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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城瑶族自治讲课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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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城瑶族自治讲课讲稿.docx

    1、恭城瑶族自治讲课讲稿恭城瑶族自治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恭城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一三年三月1 总则11.1 编制目的 .1 1.2 工作原则 .1 1.3 编制依据 .1 1.4 适用范围 .12 基本情况 .2 2.1 自然地理情况 .2 2.2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2 2.3旱灾概况.2 2.4抗旱能力.3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3.1 县防指 4 3.2 县防汛办职责 .54 预防 6 4.1 旱情监测及报告 6 4.2 干旱预防 65 干旱灾害分级 .76 应急响应 .7 6.1 应急响应等级与启动条件 7 6.2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 7 6.3 级响应 .8 6.4 级

    2、响应 .10 6.5 级响应 .11 6.6 级响应 .13 6.7应急响应结束 157 后期处理 . 15 7.1 灾民救助 15 7.2 效益评估 158 保障措施 15 8.1 资金保障 15 8.2 物资保障 16 8.3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16 8.4 应急队伍保障 16 8.5 技术保障 16 8.6 宣教与培训 179 附则 17 91名词术语定义17 9.2 预案编制、审查与审批 18 9.3 预案修订 18 9.4奖励与责任追究18 9.5预案解释部门18 9.6 预案实施时间 18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整合、提高全县的抗旱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

    3、提高水的利用率,及时应对突发用水短缺事件,保证抗旱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干旱对生活、生产、生态造成的影响。1.2工作原则1.2.1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抗旱。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用水安全保障。1.2.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1.2.3 坚持因地制宜,保障重点。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进行统一规划,以城乡供水安全、农业生产用水安全为首要目标,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保障重点,统筹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2.4

    4、 坚持优化配置,科学调度。既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又要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1.2.5 坚持依法抗旱,社会参与。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为干旱的发生;实行社会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桂林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等编制本预案。1.4

    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干旱灾害包括:天气原因引起的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次生、衍生的供水短缺、水质污染导致生产生活用水紧张等状况。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恭城县地处广西东北部,北纬24372517,东经1103611110之间,属中亚热带湿润南岭气候区。东北与湖南省江永县接界;东南与富川、钟山两县相邻;南与平乐县接壤;西与阳朔县、北与灌阳县和灵川县交界。幅员面积2149平方公里,2006年总人口28.53万人。恭城县辖3镇6乡及1管委会,即恭城镇、莲花镇、栗木镇、龙虎乡、嘉会乡、观音乡、西岭乡、平安乡、三江乡及栗木矿区管理委员会

    6、。2006年末全县总人口28.5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5.36万人,农村人口为13.17万人。2006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GDP)为26.38亿元。全县拥有土地2149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18.23千公顷。恭城县境内的河流大部分属于珠江水系,河流集雨面积共2113.2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98.3% 。县境内的河流,主要是恭城河和西河。恭城河在恭城境内流域面积2102.3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97.8%。恭城县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南岭气候区。其主要气候特点是:大陆性季风显著,四季分明,光照多,热量足,由于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气候温和。2.2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恭城县境内雨量充沛,溪河众

    7、多,全县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31.31亿m3,其中过境客水10.13亿m3。县境产水21.18亿m3,全县水力资源蕴藏量为11.07万KW,可开发6.3KW,年可发电2.21亿千瓦时。2.3 旱灾概况据历史资料,恭城县自元大德十年(1306年)至今发生旱灾51次,其中建国前17次;建国后,根据月降雨量小于E601蒸发器的蒸发量月份统计,有36年次。旱灾不仅影响工农业生产,也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2007年,我县遭受了50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全县9个乡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人、畜饮用水出现困难,人畜饮用水困难9.82万人,全县受旱农作物总面积40.73万亩,其中水果26.98万亩,水稻6

    8、.17万亩,其它经济作物7.58万亩。受旱243个村屯、21.7万人,因旱所造成经济损失9860万元。2.4 抗旱能力2.4.1 主要抗旱工程我县共有小型以上水库23座,总蓄水量为16046万m3,有效蓄水量为12663万m3。其中大(二)型水库一座,即峻山水库;中型水库一座,即兰洞水库;小(一)型水库有4座,分别是:金钱弄水库、毫洞水库、花田岗水库、马林源水库;小(二)型水库17座。这些水库分布在4乡2镇,西岭乡8座:峻山、毫洞、八岩、小毫洞、清水桥、小黄埠、柿花塘、龙岗水库;栗木镇3座:金钱弄、蛋子江、豆腐田水库;龙虎乡5座:古寺、马林源、雷公井、下兰田、松毛垒水库;加会乡2座:二龙、长山

