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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防御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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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防御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docx

    1、汕头防御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汕头市防御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 目 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现状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2.2工作职责2.3县(区)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3预测、预警3.1信息监测和报告3.2预警3.3预警级别及发布4 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4.2应急响应行动4.3信息共享和处理4.4新闻报道4.5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5.2社会救助5.3保险5.4调查和总结6保障措施6.1通信与信息保障6.2现场救助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6.3应急队伍保障6.4交通运输保障6.5医疗卫生保障6.6治安保障6.7物资保障6.8经费

    2、保障6.9紧急避险场所7宣传培训和演习7.1公众宣传教育8附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8.2奖励与责任追究8.3预案解释部门8.4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御风暴潮和海啸灾害工作, 最大 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 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水 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管理规定、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 警信号发布规定、汕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

    3、案、汕头市气象灾 害应急预案制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登陆或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引发的风暴潮和 地震引发的海啸灾害的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风暴潮灾害是发生在沿海的一种来势迅猛、破坏力强的严 重海洋灾害,是由台风强烈扰动造成的潮水位激烈升降。它可 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令海堤溃决,海水汹涌侵入城镇乡村,造成 房屋倒塌、人畜伤亡,工商停产停业;淹没农田,造成土地盐 卤碱水,作物失收,耕地退化;污染淡水资源,影响人畜用水; 破坏盐场及海水养殖业;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造成巨 大损失。海啸通常由震源在海底 50千米以下,里氏震级 6.5以上的 海底地震引起,是一种具有强大破坏力的海浪,它卷起的海涛,

    4、浪高可达数十米,内含极大的能虽,冲上陆地后所向披靡,往 往造成对生命和财产的严重摧残。1.4工作原则1.4.1在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以 市、县(区)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防风暴潮、海啸主体,实 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1.4.2依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对风暴潮、海啸灾害预报 水平。1.4.3遵循风暴潮、海啸规律,在“不死人、少死人”上 作文章,依托现有的防潮堤,采取正确的防御措施,对可以确 保的海堤加固防守;遇到超过防潮堤抵御能力的强大风暴潮、 海啸,迅速主动转移人员物资,尽虽减轻人员伤亡。1.5现状汕头市位于广东省

    5、东部,濒临南海,海岸线长达 289.1公里,夏秋间常受台风袭击。据建国后统计,我市平均每年受台 风影响3.3次,平均每年登陆 0.8次,由于汕头港像口袋形状, 水体易于堆积难于扩散,当受台风影响时往往造成比较大的风 暴潮增水,使我市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损失,因 此,风暴潮是我市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如 1969年7月28日, 第6903号强台风在潮阳至惠来之间登陆,尹L、风力 12级以上,瞬时风速达52.1m/s ,从平原到山区,全面遭受狂风暴雨袭击。潮阳海门站暴潮水位达 2.19米、汕头妈屿站 3.1米(珠基),分别比平均最局局潮位局出 1.82米和1.79米;沿海堤围在暴潮巨浪冲击下

    6、,普遍受到严重破坏。地处汕头港区内的牛田洋 军垦区海堤,也被冲开 62个缺口,共长2600米,还有9000多 米被拦腰削去2/3 ;海水涌入汕头市区水深 23米;全市交通 瘫痪,通讯断绝,财物损失无数,驻守牛田洋垦区锻炼的大学 生因缺乏抗灾经验,面对狂风巨浪,赤手空拳,冒死守护堤围, 近600人光荣牺牲。受灾最为严重的原澄海县,有 202个村庄 被淹,房屋倒塌18000多间,死亡504人。海堤、防潮堤是我市防御风暴、海啸的重要基础,建国以 来,我市沿海地区共筑有江海堤围 907.8公里,可防御2050年一遇风暴潮,按国家防洪标准 (GB50201-94)要求,汕头大围防潮标准应达到 100年一

    7、遇防御能力,目前汕头大围防潮 堤正在达标加固,因此风暴潮灾害仍对我市构成巨大威胁。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市本级设立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称 市三防指挥部),在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 协调全市的防风暴潮、海啸工作。县(区)人民政府设防汛防 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风暴潮、海啸工作。有关 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风暴潮、海啸 工作。2.1.1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汕头警备 区、市委宣传部、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武警汕头市支 队、市财政局、汕头海事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气象局、广

    8、东省水文局汕头水文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 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公 安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安监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旅游局、市房产管理局、汕头大学、高新区管委、保税区管 委、汕头供电局、国家海洋局汕头海洋环境监测站、南海救助 局汕头基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 电信汕头分公司、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中国联通汕头分公司 等36个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市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称 市三防办),挂靠市水务局。2.1.2县(区)三防指挥部县(区)三防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

