价150元,交款即购,数量不多,欲购从速。”c.某公司给某运输公司发来传真,称“有小麦100吨运往南京,请贵公司必为我公司安排5吨卡车20辆。”运输公司立即取消了部分零担货运,腾出车辆供该公司使用。1.乙接到甲发出的电报,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 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号前到我厂提货。乙于是给甲回了一封电报,称:我厂同意按你厂提出的条件购买白糖,并将于5月30号到你厂提货。乙给甲发出的电报是否属于承诺? 答:是承诺,因为乙完全同意了甲的要约内容 案例 某村村民李四,经商多年衣锦

    6、还乡。到乡里一看,乡政府办公楼非常破旧,于是他就对乡长说,我愿意捐出100万来,盖一个新的办公楼,但是他提出一个条件,盖这个新办公楼100万也不够,乡政府解决配套资金,配套投入50万。乡政府答应了,9月底资金都共同到位,开始来盖这个新的办公楼。乡政府提前在7月份,把现在的办公楼全部铲平了,拆除了,暂时租了几间房子办公,然后又与当地一个信用社签了一个借款合同借50万,解决配套资金的问题。到了9月底,李四说最近生意不好做,现在没这么多钱,当初答应了捐100万现在没有钱了,我不准备捐了。这个时候乡政府觉得这个人把他们欺骗了一通,关键的问题是乡政府办公楼扒了,50万也借过来了,利息也产生了,有损失,该

    7、怎么办? 答:他想告这个李四违约这一说,但这个时候双方也还没有签合同,比如咱们上节所讲可能有个意向书。即使比如说当时签了合同,说我答应到9月份我愿意捐款给你,可是,按照合同法赠与合同法确实是,赠与合同在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都是可以撤销的。合同法尽管规定了两种情形是不能撤销,一个是经过公正的,它没有公正,另外一个是具有这种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道德义务的这种,盖一个办公楼,它又不是救灾扶贫,这也不算是公益性的。它是可以撤销的,一句话从法律来讲他现在可以不给这笔钱,也许双方就根本没有订合同,只是口头达成的那种意向,或者即使签了合同,按照合同法他也可以不给钱,可以撤销这个赠与合同,这个乡政府的损失怎么办

    8、?这就是一个合同法里面叫做缔约过错责任的这样一项制度。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在合同法当中,如果双方订立了合同,合同已经生效了,最后一方没有能履行,好,我们可以告他违约,这没有问题的。你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现在的问题是合同没有成立,双方就没有合同,只是在磋商当中,谈判当中意向当中,或者说即使你最后成立了合同,可是最后合同被依法撤销了,或者被有权机关认定是无效合同,没法履行的。无效合同不能履行的,出现了这种情形的时候,那该怎么办?你要告对方违约,对方说没有合同,无约可违,双方还没有成立合同。或者成立了最后不生效了,或者生效了最后又被认定是无效的,这种情形你没法按照违约,因为在无效合同的前提之下,不

    9、能主张按照合同的约定来主张违约责任的。这样就有个新的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就是所谓的缔约过错责任。案例: 一外商与北京一公司磋商,准备在北京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的医疗器械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合同,需外经贸部门审批以后才能够生效的。双方签订了意向书,就共同做准备,后来双方签订正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当时外商提出来,这个项目报上去会不会得到批准的,中方说没问题,因为北京很缺这个产业的,我们投资规模也比较大,生产新的设备,技术也很新,而且已经跟有关部门沟通过,认为这个企业是能批下来的。但是结果报上去以后,审批部门没给批下来,现在北京市同类的企业已经有十几家了,属于

    10、重复建设,不能再上马了。外方提出,合同正式签订了,签订以后报批这个期间,已经从德国定了很多货,设备,进行了人员的培训,花了 100多万元港币培训人员,做了很多前期的准备工作,有很多的损失,前期准备工作本来是正常做的,企业成立以后,它就摊进设立成本。现在问题是企业没法设立的,合同不能生效,损失怎么办,外方就告中方。 答:这个时候中方是基于一种自信,典型的过失。追究缔约过错责任这种过错既有故意的过错,也包括过失的过错在里面。问题: 1.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

