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问答.docx

    • 资源ID:13845798       资源大小:31.06KB        全文页数:3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问答.docx

    1、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问答一、子女教育1、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2、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3、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答:不

    2、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4、子女教育费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答: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5、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

    3、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6、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7、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8、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9、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10、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父母

    4、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11、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12、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13、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1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15、纳税人享受子女

    5、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16、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17、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答: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

    6、,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18、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答:无需分别填写,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可。19、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20、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21、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

    7、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2、对于寒暑假是否中断享受?答:不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23、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24、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答: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5、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是多少?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答: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26、我不是孩子亲生父母,但是承担了他的抚养和教育义务,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答:一般情况下,父母负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对情况特殊、未由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未成年子女,相应的义务会转移到其法定监护人身上。因此,假如您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其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您就可以依法申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二、继续教育1、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答: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

    9、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答:(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答:(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

    10、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答: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是什么?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6、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11、?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7、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8、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12、。9、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10、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答: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1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1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答:只填写其中一

    13、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1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答:可以。1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15、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16、假如我在2019年取得两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享受多少钱的继续教育扣除?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

    14、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因此,您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取得多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也按照3600元的定额扣除。三、住房贷款利息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答: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3、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

    15、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4、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答: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5、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那么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

    16、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6、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答: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7、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答: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8、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答: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17、支出。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10、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

    18、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1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1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答: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13、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

    19、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14、如何确定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答: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15、已全款买房,又在同一城市租房,是否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件扣除?答:这种情况是属于有自有住房,那么在同一城市再发生的租房租金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四、住房租金1、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2)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3)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2、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写?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3、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

    20、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4、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5、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

    21、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6、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某市下属县有住房,到该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扣除?答:“主要工作地”的填写,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模板中的城市列表中下拉选择。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以再填报住房租金扣除。7、租房租金怎么扣除?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

    22、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8、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除?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通过远程办税端或电子模板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年度终了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23、(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留存扣缴义务人签章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件,同时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9、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10、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答: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11、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

    24、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1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

    25、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14、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留存

    26、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五、大病医疗1、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答: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对大病医疗扣除设定扣除金额上限,采取限额内据实扣除方式。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4、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

    27、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5、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6、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六、赡养老人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答: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

    28、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2、如果为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项目与兄弟姐妹应如何分摊扣除?答: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29、,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4、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5、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答: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6、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答: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7、填报赡养老人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

    30、件?答:一是扣除年度被赡养人已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父母;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若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8、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9、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10、我想问下,我孩子正在读大学,我父母也70多了,应该是可以扣

    31、这个扣除吧。另外,我扣这些,是不是要提供什么证明资料?答: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2项专项附加扣除,而且享受的时候,只需要填报相关信息,不用提供证明资料。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只用填报配偶及子女的身份信息,子女接受教育的信息。赡养老人,只需要说明自己是否独生子女,并填报老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以。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还需填报共同赡养人的身份信息和扣除分摊方式。其中,非独生子女采取均摊方式的,只有填报信息即可,不用留存资料;采取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由纳税人自己留存备查。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给单位或税务机关;相关资料,既不用提供给扣缴单位,也不用给税务机关,您自已留存备查就可以了。如果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发现您填报的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核对不上,我们会找您核对,这时需要您出示相关的资料。七、资料填报1、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


    注意事项

    本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问答.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