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举办单位主办:共青团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承办: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西南政法大学青年法学会五、活动对象1.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要求各大法学院和刑事侦查学院派出代表队参赛,其他同学以自由报名的形式参加,参赛同学可以不分年级、不分学院自由组队。2.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本届大赛要求研究生以参赛队伍教练的身份参与活动,不得直接上场比赛。六、活动时间11月1日12月15日七、活动流程策划初赛:(一) 11月2日至11月9日晚六点:张贴宣传海报,向各学院派送邀请函,接受参赛队伍报名。(二) 11月9日晚七点:召开赛务会议,讲解大赛章程,安排初赛事宜。(三)11月10日至11月12日:初赛原告方准备阶段。
2、(四) 11月12日晚:原告方提交起诉状,赛委会立即将起诉状按之前抽签的顺序发放给被告方。(五)11月13日至11月14日:初赛被告方准备阶段。(六) 11月14日晚:被告方提交答辩状,赛委会将答辩状交由对应的原告方。(七) 11月15日至11月16日:初赛准备阶段。同时,赛委会将起诉状与答辩状交由评委打分。(八)11月17日至11月18日:初赛。在初赛中得分最高的8支队伍进入复赛。(九)11月19日:赛委会按照评分规则确定并公布晋级复赛的队伍名单。复赛:(一)11月19日晚七点:召开赛务会议,交待复赛事宜,主持进入复赛的8支队伍进行抽签,确定对战顺序和持方。发放复赛案例。(二)11月20日至
3、11月22日:复赛原告方准备阶段。(三)11月22日晚:原告方提交起诉状至赛委会,由赛委会将起诉状交与对应的被告方。(四)11月23日至24日:被告方准备阶段(五)11月24日晚:被告方向赛委会提交答辩状,赛委会立即将答辩状交与对应原告方。(六)11月25日:赛委会将原告起诉状及被告答辩状提请大赛评委团打分。(七)11月26日:复赛。确定得分最高的4支队伍进入半决赛。承办方按照评分规则确定并公布晋级半决赛的队伍名单。半决赛:(一)11月27日晚:召开赛务会议,讲解半决赛规则,主持进入半决赛的4支队伍进行抽签,确定对战顺序和持方。发放半决赛案例。(二)11月28至11月30日:原告方准备阶段。(
4、三)11月30日晚:原告方将起诉状交至赛委会。赛委会将原告起诉状交与对应的被告方。(四)12月1日至12月2日:被告方准备阶段。(五)12月2日晚:被告方将答辩状交至赛委会,赛委会将答辩状交与对应的原告方。(六)12月3日至12月4日:(七)12月5日:半决赛。取每场比赛中获胜的队伍进入角逐冠亚军的总决赛,另外两支队伍进入季军角逐赛。承办方按照评分规则确定并公布比赛结果。决赛(冠亚季军争夺赛):(一)12月5日晚十点:召开决赛赛务会议,交待决赛相关事宜,分别发放决赛案例。(二)12月6日至12月8日:(三)12月8日晚:原告方提交起诉状,赛委会立即将起诉状交与相应的被告方。(四)12月9日至1
5、2月10日:(五)12月10日晚:被告方提交答辩状,赛委会将答辩状交与对应的原告方。(六)12月11日至12月12日:原被告双方准备阶段。同时,赛委会将原告起诉状及被告答辩状提请大赛评委团打分。(七)12月13日季军角逐赛。按照大赛规则,公布比赛结果,获胜的一方即为本次大赛的季军。(八)12月15日:冠亚军争夺赛暨颁奖典礼。按照大赛章程,公布比赛结果。获胜的一方为本次大赛的冠军,另一方为本次大赛的亚军。颁奖典礼,为大赛中表现优异的同学及队伍颁发荣誉奖项。八、其他事项1、比赛案例本次大赛挑选民事案例作为辩论素材,共使用两个案例。为使本次大赛更具新意,更吸引人,更有看点,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交
6、替循环使用两个案例,具体案例由指导老师张建文确定。2、参赛人员:参赛队须由以下人员组成:教练一人:负责指导参赛队伍撰写诉状,理论指导,辩论技巧指导。(教练由赛委会联系研究生担任,通过海报征集及老师推荐等方式确认;教练仅起指导作用,不得直接上场比赛)队长一人:处理与该队有关的一切事物及承担与主承办单位的联络工作。队员五人(包括队长):包括三名主力队员与两名替补队员,其中参赛队员仅限本科生。3、比赛评委本次大赛评委团由具有以下背景的人员组成:(1)初赛、复赛前几届模拟法庭辩论赛冠军队成员、优秀辩手,老师推荐的研究生、博士,部分老师组成合议庭担任评委。(2)半决赛、决赛聂天贶、朱启昌、王连昌、唐力、李龙、王洪、张建文、刘有东、涂咏松、侯国跃、张力、黄忠等关工委、民法、诉讼法老师以及重庆市律师协会代表组成合议庭担任评委。4、奖项设置为吸引更多优秀的同学参加比赛,也为了让比赛赛得精彩,赛出水平,大赛组委会特别准备了值得期待的奖品并设置了以下奖项:(1)团体冠军1名、团体亚军1名、团体季军1名、优秀组织奖1名。(2)最佳辩手1名、优秀辩手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