    9、 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2.2工作职责2.2.1市三防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全市防御风暴潮、海啸和抗灾救灾工作,主要职 责是拟订全市防风暴潮、海啸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 防风暴潮方案,及时掌握全市风暴潮情况,并组织实施防风救 灾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2.2.2成员单位职责汕头警备区:组织协调驻汕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市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开展防风暴潮、海啸救灾宣传报道、 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网上舆情疏导。市水务局: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 各地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严密监视全市各大水库、江海 堤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

    10、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派出工作组处理; 负责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等相关水利工程的配套实施。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救灾补助资金,监督资金 及时到位和使用。汕头海事局:组织、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维护水上交 通秩序;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受灾群众。市海洋与渔业局: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检查渔船回港避风 情况,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渔排人员安全转移工作;洪涝灾害时, 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检查桥闸附近的渔船安全防范情况。市气象局:负责风暴潮、海啸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 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市教育局:指导、协调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及 幼儿园(不含技工学校)落实防御措施,做好师生安全转移工 佗 指导各区(县

    11、)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三防部门的意见,适 时组织所属学校和幼儿园(不含技工学校)停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参与、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省水文局汕头分局:负责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和预警, 降雨虽监测和分析;协助做好沿海河口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预日O市发展和改革局:指导三防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协调 保障灾区粮食供应。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必要时依法 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 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民政局:组织核查灾情,接到各区(县)民政部门灾情 数据和救助情况后汇总;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灾害救 助工作情况;指导灾区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

    12、助;分配中央、 省级和市级灾害救助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市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 工作;组织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根据重大地质灾害灾 情、险情变化,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指导和协调灾区辖属管理公路、交 通干线抢修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组织协调救灾抢险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水路运输。市公路局:负责做好管养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的防风防汛 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在建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清除阻洪设施; 负责组织抢修国省干线公路水毁公路、桥梁,全力保障畅通安 全;负责及时处理管养国省干线公路的危险路树,避免造成事 故;组织指导国省干

    13、线公路渡口做好渡船、码头设施防风防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 营商保障通信及防灾抢险信息畅通;必要时,协调调度应急通 信设备为抢险救灾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市农业局:督促、指导保护或抢收农作物;负责农业救灾 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粮食应急种子 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指导和组织菜篮子产品的生 产;负责农业灾情的调查核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督促、指 导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工地的三防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 负责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市公安局:指导灾区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14、工作,维 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灾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 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指挥、协调灾区 公安机关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武警汕头支队:组织部署驻汕武警部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协助地方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救援受困群众。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水设施运行、维护 管理,落实城市排涝应急保障措施。做好管辖范围内市政园林 系统城市三防工作,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可能危及三防安 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市安全监管局:依法综合监督、指导和协调抢险救灾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工作的监 督指导。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市三防办提供的灾情,

    15、指导、 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水文、灾情 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市旅游局:协调旅游安全,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 路段,配合灾区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 撤离。市房产管理局:负责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危险房屋抢修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物业公司做好三防工作。汕头供电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负责提 供救灾抢险用电需要;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 网的安全运行。国家海洋局汕头海洋环境监测站:负责风暴潮、海啸期间 海洋信息测预报。南海救助局汕头基地:协助海上人员搜救工作。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中国联通汕 头分公司:确保市委、市

    16、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命令及汛情、 险情、灾情通讯畅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积极宣传、 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 作。汕头大学、保税区、高新区等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履行 职责,积极配合,使之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除了明确的职责外,还要承担市三防指挥部临 时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2.2.3市三防办职责负责市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风暴 潮、海啸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防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并组 织实施,当好市委、市政府防风暴潮、海啸工作的参谋。2.3县(区)三防指挥部各县(区)人民

    17、政府设立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和 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县(区)的防风暴潮、 海啸工作。县(区)三防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 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3预测、预警3.1信息监测和报告热带气旋的监测和预报由气象部门负责。当监测和会商结 果产生后,应在15分钟内做出报告。省水文局汕头水文分局做 好风暴潮监测和预报,海啸由国家有关部门监测和预报,并及 时将成果向三防部门报告。各级三防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灾情, 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三防部门。3.2预警气象部门负责台风报警、预警,发布台风信号;省水文局 汕头水文分局负责风暴潮的报警、预警;海啸由国家有关部门 负责报