    9、水库;平安乡2座:花田岗、水路冲水库;莲花镇3座:兰洞、芹菜塘、韭菜塘水库。我县现有三大国营灌区,即峻山灌区、龙虎灌区、势江灌区。经过多年运行,渠道渗漏、设备老化严重,影响渠道的正常使用,需要改造。2.4.2抗旱非工程体系目前,我县现有县级抗旱服务队1个、乡级9个,现有用水户协会66个。由于资金投入少等多方面原因,我县的抗旱服务队基本没有什么设施,抗旱能力差。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抗旱指挥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其办事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设在县水利局。乡(镇)人民政府相应设立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旱工作。有关单位特别

    10、是有灌溉任务的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抗旱工作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3.1 县防指3.1.1 组成恭城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自治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水利局局长、县武装部副部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及县广播电视局、县经贸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生态农业建设中心主任、县建设局、县市容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水利电业公司、县水利局、县粮食局、县电信分公司、县农机管理中心、县物资总公司、县石油公司、

    11、乐湾水文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3.1.2 职责县防指在桂林市防指和恭城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的抗旱工作,审核、发布干旱灾情信息。其成员单位在县防指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抗旱工作。3.1.3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抗旱救灾工作的宣传报导,及时向公众发布旱情及抗旱工作信息,向社会宣传防旱抗旱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县石油公司:负责做好抗旱用油的供应协调,为抗旱用油提供保障。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处置因干旱引发的各类治安或刑事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干旱灾害的救灾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旱地

    12、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和安排抗旱救灾经费,确保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抗旱资金使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灾区寻找地下水源提供技术指导。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水毁或病险水利工程的修复工作计划;指导乡(镇)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水利工程水量的统一管理、计划调度和有效保护,开辟新的应急水源;做好受旱城镇水源和供水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的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供水原则,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的限量供应工作。县农业局:负责指导受旱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开展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和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农用物资的储备、调剂、管理工

    13、作,及时向县防指提供农业灾情信息。乐湾水文站:负责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水文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积极开发空中水资源。县水利电业公司:负责做好受旱区域抗旱用电保障工作,当供电发生紧张情况时应优先保证抗旱用电需要。县农机管理中心:负责做好抗旱农机设施的储备、供应、维护工作,保障抗旱的需要。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受灾区域,帮助灾民维修机械,指导抗旱。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有关工作。3.2 县防汛办职责(1)贯彻实施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

    14、和方针政策。(2)及时提出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订江河、水库水量调配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实施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并配合有关机构做好流域抗旱工作。(3)及时掌握和分析全县旱情、旱灾情况,执行上级命令,组织实施主要江河水量调配方案,督促抗旱减灾措施的落实。(4)组织指导全县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5)指导各乡(镇)开展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6)负责抗旱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4 预防4.1 旱情监测及报告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天气形势、雨情、水情、墒情、水利工程蓄水情况、旱情、灾情、抗旱工作情况等。气象部门加强对天气的监测,并及时将监测、预报的天气状况向各级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发生持续干

    15、旱时,要加密做好对天气的跟踪监测和预报工作。水文部门加强对江河水情、水质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并及时将结果报送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持续干旱时,要加密跟踪监测和预报工作。水利部门和城乡供水单位要随时掌握城乡供水水源状况,做好干旱期间供水、用水的预测,并及时向各级抗旱指挥机构报告。4.2 干旱预防4.2.1 加强领导,树立抗大旱、长期抗旱的思想。4.2.2 编制干旱风险图、抗旱应急预案、灌区灌溉应急预案、城镇供水应急预案等。4.2.3 加强旱区地下水源的勘查工作,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及灌溉设施建设,搞好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管理,不断增强抗旱能力。4.2.4 加强水资源的调度管理,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多蓄