    11、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C)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2.甲、乙二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期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中那些正确(BCD )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B.甲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D.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问题:1、为庆贺小红的12岁生日,小红的姑姑给她买了一把价值500元的古筝,生日后不久,小红在学校里以古筝交换14岁同学小杰的价值 100元的电动玩具一个。3个月后,小红的母亲知道此事,将电动玩具返还

    12、给了小杰,并要求小杰返还古筝,小杰拒不返还。问小红母亲要求小杰返还古筝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不追认的,为无效合同。2、 2001年11月6号,甲委托乙出售红富士苹果10吨,乙在为甲出售苹果时,因有一单位需购买20吨,乙就以甲的名义与该单位订立了20吨苹果的出售合同。后甲认为苹果价格过低而拒绝承认出售苹果的买卖合同,并要求乙赔偿经济损失 1万元。乙以甲的名义订立的买卖苹果的合同是否有效?答: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3、名流服装店将盖有服装店公章的空白合同和介绍信交给李文仲。介绍信上写明:“委托李文仲为服装店购买服装”。李文仲以服装店的名义

    13、向和记服装厂订购了总价款140万元的工作服。这批服装销售很不理想。名流服装店认为自己委托李文仲购买的是时装而不是工作服,而且自己店面很小,一次也不可能进140万元货,李文仲的行为是越权代理行为,据此拒绝交付货款。问:对此订购合同名流服装店是否有权拒付货款?李文仲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答: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问题:1.甲授权于乙,向丙租屋且租金每月不得超过400元。后甲又单独去信,命令乙不得超过每月350元的租金租屋。乙向丙出具甲的原始书面授权书,丙同意以每月390元的价格出租房屋给甲,双方签订合同。甲认为价格过高不同意乙代订的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并

    14、要求甲承担责任,后甲下落不明,丙要求乙承担责任。乙代理甲与丙订立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答: 表见代理人订立的表见代理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本人)承担2.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面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BD)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居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思考题:

    15、甲村是西瓜之乡,苦于没有通电,西瓜产量不好,甲村请求供电局安装电线,供电局派王某来安装,王某的儿子得知这一情况后,趁机向甲村提出以1/2的市价购买1000斤西瓜。甲村为尽快用上电就同意了。王某的儿子在出售完之后,又提出了同样的要求。甲村认为其贪得无厌而拒绝,于是王某装病回家,并说甲村何时满足其儿子的要求何时来装电线。甲村无奈之下同意了,安装完之后甲村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及其儿子赔偿损失。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 5 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 5 万元,甲不得 告发乙。甲获得 5 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

    16、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 5 万元赔偿费 答案:D问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居民小区的旧房改造,招收一批民工进行旧房拆除。公司与每一民工均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除规定了报酬等双方的权利义务外,还特别约定:拆除的旧材料归拆除人个人所有,在拆除中发生任何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刘某未开发公司招收的民工之一,刘某在拆除旧房时,从房上摔下,导致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3000元。刘某认为自己是在为公司做工中受伤,因此要求公司赔偿。而公司则认为,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发生任何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因此,该事故的损害只能由刘某自己承担责任。双方发生争执。问:公司对

    17、于刘某在拆除旧房中所受伤害应否负赔偿责任?1.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答案:D例:家具公司与木材销售公司签订了木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木材公司发货,由甲代家具公司付款。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

    18、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A甲公司B丙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答案:A2009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千万元,第二期支付3千万元,第三期则在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5千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千万元。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

    19、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则以甲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问:双方是否都构成违约?在本案中,从表面看,甲公司违背合同约定,未按期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已构成违约;而乙公司也违背了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7日后,仍然没有付款,构成了履行迟延。但是,在考虑其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时,尚应考虑其是否享有法定的抗辩权。 从本案看,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计8000万元,并无违约情形,甲