    18、警、预警;三防部门负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 同时视情向党委、政府报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报市三防指挥部的预 警信息及防风暴潮、海啸紧急通知等。3.3预警级别及发布艰据风暴潮、海啸威胁程度和严重程度,结合我市防潮堤 抵御能力现状,预警级别分为三级:I级(特别严重)、H级(严 重)、用级(一般)。m级预警:受热带气旋影响,省水文局汕头水文分局预报 妈屿站潮水位1.52.2米 (珠基)。II级预警:受热带气旋影响,省水文局汕头水文分局预报 妈屿站潮水位2.22.71米 (珠基)。I级预警:受热带气旋影响,省水文局汕头水文分局预报 妈屿站潮水位超过 2.71米(珠基),即超过50年

    19、一遇标准; 或受地震影响,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我市将可能遭受海啸袭击。各级预警警报由市三防指挥部发布,警报发出后,新闻媒 体(报纸除外)应在 15分钟内向公众发出,当市三防指挥部发 布I级预警预报时,广播电台、电视台要不间断播出警报消息。4 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in级、H级、I级三级。I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启动, 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 启动。4.2应急响应行动i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II级、m级响应。每 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4.2.1m级应急响应(D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署 防风暴潮工作;指挥部

    20、成员单位负责人上岗带班。市三防办及 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防风暴潮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 风情、潮水情,掌握水利工程防风暴潮情况,下发市三防指挥 部的防风暴潮通知,检查防风暴潮措施落实情况。(2)气象部门:继续对热带气旋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 和预报意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三防指挥部。(3) 水文部门:加强对风暴潮监测,每 1小时向市三防指 挥部报告风暴潮水位。(4)水务部门:组织力虽加强对沿海防潮堤、挡潮闸巡查 力度,督促各涵闸、道口管理责任单位做好封堵工作。在风力 强度允许条件下,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5)海洋与渔业部门:检查归港船只锚固情况,动员渔船 留守人员离

    21、船上岸,敦促沿海各地的滩涂养殖户和渔排作业人 员撤离上岸。(6)农业部门:组织抢收成熟农作物。(7)住建部门:通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工地做 好低洼地的物资转移,施工人员做好安全转移工作。(8)教育部门:通知直属幼儿园停课。(9)民政部门:做好灾害救助临时庇护中心开放准备工作。(10)城管部门:做好沿海防潮堤下水道口关闭工作,做 好城市排涝准备工作。(11)交通部门:做好抗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12)商务部门:负责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 供应。(13)通信、供电部门:保证通信和供电畅通。(14)海上救助部门:做好海上救捞准备工作。(15)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

    22、准备工作。4.2.2II级应急响应:(1)市三防指挥部:市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 组织气象、 水文、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防风暴潮紧急会商,召开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防风暴潮会议,派出工作组到防风暴潮第一线, 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项防风暴潮工作。(2)气象部门:加强热带气旋趋势预报,分析热带气旋对 我市的影响,派专家到市三防指挥部会商。(3) 水文部门:做好沿海风暴潮监测,每 1小时将潮水位 预报报告市三防指挥部。(4)水务部门:严密监视防潮海堤、挡潮闸运行情况,密 切关注热带气旋强度、风暴潮增水趋势,做好随时撤离奋战在 危险区域的抢险队伍的准备工作。(5)住建部门:通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工地

    23、转 移工棚的人员到安全地带。(6)电力部门:部署电力系统优先保证防风暴潮抢险用电。(7)教育部门:通知中、小学停课,组织做好滞留在校学生、老师安全转移工作。(8)民政部门:根据市政府部署,设立灾害救助临时庇护 中心,并保障到场所避灾的群众基本生活。(9)卫计部门:负责组织卫生应急队伍, 抢救受灾伤病员, 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疫情的传播、蔓延。(10)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及 时疏散人群。(11)驻汕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根据需求参与做好 抢险救灾工作。(12)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值班,按 本部门预案做好防风暴潮工作,服从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

    24、调度 指挥,随时准备执彳了各项防风暴潮任务。各级政府把防风暴潮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 干部群众投入防风暴潮工作,领导赴第一线指挥,责任人到 位,以人为本落实防风暴潮措施,特别要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 转移工作。4.2.3I级应急响应(1)市政府主要领导坐镇三防指挥部指挥全市人员安全转 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市政 府发出人员撤离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 作,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2)广播电台、电视台不间断播放风暴潮紧急警报或海啸 警报消息和市政府关于人员撤离紧急通知,公安部门出动警车 沿大街小巷播放风暴潮紧急警报或海啸警报消息和市政府关于 人员