    16、水,为抗旱储备尽可能多的水源;采取各种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措施和技术,最大限度地降低用水指标,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4.2.5 做好灌溉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对灌溉渠道实施清淤、补漏,加强渠系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做好抗旱机具的购置储备及维修保养,保证其在抗旱救灾中随时能充分发挥作用。4.2.6 指导群众开展适应性种植,加强田间管理,大力推广农业节水、保墒技术。4.2.7 做好实施人工增雨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开发空中水资源。4.2.8 加强抗旱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干旱规律,做好干旱预测预报。5 干旱灾害分级按干旱灾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大小将干旱灾害分为4级,分别为

    17、:5.1 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10以下;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5以下;或县城日缺水量与县城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5%至10%之间。5.2 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10至20之间;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5至10之间;或县城日缺水量与县城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10%至20%之间。5.3 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20至30之间;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10至15之间;或县城日缺水量与县城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20%至30%之间。5.

    18、4 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大于30;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高于15;或县城日缺水量与县城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大于30%。6 应急响应6.1 应急响应等级与启动条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依次为级、级、级。根据干旱灾害等级,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分别由县防指启动、级响应。6.2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6.2.1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加强对旱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时掌握旱情及抗旱工作动态,并据此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6.2.2 旱区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加强与当地农业、

    19、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分析、掌握旱情发展动态,按照有关旱情汇报制度做好统计汇报工作,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6.2.3 县防指派出的工作组要积极指导当地因地制宜开展抗旱工作,帮助解决在抗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要做好跨乡(镇)的用水纠纷和调水抗旱的协调工作;要及时向县防指反馈检查情况。6.2.4 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和供水单位要适时启动调水方案、备用水源方案和节水方案。跨行政区域的调水方案,由上一级抗旱指挥机构启动;同一行政区域跨行业的调水方案,由本级抗旱指挥机构启动;动用备用水源方案和节水方案,由供水单位启动,启动影响较大的节水方案应事先经当地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并向社会公布。6.2.5

    20、 旱灾发生后,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及时通过当地的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旱情、灾情,对旱情和抗旱多作正面宣传,宣传抗旱中的感人事迹,动员、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当地政府和抗旱指挥机构,把握抗灾中各阶段宣传重点,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和民政部门要做好灾害损失报道的审核工作。6.3 级响应6.3.1 启动响应县防汛办根据旱情灾害等级及天气形势,向县防指副指挥长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响应。6.3.2 工作会商县防指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有关成员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天气情况、水情和旱情,研究应对措施。6.3.3 职责分工(1)县防指:根据

    21、会商结果,向受灾各乡(镇)发出做好抗旱工作的通知,部署旱区抗旱工作,动员灾区群众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到重点旱区了解旱情,检查抗旱工作情况;分析旱灾影响,提出抗旱指导措施,及时向县防指负责人和桂林市防指报告旱情及干旱发展趋势;各级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上报旱情灾情。(2)县防指成员单位:气象、水文部门加强对天气、水情、水质的监测,加强会商、预测和汇报;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做好灌溉工程水量计划调度工作,指导各地开辟新的水源;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农用物资的调剂工作,及时向抗旱指挥机构提供农情信息;电力部门负责做好抗旱用电的保障工作,保证抗旱用电需要。农机部门负责做好抗旱

    22、农机设施的储备、供应、维护工作,保障抗旱的需要。县石油公司负责做好抗旱用油的供应协调,为抗旱用油提供保障。 6.3.4 应急响应行动(1)根据水资源的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下达并落实城镇供水及农田灌溉计划;调动水利设施做好灌溉和供水工作;做好塘库等蓄水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尽量多蓄水。(2)切实做好灌溉设施的维护管理。结合水毁工程修复,及时对灌溉渠道实施清淤、补漏和硬化,加强渠系管理,提高水的利用率。及时维修电灌站、泵站、机井等灌溉设施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状况,确保在抗旱中能充分发挥作用。(3)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新技术,节约用水。加强科技服务,采取有力措施推广节水种植技术,指导群众做好田间管理,

    23、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抗旱。(4)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积极做好抗旱机具的维修保养,补充必要的抗旱设备。(5)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增加水库、山塘蓄水,为抗旱做好水源保证。6.4 级响应6.4.1 启动响应县防汛办根据旱情灾害等级及天气形势,向县防指副指挥长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响应。6.4.2 工作会商县防指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有关成员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天气情况、水情、水利工程蓄水等情况和旱情发展趋势,研究应对措施,并向县防指指挥长及常务副指挥长报告,必要时向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6.4.3 职责分工(1)县防指:根据会商结果,向各乡(镇)发出做好抗旱工作的通知,对抗旱工作进行部署,必要时通过

