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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报告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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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报告3篇.docx

    1、2021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报告3篇 2021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报告第1篇 根据2018年扶贫统筹整合资金审计情况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召开了由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专题整改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都明确责任、限时办结。通过努力,目前反馈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整改情况总述:审计共发现4个问题,涉及应整合未整合资金3871.33万元;涉及贫困群众缴纳医疗保险未享受财政补助218.307万元。截止2018年8月2日已全部得到整

    2、改,整改资金4089.637万元。 2.按问题类型分述:我县属于应整合未整合问题和贫困群众缴纳医疗保险未享受财政补助问题。 (1)县财政局2018年度收到部分乡镇及单位退回的以前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共1971.52万元,未纳入2018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其中小农水重点县水利资金1200万元和农机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10万元有文件依据,不属于整合范围。其余资金761.5万元于2018年2月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国库,纳入2018年统筹整合范围。 (2)县财政局将以前年度贫困林场扶持资金余额27.4万元,已挂账2年未使用形成存量资金,未纳入2018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2018年1月份金刚台林场项目

    3、报账后,净结余资金1.4万元,2018年2月已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国库,纳入2018年统筹整合范围。 (3)县财政局2018年度收到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872.41万元,未纳入2018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2018年2月份,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将1875.41万元纳入2018年统筹整合范围。 (4)农村困难群众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最低30元财政补助情况,涉及贫困人口72769人,涉及金额218.307万元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于2018年3月份配套到位,经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进一步大数据比对应享受补助人数为71739人(相差的1030人属于2018年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他们在2018年参

    4、保缴费时还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资金215.217万元于8月2日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 (二)责任人处理情况 因上述问题不涉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失职、渎职,所以没有处理责任人。 (三)未整改完成问题情况 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没有未完成的整改问题。 (四)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县财政局主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逐项说明了整改举措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原因分析 一是按照上级关于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脱贫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要求,及我县当年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计划,当年县级投入已经达到应整合资金计划要求,

    5、所以收到以前年度扶贫项目结余资金1998.92万元未纳入当年整合计划。 二是2018年收到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872.41万元的指标于2018年12月底才下达,而2018年县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按照省厅要求于2018年12月20日已经上报并锁定,无法及时纳入2018年实施方案。 三是2018年农村困难群众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最低30元财政补助,因有关部门不熟悉该项政策,在数据比对和甄别上消耗过多时间,导致资金一直未发放到位。 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和建议 (一)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促提升,坚决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

    6、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根据2018年扶贫统筹整合资金审计情况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召开了由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专题整改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都明确责任、限时办结。通过努力,目前反馈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整改情况总述:审计共发现4个问题,涉及应整合未整合资金3871.33万元;涉及贫困群众缴纳医疗保险未享受财政补助218.307万元。截止2018年8月2日已全部得到整改,整改资金4089.

    7、637万元。 2.按问题类型分述:我县属于应整合未整合问题和贫困群众缴纳医疗保险未享受财政补助问题。 (1)县财政局2018年度收到部分乡镇及单位退回的以前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共1971.52万元,未纳入2018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其中小农水重点县水利资金1200万元和农机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10万元(信财预2016540号)有文件依据,不属于整合范围。其余资金761.5万元于2018年2月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国库,纳入2018年统筹整合范围。 (2)县财政局将以前年度贫困林场扶持资金余额27.4万元,已挂账2年未使用形成存量资金,未纳入2018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2018年1月份金刚台林场

    8、项目报账后,净结余资金1.4万元,2018年2月已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国库,纳入2018年统筹整合范围。 (3)县财政局2018年度收到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872.41万元,未纳入2018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2018年2月份,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将1875.41万元纳入2018年统筹整合范围。 (4)农村困难群众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最低30元财政补助情况,涉及贫困人口72769人,涉及金额218.307万元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于2018年3月份配套到位,经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进一步大数据比对应享受补助人数为71739人(相差的1030人属于2018年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他们在2018

