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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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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docx

    1、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1.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平等原则D.诚信原则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考点】民法理念与基本原则【解析】A项考查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内心真实意愿作出意思表示,不受他人干预,本题中乙的行为属其自由决定之。故项错误。B项考查公平原则,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本题中不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划分问题。故B项错误

    2、。项考查平等原则,强调双方当事人在交易中地位平等,互相不存在隶属关系。本题中也不涉及交易地位问题。故项错误。项考查诚信原则,强调行为人在行为时应当恪守信用、诚实不欺,本着善意从事行为,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本题中,乙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显然并未本着善意从事行为,属于权利滥用。故D项应选。2.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3、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试题答案B试题解析【考点】民事行为能力【解析】项考查劳动成年制度。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A项错误。B项考查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

    4、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此处存在争议,一种认为民法总则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有法律行为都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即使是纯获利益也不例外。另一种认为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定相一致,民法通则意见对民法通则做出了具体的解释,应当仍然有适用的余地。但鉴于项、C项、D项都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可以认定项正确。项、D项考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

    5、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赠钢琴和受赠小提琴均属于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故不需要考虑与其年龄智力是否相当的问题,受赠行为有效。故C项、D项错误。3.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00元买下石雕。关于所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6、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年内不行使则消灭试题答案试题解析【考点】可撤销法律行为债的相对性【解析】民法总则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甲作为第三人存在欺诈行为,受欺诈人乙有权主张撤销该合同。实际上,齐某以廉价购得的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其行为构成欺诈。甲某在本题的交易中为第三人,也存在欺诈行为。即使没有甲的欺诈行为,乙与齐某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债的相对性,乙应当向齐某主张,而非向甲主张。故A项错误,B项正确,C项

    7、错误。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该期间为1年,故项错误。4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工人们才散去。其后,乙公司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试题答案A试题解析【考点】法人代表诉讼时效【解析】表面考查诉讼时效,实质

    8、考查法人代表与法人之间的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本题的关键是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是否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不同。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关系,当然代表法人,无须法人之授权。法人代表和法人之间是代理关系,其以法人之名义从事法律行为,需要法人之授权。本题中,法务小王需要有法人之授权,才能成立有权代理。故“擅自”两字告诉我们其并无法人之授权,其行为不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其同意履行的行为不具有中断时效的效力,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故A项正确,

    9、项错误。已过诉讼时效之债权,起诉并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故B项错误。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故C项错误。5.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考点】简易交付占有改定返还原物请求权【解析】黄某通过简易交付取得自行车的所

    10、有权,故A项错误。黄某将自行车转卖给洪某,属于有权处分,故项错误。洪某通过占有改定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故项错误。庞某通过简易交付让渡了自行车的所有权,故其不再享有所有权,也不再享有物权请求权。故项正确。.甲遗失手链1条,被乙拾得。为找回手链,甲张贴了悬赏50元的寻物告示。后经人指证手链为乙拾得,甲要求乙返还,乙索要500元报酬,甲不同意,双方数次交涉无果。后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元.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元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试题答

    11、案B试题解析【考点】拾得遗失物【解析】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对于拾得者在主张报酬时是否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或留置权,存在争议。通说认为不存在该留置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即乙负有返还之义务,违反此义务构成侵占。不仅无权要求甲支付50元的悬赏抽筋,并且因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A项错误,项正确,C项错误,

    12、D项错误。7.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未经登记不得处分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其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试题答案B试题解析【考点】土地承包经营权【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采意思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在转让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故A项错误,项正确,C项错误,D项错误。8.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偿还。甲提前得

    13、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1年租金。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试题答案C试题解析【考点】买卖不破租赁抵押不破租赁先押后租合同相对性【解析】抵押人作为有处分权人,将商铺出租给丙,两者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故A项错误。先押后租的,租赁权不得对抗抵押权,故丁通过拍卖取得商铺所有权后,有权要求丙腾退商铺。故D项错误。关键在于丙有无权利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根据合同相