    24、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干旱信息和抗旱工作部署,动员灾区群众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派工作组深入重点旱区,调查受灾情况,指导旱区开展抗旱工作;向桂林市防指报告旱情及干旱发展趋势;会同县财政局、水利局向桂林市防指、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申请抗旱补助经费。(2)县防指成员单位:同样执行级响应的职责外,还增加: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干旱灾害的救灾救助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督促所辖各供水单位根据缺水状况启动相应应急调水方案和供水调控方案,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生产用水的供应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灾区寻找地下水源的技术指导。6.4.4 应急响应行动(1)启动所有水利设施灌溉供水,早引多灌,争取抗旱主动权。各大灌区和水库作好应

    25、急供水预案并提前天开闸放水。(2)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根据水资源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做到合理调配水量、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确保水库在抗旱中发挥最大效益。(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短缺严重性的认识,注意节约用水。 ()加强组织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防止因干旱引发水事纠纷。()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全力以赴投入抗旱一线,启动所有设备,在无水利设施区域开展流动抗旱服务,带动、指导群众抗旱;及时补充必需的抗旱设备,扩大抗旱灌溉面积,积极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帮助群众维修抗旱机具。()随时掌握天气情况,积极实施人工增雨作业。6.5 级响应6.5.1

    26、 启动响应县防汛办根据旱情灾害等级及天气形势,向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建议,由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响应。6.5.2 工作会商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天气情况、水情和旱情,研究应对措施,并将情况报告桂林市防指。6.5.3 职责分工(1)县防指:根据会商结果,向各乡(镇)发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对抗旱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派出抗旱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受灾情况,指导、督促旱区开展抗旱工作,帮助群众抗旱救灾;及时向桂林市防指、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等汇报旱情灾情,争取桂林市给予大力支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干旱信息和工作部署,

    27、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动员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多方筹集抗旱和救灾资金,支持各地抗旱救灾工作;要求各地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上报旱情、灾情,同时按照5天1次加密上报。(2)县防指成员单位:同样执行、级响应的职责外,还增加:县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到重灾区指导、督查抗旱救灾工作。气象、水文部门加密对天气、水情的监测和汇报;水利部门负责督促各地实施灌溉工程应急供水预案,指导各地全力开发新的水源;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受旱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开展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和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农用物资的调剂工作,及时向抗旱指挥机构提供农业灾情信息;民政部门启动相关灾害救助

    28、预案,做好干旱灾害的救助工作。6.5.4 应急响应行动(1)加强对水库水源的管理,优化配置和科学调度有限水量。受旱地区的抗旱水源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加强城乡节约用水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制定用水计划,统一调度,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确保水库在抗旱中发挥最大效益,最大程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需求;把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在水源调度上优先满足群众生活用水,必要时,实行分时、分段供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高水耗和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对担负人畜饮用水和灌溉任务的小水电站要停止发电保障水源。(2)抗旱服务组

    29、织的抗旱设备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积极投入到抗旱工作中去,开展抽水、运水等抗旱工作,及时补充必要的抗旱机具。(3)千方百计开源截流,因地制宜地采取修建临时抽提水设施、打水井、建水柜、筑塘坝、截潜流、掏山泉等措施,加快建设一批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启动一切水利设施,抢修抗旱应急工程或增建临时抗旱设施;山区居民要运用一切蓄水设备,保证生活用水。(4)落实城镇供水预案的各项措施,保障城镇供水安全。着力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切实做好水量管理和配送工作;协调好河流上下游用水关系,防止发生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力量为灾区饮水困难的城乡居民生活送水。()大力推广应用抗旱剂、节水设备等科技产品;抓好粮食、高效农作物的抗旱保丰收工作;及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及时进行补种改种,扩大低水耗、耐旱作物的种植面积和规模。()及时安排下拔抗旱应急资金,对抗旱用油、用电实行适当补贴。()加强河道水情水质监测,做好生态用水调度,限制或暂停工业污水排放,保障河道生态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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