    9、年参保缴费时还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资金215.217万元于8月2日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 (二)责任人处理情况 因上述问题不涉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失职、渎职,所以没有处理责任人。 (三)未整改完成问题情况 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没有未完成的整改问题。 (四)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县财政局主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逐项说明了整改举措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原因分析 一是按照上级关于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脱贫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要求,及我县当年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计划,当年县级投入已经达到应整合资金计划要

    10、求,所以收到以前年度扶贫项目结余资金1998.92万元未纳入当年整合计划。 二是2018年收到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872.41万元的指标于2018年12月底才下达,而2018年县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按照省厅要求于2018年12月20日已经上报并锁定,无法及时纳入2018年实施方案。 三是2018年农村困难群众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最低30元财政补助,因有关部门不熟悉该项政策,在数据比对和甄别上消耗过多时间,导致资金一直未发放到位。 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和建议 (一)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促提升,坚决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

    11、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主体,强化跟踪问效,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主体,强化跟踪问效,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

    12、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报告第2篇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梁园区脱贫攻坚指挥部高度重视,召开问题分析研讨会,按照省、市会议上的讲话和通报要求,并结合审计报告中的意见建议,对照反馈我区个性问题清单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根源,逐项逐条落实进行整改,就我区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二、 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梁园区1个问题,涉及4个项目、资金223万元。已整改1个问题,4个项目,问题整改比例为100%,问题涉及资金为1.5万元,问题整改及资金整改比例为100%。 问

    13、题摘要:审计发现双八镇徐庄村、王楼乡杨油坊村、观堂镇周庄村、王楼乡小坝村4个村的文化广场及坑塘治理等绿化项目存在部分绿化树未成活的问题。其中:双八镇徐庄村村室和文化广场部分绿化树未成活;观堂镇坑塘治理部分树木未成活;王楼乡杨油坊村绿化项目部分绿化树未成活;王楼乡小坝村绿化项目部分绿化树未成活。 整改措施:双八镇徐庄村、王楼乡杨油坊村、观堂镇周庄村、王楼乡小坝村4个村的文化广场及坑塘治理等绿化项目,及时对未成活绿化树木进行更换。要求各行政村切实负起责任,乡镇与村签订管护责任书,村成立管护小组,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发挥作用。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我区加强了项目后

    14、续管理,对所有扶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工程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三)整改结果公告情况。 4个村的文化广场及坑塘治理等绿化项目未成活绿化树木的问题,整改结果已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原因分析 1、 前期种植树穴开挖不合理,影响树木生长,树穴开挖不合理,有的树穴过小,正好一个土球的大小;有的开挖成锥子型,上下口不致,导致土球底部不能与土壤充分接触,影响了树木的正常生长,常常出现树木长势不好,枯黄,掉叶等现象。小苗种植不到位,稀稀拉拉,种植过浅。 2、苗木设计不合理,设计与现场脱离,所设计的苗木不适合现场种植环

    15、境或设计反季节的苗木,影响苗木成活率。 3、村级管护组织责任心不强后期管护不到位,后期对于苗木没有有效管理,时有发生出现苗木死亡现象不重视养护。 四、具体举措和建议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为保证年度计划中的部门扶贫资金得到落实,落实责任,保证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发展的首要任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扶贫、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二是强化项目库建设。结合梁园实际,认真筛选,在项目入库前,扶贫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申报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

    16、评审,将通过评审论证具备实施条件的扶贫项目,纳入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储备,不列入项目库的,区级不予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及时调整项目库的建设,为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奠定基础。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围绕精准管理,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由扶贫、审计、检察、财政、纪检等部门对扶贫项目的招标、建设、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无缝隙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的效益。四是加大公示公告力度。在扶贫项目贫困村公示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坚持和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将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等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