    14、对性,租金为租赁合同之内容,丁并未承受该租赁合同,不受该租赁合同之约束,丙物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故B项错误,项正确。9.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关于丙在欠条上签名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构成第三人代为清偿B.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构成无因管理试题答案C试题解析【考点】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承担【解析】第三人代为清偿,是指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来履行债务人的债务,故A项错误。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

    15、份向甲出具欠条。显然属于债务承担,乙公司并未因该协议而退出债的关系,因此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故B项错误,C项正确。丙因与乙的协议而承担债务,并非无因,不构成无因管理。故D项错误。10.陈老伯考察郊区某新楼盘时,听销售经理介绍周边有轨道交通19号线,出行方便,便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经了解,轨道交通19号线属市域铁路,并非地铁,无法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较高;此外,铁路房的升值空间小于地铁房。陈老伯深感懊悔。关于陈老伯可否反悔,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

    16、售合同不能被撤销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考点】可撤销法律行为重大误解【解析】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我过现行立法并未规定错误,规定了重大误解。陈老伯因对轨道交通19号线存在错误认识,不属于对标的物的错误认识,不可以主张撤销该预售可同,故A项错误,B项错误。该预售合同签订时,并不存在乘人之危、显失公平之情形,故C项错误。销售经理并不存在欺诈之情形,预售合同不能因欺诈而被撤销,故D项正确。11.甲与乙公司订立美容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为半年,服务费预收后逐次计扣,乙公司提供的协议格式

    17、条款中载明“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并注明该条款不得更改)。协议订立后,甲依约支付万元服务费。在接受服务1个月并发生费用800元后,甲感觉美容效果不明显,单方放弃服务并要求退款,乙公司不同意。甲起诉乙公司要求返还余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美容服务协议无效B“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条款无效C甲单方放弃服务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甲单方放弃服务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试题答案试题解析【考点】格式条款【解析】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格式条款“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免除

    18、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但并非整个合同无效,故A项错误,B项正确。甲放弃服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并非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故C项错误,D项错误。12.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短期内以业务合作为由邀请多家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洽谈。其中,真诚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德凯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期间,德凯公司还将知悉的真诚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未缔结合同,则德凯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需承担责任B.虽未缔结合同,但德凯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

    19、C.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真诚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D.德凯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如被对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试题答案B试题解析【考点】缔约上过失责任【解析】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属于典型的缔约上过失情形,应当承担缔约上过失责任。项错误,项正确,项错误,D项错误。1甲、乙两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万元,具体条款另行商定。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却将该设备以12万元卖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承揽合同B甲、乙两公司之间的

    20、协议系附条件的买卖合同C.乙、丙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D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考点】技术合同【解析】甲、乙之间的合同是甲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应当属于技术开发合同,并非承揽合同,亦非买卖合同。故A项错误,B项错误。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无无效之情形,故项错误。乙公司构成违反技术开发合同,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D项正确。4某电影公司委托王某创作电影剧本,但未约定该剧本著作权的归属,并据此拍摄电影。下列哪一未经该电影公司和王某许可的行为,同时侵犯二者的著作权?A.某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影的DB某动漫公司根据该电影的情节和画面绘制

    21、一整套漫画,并在网络上传播C某学生将该电影中的对话用方言配音,产生滑稽效果,并将配音后的电影上传网络.某电视台在“电影经典对话”专题片中播放30分钟该部电影中带有经典对话的画面试题答案试题解析【考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答案】B【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7条规定,委托作品未约定归属,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本题中电影剧本的著作权属于王某。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电影制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所有,即电影的著作权归电影公司所有。另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

    22、报酬。项错误,只侵犯了电影公司的著作权。B项正确。情节属于剧本,画面属于电影,合成绘制漫画并在网上传播,侵犯了二者的著作权。项错误,侵犯了电影的改编权。D项错误,只侵犯了电影公司的著作权。(本题答案:)1关于下列成果可否获得专利权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能缓解道路拥堵,可获得方法发明专利权B.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博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该起博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C.丙通过转基因方法合成一种新细菌,可过滤汽油的杂质,该细菌属动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防止杯子滑落,该水杯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

