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环保工作总结矿山样板2012年4月安全环保工作总结暨5月份工作安排一、4月份指标完成情况4月份共发生4起交通擦挂设备事故,一起安全事故,轻伤一人无火灾、环保事故。二、本月所做工作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积极抓好班前会及周例会的活动质量,把日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坚持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本月共计入厂教育17人建立健全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台账,积极抓好车间、班组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质量。2、继续抓好现场安全管理,主要抓以下几点:车间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员工习惯性违章,劳保用品的穿戴,个人的行为习惯等;安全措施是
2、否落实到位;所布置的安全隐患整改是否落实;3、继续加强车辆、工程机械维护保养,由设备科牵头、修理车间配合制定维护保养内容,并按照执行。4、加强日常检查、夜间检查及外委工程施工检查,节前检查和综合大检查,本月共计查出违章人员2人,隐患10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5、对4.23号141翻车事故进行分析,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6、由安全牵头对2011年韩朝林事故回顾,带领东西矿班组长以上的管理干部到五医院感受伤者、家人因为事故所造成的伤害。7、认真总结一季度的安全安全环保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在二季度加以完善,并表彰在一季度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先进个人,在员工中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三、考核:
3、21640.00元1、事故考核:21340.00元2、其它考核:4月17日,修理车间电焊工在作业时没有戴防护眼镜,处罚100.00班组长负有连带责任处罚50.00元4月25日西矿在夜间检查时信号工脱岗处罚100.00元4月份东矿没有按时交总结处罚50.00元四、存在的问题:1、隐患整改不及时,领导工作重心下一执行较差,员工习惯性违章仍然存在。五、五月份主要工作1、配和合认真检查技术科下达的安全环保措施整改计划,并监督执行落实。2、按矿业公司安排认真开展好百日安全活动。3、做好雨季来临的防汛、防洪工作,各矿段要按照技术科安排在5月15日前做好防洪设施准备工作。4、组织两期培训班,主要是信号工,工
4、程机械操作工。5、落实好防暑降温工作。各单位在5.15号之前把处罚明细报安全科。 矿产品公司安全科 2012-5-5 附四月份事故通报及考核关于矿产品公司141号矿车翻车事故分析报告一、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4月23日早上8:08分二、事故发生地点:1690堆矿场三、事故类别:车辆伤害四、伤亡人员情况:1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工龄工资级别本工种工龄伤害类别伤害程度伤害部位安全教育用工形式损失工作日文顺宾男25大车司机5年车辆伤害右肋断裂教育五、事故经过:2012年4月23日早7:00东矿各班按规定召开班前会并安排相关工作后,组织生产,上午8:08分,矿产品公司东矿141号车倒运原矿,到堆
5、矿场倒车卸矿时,翻至20米左右下的1670平台,驾驶员被挤压在驾驶室内受伤。事故发生后,矿段立即通知安全科以及相关领导,在场的员工及矿领导立即组织施救,并通知120救护,在9:00点左右将伤者送到了市五医院。经医院诊断为右肋骨断裂9根,肺部受到一定影响,肛门戳伤8-10公分深,下颚右边2-4公分外伤,无其它内伤及大的外伤。目前尚不能确定轻伤重伤。六、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1、堆矿平台边缘挡坎还在制作中,没有达到安全要求,不能起到防范的作用,属于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2、责任人在没有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就开始排土,安全作业条件不具备就开始作业,属违章作业。3、信号工没有及时阻止作业。(二)间接原
6、因:做挡坎的作业人员安全知识薄弱,没有认真的判断出现场的危险性,不能很好的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三)管理原因:安全培训不到位,矿段管理人员在布置完工作后,没有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由于堆矿场环境已经发生变化,隐患也发生了变化,矿段未能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布置和监督现场作业人员认真落实好防范措施。七、事故性质工伤事故。八、采取措施1、事故发生后,矿产品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施救,并立即上报矿冶公司运营部及人行部,矿产品公司有关领导及安全科到现场认真组织调查。2、下午12:30组织矿段所有员工召开现场会,由在场的员工介绍事故经过,讨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矿冶运营部及矿产品公司领导分别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7、3、安全科就具体工作做了全面布置,要求全矿对堆场、排土场、采、剥离点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4、下午18:00事故单位东矿段组织全体员工召开了事故分析会,并传达了下午现场会的有关精神,并布置落实会议相关要求。九、事故处理:将按矿冶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公司经营班子常务副总经理: 谢虎元处罚3000.00元 设备总助: 张世银处罚1200.00元生产副经理: 伍绍泽处罚1200.00元 副经理: 温立嵘处罚1000.00元总工: 高辉处罚1000.00元矿段班子成员矿长:宋志云处罚1500.00 元 副矿长:李天武处罚600.00元(未当班)副矿长:苏友文处罚2000.00元(当班) 矿安全