    17、的监督。五是优化评审程序。区财政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扶贫项目的预算评审,优先评审,集中评审。六是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对所有扶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工程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七是加强资金绩效考核。区财政局制定了梁园区财政局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方案,组成8个考核督导组,对各乡镇扶贫资金进展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加快了扶贫项目实施及拨付进度,使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八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将扶贫项目规范管理督导检查常态化,督导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落实扶贫项目建设工作、各类扶贫资金支出等方面检查力度,将督导结果与各单位年

    18、度考核挂钩。 2021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报告第3篇 贵办发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833号)收悉。现将我县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是我县的脱贫摘帽年,全县上下高度重视自治区扶贫审计工作,把此次审计作为迎接脱贫摘帽国检的预检来看待,认真对待,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冉光富书记、县人民政府欧阳可爽县长多次对审计组反馈的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各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分管县领导分别于3月18日、4月5日、9月21日等多次组织召开扶贫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扶贫审计

    19、发现问题逐一分解任务,对整改工作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制定整改措施,时限整改。我县成立了由欧阳县长担任组长,黄健生常务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整改方案和清单制定等日常工作。在整改工作中,我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级整改问题清单同步制定责任清单、行动清单,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个人,以整改目标倒逼责任、以时间倒逼进度。能够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因政策等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在说明情况的基础上创造条件,限期整改到位。三是确保整改质量,为加快审计整改进度和确保整改质量,县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和县政府督查室严格督查,对各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实地检查项目质量是否达标,并多次组织召开审计整改专题分析会,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审计整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审计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共发现22个问题,涉及金额93656.69万元,项目数289个,涉及34个单位,人数18339人。截止9月27日,已完成整改21个问题,完成整改283个项目,涉及人数18330人,整改比例为95.45%。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 1.违规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建设非扶贫项目。 整改情况:县交通局2017年09月12日财政下达1487.7636万元扶贫资金

    21、用于安排13个安全防护工程项目。13个项目均已进场施工,形成工程进度款支出,已经支出1025.9198万元,结余461.8438万元。经审计组检查后发现13个安全防护工程项目不属于扶贫项目,故不能用扶贫资金来实施。所有剩余资金461.8438万元按原渠道退回,已使用资金1025.9198万元从西人发20182号非贫困村屯级道路建设工程资金中调剂出退回,县交通局于2018年6月8日归还原资金渠道1487.76万元,已完成整改。 2.道路建设项目未公告公示。 整改情况:问题(1)截至2018年8月26日,县扶贫办已完工验收项目有58个,所有的项目均出具审计报告,并全部在项目受益村屯进行竣工公示公告

    22、。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23号)文件规定,及时对竣工项目进行公告公示。问题(2)县交通局2017年计划实施扶贫道路建设项目41个,目前已将项目公示到各乡镇以及村部公示栏中。针对存在的这一问题,在今后实施的扶贫项目中,一定严格按照桂扶领发201623号文件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并认真完善相关资料台账。 3.社会帮扶项目未公告公示。 整改情况:县扶贫已责成相关股室到项目实施村进行补充公示。今后,我县将监督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23号)文件规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23、除在县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告公示外,还要在县、乡、村公开栏张贴进行公告公示,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扶贫资金安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4.小额扶贫贷款资金分红未公告公示。 整改情况:2018年1月25日,县西投集团及子公司已在各乡镇政府公示栏中对委托经营的贫困户分红名单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提出异议、意见和举报。 5.支付产业扶持资金未按规定公告公示。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于2018年5月18日将2017年1-12月和2018年1-4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及分配情况在广西西林网和县、乡(镇)、村人员聚集的地方进行公示。今后,我县将督促财政局

    24、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在扶贫资金安排中,做到阳光化管理,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6.县农商行多收代理小额贷款贫困户意外险保费。 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6月5日,西林县农商行已责成涉及的3家保险公司共计退费1237笔,金额362240元,已完成整改。 7.未按规定标准发放危旧房补贴资金,涉及金额22.9万元。 整改情况:截止2018年9月25日,县住建局已追回及补发相关的款额22.9万元,已完成整改。 8.部分贫困户违反规定同时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旧房改造补贴。 整改情况:截止2018年9月,县政府已责成