    25、撤离紧急通知,必要时由市长下令启用防空警报系统,使 人民群众老少皆知,主动尽快撤离危险区域。(3)驻汕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全力投入帮助群众做 好安全撤离工作。(4)市三防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服从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4.3信息共享和处理全市通过三防指挥系统实现防风暴潮、海啸信息共享、互 联、互换。市三防指挥部通过传真、电话向省防总和市委、市 政府报告。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过会议、传真、电话、文 本等方式交换信息,发布指令。气象、水文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市 三防指挥部报告热带气旋信息和风暴潮情况,并及时通过新媒 体播放台风信号和

    26、风暴潮动态。加强防风暴潮和搜救工作的军地合作以及区域合作,如有 必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通过省三防总指挥部或其它部门 沟通,争取台港澳和其它国家或地区援助。4.4新闻报道宣传部门负责新闻报道工作。新闻报道程序化、规范化, 以公开、透明、时效、有利为原则。内容包括热带气旋和风暴 潮、海啸的信息、预警、防风暴潮、海啸动员和措施、灾情、 救灾复产等。新闻发布工作按汕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 预案组织实施。4.5应急结束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应急响应自动转入新启动的灾后 复产工作。根据气象部门热带气旋解除消息,发出通知宣告防风暴潮 应急结束,转入救灾工作。I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政府批准并 公布;其他各

    27、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三防指挥部公布。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各级政府加强灾后救灾复产工作领导,组织救灾工作组赴 灾区指导救灾工作。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有水 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帮助灾民灾后重建家园;征用人工、 物资按市场价格由财政补偿。卫计部门抓紧抢救伤病员,组织 医疗队到灾区,加强检疫工作,预防病疫流行。民政部门慰问 死难者家属等。受灾地区迅速组织做好灾后复产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组 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供电、供水、通讯、水利等设 施。5.2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政府救助。社会捐助由 红十字会、民政等社会团体或单

    28、位负责。组织各行各业支援灾 区恢复和发展生产。5.3保险各级保险部门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 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灾区 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5.4调查和总结三防部门负责灾情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并向上级汇报 灾情及抗灾行动实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 风能力。6保障措施6.1通信与信息保障6.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风工作信息畅通 的责任。6.1.2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利用汕头市电子政务 网,补充、完善现有防汛通信专网,建立三防指挥系统通信分 系统,并实现省、市各有关单位的计算机网络互连,公网和专 网互为备

    29、用,确保防风通信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 备通信设施。6.1.3通信部门建立防风暴潮、海啸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做好损坏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防风暴潮、海啸通信畅通,并 为防风暴潮、海啸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6.2现场救助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飞机、船只、机械等搜救抢险设备由部队、公安、交通、 水务等相关行业部门保障。6.3应急队伍保障加强气象、水文等防风暴潮、海啸测报队伍的建设;尽快 建立气象、水文专家库;加强各级三防办的建设。充分发挥部队的海上救助队伍,发挥雷达、轮船、飞机等 先进工具的海上搜救作用。各级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区 (县)、镇(街道)要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

    30、险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先期处置队伍,各类专业应急队伍要作为 本单位归口灾种的先期处置队伍,当发生职能范围内归口自然 灾害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相应抢险救灾工作。公安、消 防、卫生、市政、电力专业抢险队伍是本地区自然灾害的基本 专业抢险队伍,当出现自然灾害时要迅速组织,快速赶赴灾害 现场。6.4交通运输保障对防风暴潮指挥车给予免费优先通行。公安、交通部门, 制定相应的防风暴潮预案,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灾救灾 的顺利进行。6.5医疗卫生保障卫计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 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 作。6.6治安保障原则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维

    31、护防灾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 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6.7物资保障三防部门建立三防物资仓库,贮备足够数虽的防风暴潮物 资和器材,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6.8经费保障各级财政每年预留一定的防风暴潮、海啸专项经费,保证 防风暴潮、海啸应急需要,并监督使用。经费由各级三防指挥 部会同财政部门做出计划。6.9紧急避险场所学校、剧院、礼堂、会议厅等公共场所可作为临时防风暴 潮、海啸避险场所,由民政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负责。7宣传、培训和演习7.1公众宣传教育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防御风暴潮、海啸的知识,提 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各学校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和校内广 播对学生进行防风暴潮和防海啸的教育。8附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三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8.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防风暴潮、海啸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而贻误抢险时机、阻碍防风暴 潮、海啸抢险的人员,根据情节和造成损失的严重性建议给予 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三防办负责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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