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广西防城港中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广西防城港中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核心提示: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快速发展,极大刺激了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也呈不断上升趋势。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情况为样本,分析该类案件审判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建议。 一、审理建设工程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1.收案数量逐年递增。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受理建设工程案件总量分别为87件、120件、
2、99件,其中一审案件数量分别为54件、95件、89件;二审案件数量分别为33件、25件、10件,整体处于上升态势。(见图一) 2.案件分布地域不平衡。该市各基层法院均承受着较大的建设工程案件收案压力,港口区、东兴市受理数量占全市一审案件的83.61%,其中港口区法院2015年收案61件,同比增幅79.41%;上思县法院和防城区法院则收案较少,共收案25件,占全市一审案件的10.50%。 3.涉案标的额较大,总体呈上升趋势。该院受理的一审建设工程案件涉案标的总额高达8.74亿元,受理案件每宗标的均值为367.22万元。随着该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地产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
3、,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从而导致涉案金额呈不断上升趋势。另外,随着人们维权意识增强,对违约金等请求都呈现一定程度的上升趋势。 4.案件调解撤诉率偏低,且呈下降趋势。近三年来,该院审结的建设工程案件中的调解撤诉率仅为24.13%,15.65%和13.13%,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见图二)。 5.案件类型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案件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等九大类型。三年来,受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17件,占到建设工程类案件总数的70.92%。该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多为工程款结算问题,其中还涉及到农民工薪酬问题,案件敏感度强,社
4、会影响较大,审理难度大。 6.案件的专业技术性强,审理周期较长。建设工程各个环节都存在大量的强制性标准、专业技术规范和行业常规,涉及大量建筑工程类术语,增加了案件审理难度。据统计,此类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188.46天,审理期限最长的为443天,案件审理周期较长。 7.案件争议焦点集中。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方面是工程款的给付,近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306件建设工程案件中,因工程款给付以及合同效力导致的纠纷占此类纠纷总量的86%左右。另一方面是建设工程合同、承包合同、发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占此类纠纷案件的14%。 二、建设工程案件成因分析 1.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随着该市房地产和建筑
5、业的飞速发展,建筑业市场规模日渐庞大,同时建筑业市场在开发建设工程中的如参与建筑活动的主体行为不规范、承包方超资质等级承包、无资质承包,以及在施工过程中一些被挂靠企业、内部发包企业对工程质量缺乏有效监管等不规范操作带来的负面影响随之暴露出来。此外,一些相关的职能部门未尽监督管理职责,忽视了对相关主体资格的审查,给建筑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开了方便之门。 2.涉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当事人的合同意识、证据意识以及违约责任意识淡薄,有些当事人对于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工程质量违约责任等不够重视,导致拖延付款、工程质量低劣;同时又随意作出违约责任承诺,一旦发生诉讼,便面临承担高额违约金的风险。 3.建设方资金
6、准备严重不足。近几年来,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利润空间较大,吸引了大批企业和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有的建设方在没有足额的自有资金或仅有少量资金的情况下承揽了较大的工程,资金缺口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承包方垫资、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或购房客户首付款、民间高息借贷等渠道筹集,一旦资金链断裂后开发商跑路,导致后续资金不足发生承包方追索工程进度款、购房者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等一系列纠纷问题。 4.诚信机制缺乏。主要表现在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以及承包方恶意停工勒索工程款等。另一方面,有的承包方利用发包方急于赶工的心态,不顾双方的合同约定,多次提出无理要求,如若发包方不妥协便故意拖延进度甚至以停工相要挟,成为建设工程领域纠纷产生的重要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