    23、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考点】专利权的客体【答案】D【解析】A项错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权的客体,新交通规则属于规则范围,不能获得发明专利权。B项错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获得专利权,但医疗器械可以,起搏器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可以获得专利权。C项错误,专利法第5条规定,动物和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获得专利权,新细菌属于生产方法,可以获得专利权。D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1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并不冲突,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6.韦某开设了“韦老四”煎饼店,在当地颇有名气。经营汽车配件的个体户肖某从外地路过,吃过后赞不绝口。当发现韦某尚未注册商标时,肖某就餐饮服务注册了“韦

    24、老四”商标。关于上述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韦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可以使用“韦老四”标识B如肖某注册“韦老四”商标后立即起诉韦某侵权,韦某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肖某的商标注册恶意侵犯韦某的在先权利,韦某可随时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肖某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超出了肖某的经营范围,韦某可以此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试题答案B试题解析【考点】商标侵权【答案】B【解析】A项错误,依据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

    25、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韦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不能使用“韦老四”标识。项考查先用权抗辩制度。依据上述法条,韦某具有在先权利,不承担赔偿责任。B项正确。C项错误。商标法第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本题中,肖某恶意注册,但题干中并未列明“韦老四”为驰名商标,应有一定的时间限制。D项考查商标的类别。商标的类别与申请人的经营范围没有必然联系,依据商标法第22条规

    26、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第23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据此,项错误。7.高甲患有精神病,其父高乙为监护人。2009年高甲与陈小美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月陈小美以其双胞胎妹妹陈小丽的名义与高甲登记结婚,2011年生育一子高小甲。202年高乙得知儿媳的真实姓名为陈小美,遂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陈小美将一直由其抚养的高小甲户口迁往自己原籍,并将高小甲改名为陈龙,高乙对此提出异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高甲与陈小美

    27、的婚姻属无效婚姻B.高甲与陈小美的婚姻属可撤销婚姻C陈小美为高小甲改名的行为侵害了高小甲的合法权益D.陈小美为高小甲改名的行为未侵害高甲的合法权益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考点】婚姻的成立【解析】陈小美并非婚姻登记中的当事人,故陈小美和高甲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故项错误,B项错误。婚姻法第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陈小美有权对高小甲改名,既不侵犯高小甲的合法权益,也未侵犯高甲的合法权益。故C项错误,D项正确。18.刘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即主张离婚并要

    28、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B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试题答案C试题解析【考点】彩礼【解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C项正确,A项、B项、D项错误。【答案】C19.小强现年9周岁,生父谭某已故,生母徐某

    29、虽有抚养能力,但因准备再婚决定将其送养。徐某的姐姐要求收养,其系华侨富商,除已育有一子外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徐某因有抚养能力不能将小强送其姐姐收养.徐某的姐姐因有子女不能收养小强C.谭某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D.收养应征得小强同意试题答案C试题解析【考点】收养的范围【解析】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故A项、B项错误,C项正确。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故项错误。0.张某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孙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也在其中,买方是某公司。下列哪一选项

    30、是正确的?A张某侵害了孙某的身份权张某侵害了孙某的名誉权张某侵害了孙某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D.某公司无须对孙某承担民事责任试题答案C试题解析【考点】个人信息权【解析】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张某非法出售公民孙某的个人信息,构成侵犯他人个人信息权,并未涉及到孙某的身份权和名誉权,故A项错误,项错误,C项正确。某公司非法购买孙某个人信息,构成侵犯他人个人信息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D项错误。21.摄影爱好者李某为好友丁某拍摄了一组生活照,并

    31、经丁某同意上传于某社交媒体群中。蔡某在社交媒体群中看到后,擅自将该组照片上传于某营利性摄影网站,获得报酬若干。对蔡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侵害了丁某的肖像权和身体权B.侵害了丁某的肖像权和李某的著作权.侵害了丁某的身体权和李某的著作权D.不构成侵权试题答案B试题解析【考点】肖像权著作权【解析】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身体完整性所享有的权利,本题中并未涉及侵犯丁某身体完整性的情形,故A项错误,C项错误。李某对该组照片享有著作权,蔡某未经许可将该组照片上传于某营利性摄影网站,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同时也侵犯了丁某的肖像权。故B项正确,项错误。22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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