    20、公司并无理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因此,其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对乙公司而言,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其有权拒绝支付

    21、剩余款项。案例: 2004年10月4号,蔡某为家庭购买房屋与王某达成借款协议如下:王某借给蔡某15万元,2004年10月4号支付5万元,在11月4号支付5万,12月4号支付5万,借期从2004年10月4号起算为3年。2004年11月8号,蔡某起诉到法院与其妻离婚。王某担心蔡某离婚后财产难以偿还其借款,遂在2004年12月4号终止借款给蔡某,并到蔡某家要求提前还款,蔡某以借款期限未至为由不还款,并认为王某提前索款,违反借款约定。2004年12月15日,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蔡某提前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实际借期利息。蔡某对借款事实并无异议,只强调借期未到,而其本人到期一定偿还借款本息。问:王某能否

    22、行使不安抗辩权? 刘某与张某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刘某将其13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开网吧,年租金4万元,每年1月底前交清,租期5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承租人支付第一年租金后10日内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合同签订后,刘某即将房屋腾空,但因张某未交房租,也就未将房屋交付张某使用。20日后,张某要求刘某交付房屋,而刘某主张,张某未交付房租不能交房。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承担违约责任;而刘某则认为,自己不交付房屋为行使抗辩权。问:刘某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思考题: 案例: 吴某为盖房子借刘某5000元,王某4000元,华某8000元,其中刘某为吴某的亲戚。吴某对三人借款的还款期

    23、均到2000年10月5日。2000年7月,吴某的房子造好,但吴某并未将借款全部用于盖房,所建房子只值1万余元。2000年10月,债务清偿期届至后,刘某、王某、华某一起到吴某家里讨债,吴某声称无力还债,只有借钱盖的房子1栋。实际上,2000年9月1号,吴某与刘某已就该房屋为刘某的债权受偿订立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登记。王某与华某知道这一情况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吴某与刘某之间的抵押合同。问: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每月向乙公司供衬衣1000件,每件50元,每月月底结账。合同订立履行两个月后,乙公司见该衬衣销售情况极好,就给甲公司发函称:每月增

    24、加供货1000件,价格可适当降低一些。甲公司回信称:同意增加供货。于是,甲公司即于当月向乙公司交付衬衣2000件。但于月底结账时,甲公司坚持按原价结算,而乙公司认为应按双方重新议定的低于原价的价格结算。双方发生争议。问:根据相关法律应按什么结算? 问题:为什么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而债务转移则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目前债权人转让债权,是以通知为原则,同意为例外,和民法通则规定的同意为原则,通知为例外正好反过来。同时还要特别提醒注意,合同法的措词是很明确的,

    25、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债权人和债权受让人之间,该债权转让行为仍然是有效的。案例:张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其新房3间出租给刘某使用。合同中约定了租金等事由,并约定:在张某的儿子定下的结婚日期前10日,刘某应将房屋交还给张某。合同订立1年后,张某的儿子定于5月1日结婚。张某于4月10号通知刘某于4月20号解除租赁合同,返还房屋。刘某以自己找不到住房为由不同意还房,张某无奈于4月21号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房屋。问: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否判决刘某将租赁的房屋返还给张某?答:在刘某未找到住房前张某无权要求其返还房屋甲乙于7月订立一买卖合同,标的是甲祖传一宋代钧窑瓷瓶,约定

    26、甲于9月1号交货。8月8号,甲约乙看瓶,并当乙之面掷瓶于地(或赠给市博物馆)。问:乙可否解除合同?答:可以,甲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解约。甲是一钢厂,乙为钢铁贸易公司。甲乙约定,甲在6月1号前交付钢材50吨于乙,货到付款。过了6月2号,甲未交付。乙于6月3号催告甲“贵方务必于6月25号前送到,否则我方无法履行与另一公司的合同。”过了6月25号,甲仍未送到。问:乙可否解除合同?答: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可径直解除合同。2001年8月13号,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购销月饼协议,约定甲于8月17号(中秋节前5天)交货到乙公司。8月23号,甲公司交货于乙公司,乙

