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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特训《民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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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特训《民法》.docx

    1、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特训民法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特训民法 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作者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 1、判断题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解析: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多选题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的副厂长。A工

    2、厂决定由乙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乙为此成立了项目攻坚小组,由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后来,由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甲带领几个辅助人员到B厂去研发。开发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A厂就该项新技术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发明人署名为乙。因此,引起纠纷。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A: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 B: 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 C: 发明人应该是甲 D: 发明人应该是乙 参考答案

    3、: BC 本题解释: 【答案】BC。解析: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但是,发明人、设计人还有表明他是该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即发明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本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同时,该发明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的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有。本案中的甲是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

    4、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乙只是负责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是发明人甲而不是乙。因此,B、C项正确。 3、单选题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_ 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 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

    5、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 4、单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_,自当事人知道

    6、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 4年 B: 3年 C: 2年 D: 1年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选C。 5、单选题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

    7、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 A: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6、单选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依次为_。 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 B: 户籍证明、医院

    8、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 7、单选题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_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由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

    9、正确选项为A。 8、判断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9、单选题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

    10、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ACD都不对。 10、单选题张某在路上发现

    11、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 A: 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B: 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C: 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D: 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张某为了避免行人李

    12、某的利益受到损失而见义勇为,小偷逃逸的话,有权要求李某补偿医疗费用,李某有义务补偿。故选D 11、多选题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 A: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 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 C: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 D: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ABD 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

    13、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 12、单选题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_ A: 杨村 B: 李村 C: 县城医院 D: 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

    14、: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 13、单选题依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_。 A: 受孕 B: 出生 C: 年满16周岁 D: 年满18周岁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

    15、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14、单选题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 A: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故车费应当由甲承担。而手机的丢失与乙无关,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此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15、单选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

    16、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_ 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

    17、,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 16、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财产的,其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开始转移?_ A: 从合同签订时 B: 从双方当事人认可时 C: 从财产交付时 D: 从一方交钱时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应选C。 17、判断题公平、诚实信

    18、用原则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中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18、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_ A: 丙承担违约责任 B: 乙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査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

    19、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 19、单选题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_。 A: 时效的中断 B: 时效的延长 C: 时效的中止 D: 改变法定时效期间的后果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单选题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

    20、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_ A: 8月7日 B: 8月8日 C: 8月9日 D: 8月15日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 21、单选题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_。 A: 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 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 200

    21、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 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用赔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内。 这一题明显考查的是婚姻法的内容,而考查的方式和继承法相同,都是对基本法律条文的考查,所以,备考复习的时候,应以最基本的知识为复习重点

    22、。 22、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_ A: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B: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C: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 D: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由此可见,二者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本

    23、题可作以下分析: (1)若选择定金罚则,则乙应双倍返还定金,即10万元; (2)若选择违约金,则为约定的违约金8万元,同时由于是乙违约,所以必须返还定金5万元给甲,这样甲共获得13万元,大于定金罚则的10万元,能获得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也能得到法院支持,故C正确。 (3)禁止“并用式”选择,即甲不能要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另加定金罚则的10万元,总共18万元。故D项错误。 本题难点在于(2),选择了违约金责任后,原定金收受方还要将定金原价返还,“8万+5万”之意不是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并用,而是只适用违约责任。本题答案为C。 23、单选题甲XX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_。 A: 绝对无效合

    24、同 B: 相对无效合同 C: 效力待定合同 D: 无权代理合同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在乙追认之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C正确。A、B明显错误。主要是D项,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但是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D项应当排除。 24、单选题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

    25、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_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

    26、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 25、单选题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_ A: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

    27、A。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 26、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_ A: 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 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 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 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答案】BCD。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

    28、费用。构成无因管理的要件有如下三个:第一,管理他人事务;第二,为他人利益的意思;第三,无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A中,因为甲没有为他人管理或者服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B、C、D均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故本题选BCD。 27、判断题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_ 参考答案: 正确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正确 28、多选题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

    29、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 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 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曰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 29、单选题下列情况,利害关系人

    30、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是_。 A: 甲1980年参加卫国战争,战争期间失去音讯,1989年战争结束2年后仍无踪影 B: 乙三年前在攀爬珠穆朗玛峰的途中遭遇雪崩,至今下落不明 C: 丁患有老年痴呆,三年前与家人走失 D: 戊于10年前外出打工,不久后即与家人断绝联系,不断有村民在某市见到他,但其家人几次寻找未果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通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为4年。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30、单选题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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