    25、县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县住建局追回23户多享受的补贴资金44.4万元,今后我县将严格遵照(桂移民发20172号)文件规定发放补贴资金。 9.部分涉农整合资金仅在形式上进行整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我县将督促县水利局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接配合,严格按照(桂政办发201680号)文件规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相关政策的要求开展工作。 10.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结余量大。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2017年该公司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收入为79230.43万元,;2017年支出25591.03万元,结余为53766.09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126.69万元)。 整改情况:我县已

    26、同意西投集团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隆林县支行的贷款余额18963.80万元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配套的校安工程,剩余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应为34802.29万元。截止2018年8月,西投集团累计新增支付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3265.19万元,现结余资金11537.1万元,计划用于足别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项目工程建设,并按工程进度划拨工程款。已完成整改。 11.提前支付或多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问题县扶贫办已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截至2018年6月1日,项目公司已退回18个超支付工程款60.684064万元。已完成整改。今后,我县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

    27、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截至2018年3月16日,那劳镇新寨村优质水果蔬菜种植基地扶贫产业道路硬化(水库坝首至老汉坡)项目已竣工验收,已完成整改。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截至2018年5月31日,那劳镇新寨村优质水果蔬菜种植基地扶贫产业道路硬化(新寨二组至拉亭沟)项目已竣工未验收,已完成整改。问题县扶贫办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问题县移民局于3月21日追回提前支付的工程款19.87万元,整改完毕。问题†县发改局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今后,我县将举一反三,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 12.

    28、扶贫工程项目进度缓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共实施村屯道路建设项目54个,合同价共计2559万元,已拨付1653万元,结余906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28个,未完工项目26个,已经结算项目3个。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计划实施扶贫项目41个,截至2018年2月28日,已完工项目5个(均未验收),未完工36个,累计支出4093.79万元。 整改情况:(1)县财政局涉及整改资金906万元,2018年1-8月已支出743.01万元,结余162.99万元,结余资金162.99万元已于2018年7月31日收回国库。该局实施的54个项目中,其中八达镇旺子村庙平屯内道路硬化工程与民族局实施的项目重

    29、复,那劳镇那劳村岩扛屯屯内道路硬化工程因交通局实话的通屯道路硬化未完工,无法进场施工。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资金专责小组批复同意,调减2个项目,2017年该局实际实施的项目52个。截至2018年8月24日,县财政局实施的2017年项目52个中,已竣工验收项目51个,其余1个项目力争在2018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 (2)县交通局2017年计划实施扶贫项目41个,截至9月27日,已完成29条,已验收11条,完成审计结算4条,未完工项目12条,计划于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针对施工缓慢的项目,我县将重点督促县交通局加大工作力度,动员各施工方充分利用第季度的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

    30、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13.部分建筑项目手续不齐备。 整改情况:问题(1)阳光小区于2017年10月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年3月26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完成整改。县城投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已将西平乡易地扶贫搬迁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报交规划部门审核,该地块已经招拍挂,已完成整改。问题(2)县城投公司已和县国土局联系对接,已经将古障镇扶贫搬迁安置统建房地块列入供地计划,已经完成整改。问题(3)县城投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将整改后的审查报告送到住建部门备案,争取尽快获得施工许可证;县城投公司在收到审查报告后于2018年2月7日报送县住建

    31、局备案,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中。目前已经完成整改。 14.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 整改情况:问题(1)县水利局召开关于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会议;对管路沿用旧管网的足别乡足别村足别屯、西平乡那务村猪街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督促施工队用新管安装;并组织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对各乡镇已完工项目点安装的管路进行现场测量、签证,作为工程结算凭证,管路测量长度与管材出入库单进行对照,工程最终结算以实际安装情况计算工程量,并根据实际建设内容通知设计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已完成整改。问题(2)县扶贫办已督促相关股室补充合同签订日期和建设期限,今后严格按照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执行;对于水沟358.16,未见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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