    27、公司拒收并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而甲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收下送到的月饼。双方发生争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解除其与甲公司之间的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赔偿预期利润损失4万元。本案中,乙公司的诉讼是否合法?根本违约,合同解除的效力案例: 甲乙系父子俩人合伙做生意,经常去北京出差。2000年2月14号,二人在北京逛超市,正值超市展开情人节降价促销买戒指活动,乙欲为其妻购买戒指1枚,却发现忘带钱包。甲对乙说:我给你付钱;并对售货小姐说,这2000元由我替他付账。售货小姐收了2000元后,将戒指交付于乙。2002年3月9号,甲乙之间因故解散合伙,经亲属中介调解分割合伙

    28、财产时,对于甲以前欠乙的借款1000元,乙当场表示免除其父所欠这笔债务。后乙又反悔,并多次向其父索要1000元欠款,甲一怒之下将乙打伤,乙为治伤花去医疗费2000元。甲乙发生纠纷请村委会调解。甲提出:2000年2月14号,乙在北京买戒指,我给他付账2000元,现在乙受伤医药费花去2000元,两下抵销,我们互不欠账,合伙做生意我欠他1000元,他已将我欠他的此笔债务免除。乙说,甲2000年2月14号替我在北京付账,纯属赠与;因合伙终止结算甲欠我000元,虽然我曾表示免除,但后来我又反悔不同意免除。后甲旧病发作去世,只有继承人乙一人。 问:本案中各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是否终止?因何原因终止?1

    29、.因为权利义务均已经那个履行完毕而终止 2.因为免除而终止。因为乙方的意思表示已经做出、到达甲方后,甲方没有表示反对,即视为免除生效; 3.不能。因为法律规定的抵消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者可以抵消的债务属于同一种性质,而医药费用具有人身属性的侵权之债,2000元的债务是合同性质的合同之债,所以不能抵消。案例2 甲市第三建筑公司和源发建筑材料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于2002年1月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第三建筑公司将自己所属的位于该市繁华地段的铺面出租给代理商的合同。合同约定租金每月5000元,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租赁期3年。另一份是购销合同。由代理商向第三建筑公司提供5

    30、号水泥10吨,共计50000元,第三建筑公司收到水泥后2个月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代理商搬进了铺面,并交付了10吨水泥。2个月后,即2002年3月底,第三建筑公司没有向代理商支付货款。代理商碍于与其的合作关系没有向第三建筑公司索要货款,只是告知其最好在5月16日之前付款。但到了6月中旬,第三建筑公司仍没有支付货款。这时已临近租金支付期,代理商便通知第三建筑公司自己将不交纳上半年的租金。第三建筑公司得知后,在没有通知代理商的情况下,私自解除了租赁合同,并将代理商存放在铺面内的货物搬出。由于无人看管,造成了货物的损失。代理商遂于2003年7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并要求第三

    31、建筑公司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 1代理商能否解除与第三建筑公司的购销合同? 答:代理商能够解除与第三建筑公司的购销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该购销合同约定,在履行期届满后,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那么代理商是否可以在6月底时解除该合同? 答:代理商在6月底时不能解除该合同。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第三建筑公司与代理商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约定是履行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即2002年3月底到5月底之间。 3代理商能否以第三建筑公司

    32、不支付货款为由而拒绝向其交纳租金?答: 代理商不能以第三建筑公司不支付货款为由拒绝向其缴纳租金。 第三建筑公司与代理商之间存在的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合同:一个是租赁合同,一个是购销合同。两者是相互独立的。4当代理商表明自己不交纳租金后,第三建筑公司能否解除与其的租赁合同? 答:第三建筑公司能够解除与代理商的租赁合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法院能否确认第三建筑公司的解除行为有效? 答:法院不能确认第三建筑公司的解除行为有效。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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