8、员:卿文林处罚400.00元矿段责任人及连带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文顺宾处罚1000.00元,并按事故损失赔偿,待修理以后费用统计在计算。当班班长姜玉华:400元;现场装载机驾驶员徐国东:400元;现场推土机驾驶员陈学华:400元现场信号员朱华友:400元连带责任:当班班员: 刘应兴:100元 韩加元:100元不当班班员:熊德明:50元 刘青明:50元 徐挺春:50元王光明:50元 黄小龙:50元 邱代彭:50元周维先:50元 罗义华:50元 安全科:科长: 杜玉华处罚500.00元 交通安全员: 邓传平处罚240.00元 生产安全员:刘 超处罚200.00元其它科室负责人:生产技术科:赵浙军处罚
9、200.00元调度室:刘 能处罚400.00元人行科:唐清黎处罚100.00元财务科:黄文莉处罚100.00元共计处罚16840.00元4号潜孔钻侧翻事故经过报告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4月6日13时10分事故发生地点:西矿1800台阶事故类别:设备事故二、事故发生经过2012年4月6日中午13时10分左右,石仁刚驾驶4号潜孔钻从1785台阶到1800台阶作业点去作业,是摆孔人员谢世林叫开去的,当开到1800作业点时,发现1800作业点太狭窄不便两台机器作业,就打电话给谢世林说明情况,并向谢世林说明到台阶的另一侧打孔,在同意后,石仁刚就把潜孔钻往作业点的另一侧开,同班的操作人员刘继强在地面指挥
10、,在退到作业点另一侧时停下,钻机距离坎边约0.8-1米的距离时,也是摆孔作业的位置,为了避让孔,加之推土机推的台阶不平整,左边比右边高并有坎,在没有观察仔细的情况下就开始升钻作业,导致潜孔钻侧翻,同班人员在第一时间救出操作人员后,关掉电源总闸,并上报公司相关人员。三、事故原因分析:1、操作人员与地面指挥人员配合不当,安全意识淡薄致潜孔钻侧翻。2、平台有坎,台阶不平整,浮渣太厚,操作人员未观察仔细是否具备安全作业的条件的情况下就开始作业。四、考核事故损失大约11000元,按矿产品公司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十六条工伤、财产和车辆交通事故处罚:承担损失的20%计2200.00元。矿段承担25%计550.0
11、0元;班组25%,计550元。个人承担50%,计1100.00元。189号车撞挡坎事故报告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4月12日,上午8:30分左右事故发生地点:小米地坡顶与1770排土场道路三岔路口处事故类别:交通事故一、事故发生经过 189号重车行至小米地坡顶下坡路段时,看到131号车占道行驶,当时131号车正在打方向,因距离过近,两车司机均在错车时急拉方向避让并减速停车,但因189是重车,导致撞上路边土堆,致使车辆驾驶室右前方受损。 131号空车行至交叉路口时,因阳光直射,导致视线不清晰。未看到前方有向下行驶的车辆,只看见路上有落石就向左打方向避让,待发现前方有车时便向右打方向避让,此时的下
12、坡车辆突然停下来,此时189以撞上路边土堆。 现场勘查:此地段属交通三岔口,空车返回时正是阳光直射的时间段,重车下坡中需变更车道,即从左到右驶入排土场运输车道,在此时会形成空车、重车和物流车的空车返回时,会车较多。二、事故原因分析 因131号违规占道行驶,189号速度过快,且避让措施不当,双方当事人安全行车意识不强,这种主观上的不安全因素与客观的不安全环境巧合到一起时,引起事故的必然发生。三、事故责任综上所述,结合事故现场分析认定,189号车负主要责任占60%,131号负次要责任占40%。四、考核考核事故损失大约10000元,按矿产品公司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十六条工伤、财产和车辆交通事故处罚:事故
13、矿段承担损失15%计1500.00。分配执行:矿段承担15%,计225.00元;班组30%,计450.00元;个人承担55%,计825.00元;个人承担部分分配:131号驾驶员罗军承担40%责任,计330.00元;189驾驶员朱光亮承担60%责任,计495.00元。148号车碰撞路边挡坎事故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4月20日,下午18点40分事故发生地点:西矿段1680排土场事故类别:交通事故一、事故经过2012年4月20日下午,148从西矿1760作业点,15#挖机处装载剥离土,行至西矿段1680排土场拐弯处时,撞在挡坎上,当时车子是在3档上。驾驶员感觉车速越来越快,估计是刹车皮碗破裂,本人未下车检查,直接开到西矿段修理厂。二、事故原因分析经修理车间修理工王军检查,刹车皮碗是完好的,但左中轮毂有漏油现象,发动机启动后有严重漏机油的现象。三、事故责任根据上述意见,该事故的责任在于驾驶员蔡顺海,负全责。四、考核事故损失大约4000元,按矿产品公司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十六条工伤、财产和车辆交通事故处罚:事故工段承担损失20%,计800.00元。分配执行:矿段25%,计200.00元,班组25%,计200.00元,148号驾驶员蔡顺海个人承担50%,计400.00元。蔡顺海调离本岗位到破碎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