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凉拌菜企业标准凉拌菜企业标准凉拌菜 Q/HD SJSX0022009Q/HD SJSX0022009凉拌菜1 范围本标准包含了凉拌菜类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肉及内脏为原料,加入调味料和香辛料,以水为加热介质,经腌制(或注射、滚揉)、煮、卤、酱等工艺制成的熟肉制品。如酱牛肉、酱肘子、酱猪蹄、酱猪耳、酱鸡、酱鸭脖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
2、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17 白砂糖3.3 质量指标3.3.1感官指标见表1表1:感官指标序 号项 目指 标1外观外观整齐、无异物2颜色色泽均匀,达到产品工艺设计要求3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4组织状态肉质好,无汁液渗出或风干现象3.3.2微生物指标见表2表2:微生物指标序 号项 目单 位指 标1菌落总数cfu/g800002大肠菌群MPN/100g1503致病菌(沙门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不得检出Q/HD SJSX00220093.3.3理化指标见表3表3:理化指标序 号项 目单 位指 标1水分g/100g752盐分g/100g4.03亚硝酸盐按GB2760执行4苯并
3、(a)芘ug/kg5.05铅(以Pb计)mg/kg0.56无机砷mg/kg0.057镉(以Cd计)mg/kg0.18总汞(以Hg计) mg/kg0.053.4 产品净含量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采用目测、鼻嗅、品尝等方法。4.2 微生物指标:按照GB/T4789.17规定执行。4.3 理化指标: 4.3.1 水分 按GB2726执行。 4.3.2 盐分 按GB/T9695.8执行。 4.3.3 亚硝酸盐 按GB2726执行。 4.3.4 苯并(a)芘 按GB2726执行。 4.3.5 铅 按GB2726执行。 4.3.6 无机
4、砷 按GB2726执行。 4.3.7 镉 按GB2726执行。 4.3.8 总汞 按GB2726执行。 4.3.9 净含量 按JJF1070执行。 5 检测规则 5.1 产品出厂须经厂级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净含量。5.2 抽样与批组成:产品应按批进行检验,以日产量为一批,随机抽取500g-1000g为样品进行检验。5.3 一般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影响时;正常生产过程中,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地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时;产品长期停
5、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Q/HD SJSX0022009 5.4 判定规则: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为不合格,其他指标若有一项不合格,允许进行加倍抽样,若仍有一项不合格者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识 包装 运输 贮存 6.1 标识:按GB7718标准执行。 6.2 包装:产品肠衣及小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外包装为瓦楞纸箱,按GB/T6543标准执行。 6.3 运输:使用密封式熟食品专用保鲜车或保鲜箱,车辆每周至少清洗、消毒两次,保鲜箱每次使用均需清洗消毒。 6.4 贮存:贮存于0-4通风、防潮的库房中;防重压,标准箱体码放不得超过10层;上述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30天,经121高温杀菌的产品保质期为180天。 7 其他 7.1 如出口或内销有特殊规格要求,按合同条款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