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木堆场防火责任制一、严格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消防专业知识,熟知“三懂、三会”内容,不断提高消防意识和预防、扑救火灾的能力。二、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熟知分公司灭火应急予案,发生火情时,按照予案果断处理。四、所有在货场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严禁现场吸烟。五、制止外单位机动车司机和随车人员在作业现场和驾驶室内吸烟。六、对原木、木材的装卸作业,作业后及时清扫货位上残留的杂务,并按规定送至指定存放地点,以消除火灾隐患。七、原木堆场负责人张全来、苗 毅、电话(路电)31758秦南装卸分公司2004年6月油库防火安全制度一、 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和防火
2、安全规定。二、 油库内外设立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三、 储油钢罐应设置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四、 灭火器配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北京铁路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126条之规定。灭火器应放在使用方便的固定地点。五、 机动车加油时一定要熄火,采取放静电措施(如叉尖落地等),禁止加油时使用手机。六、 油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夏季要作好油罐的降温防潮工作。七、 电源及照明灯的开关应安装在加油管理室内。油库管理防火责任制一、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消防专业知识,熟知“三懂、三会”内容,不断提高消防意识和预防、扑救火灾的能力。二
3、、 熟知分公司灭火应急予案,发生火情时,按照予案果断处理。三、 认真执行油库加油操作规程和油库防火安全制度。四、 作好防火安全和定置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工作。五、 监督检查进入油库加油车辆和人员,遵守消防安全有关制度。六、 所有车辆进入油库加油,必须先熄火后加油,严禁车辆着火加油。七、 油库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油库周围卫生,及时清除杂草、杂物。机械维修防火安全制度一、 各维修间应按防火安全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二、 特殊工种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三、 货场内确需明火维修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方可作
4、业。四、 维修间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用过的油棉纱及其它沾油物等,必须集中存放在加盖的铁箱内,并妥善处理。五、 严禁使用汽油清洗机械另部件,不得使用塑料容器存储汽油。六、 乙炔和氧气钢瓶应直立存放,并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距明火作业10米以上。乙炔、氧气瓶不得存放在太阳直射爆晒和高温设备附近。七、 焊接作业要彻底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品,高空焊接作业时,要防止焊火花四下飞溅引燃地面易燃物。八、 焊接作业结束或作业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清理没有熄灭、遗留的火种,防止引燃起火。机械维修防火责任制会”内容,。不断提高消防意识和预防、扑救火灾的能力。二、 熟知分公司防火应急予案
5、,发生火情时,按照予案果断处理。三、 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维修和防火安全制度。四、 在货场内动用明火作业前,必须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动火证,现场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后方能作业。五、 现场确需明火维修作业时,由维修工组向技术室提出申请,由谭尚生负责提供经过车站安全科批准的动火证。六、 维修作业中,严禁用汽油清洗另部件。七、 对作业中所产生的废油脂、油棉丝等杂物做到及时清理,彻底消除火种隐患。装卸分公司灭火应急予案根据津分运管函2004、42号(关于印发“车站货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灭火应急予案、防火责任制、防火安全制度)的通知精神和车站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分公司的实际,为认真落实上级文
6、电要求,进一步作好防火安全工作,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防火技能,特制定如下灭火应急予案,望广大职工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第一条:发生初起火灾,当班人员要保持冷静,沉着应对。第二条:就近取用适用的灭火器,拔出保险销,握住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另一手将压把按下,使粉雾横扫整个火区,由近而远,向前移动,将火扑灭。第三条:扑救人员灭火时,要站在上风处,果断迅速。扑救有毒气体、毒害品以及易散发腐蚀性蒸汽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或防毒面具。第四条:不同的着火物质要采取不同的灭火方式或使用不同的灭火器:1、 当爆炸品爆炸引起火灾时,应视着火物质,采取相适应的灭火方式和灭火器。2、 当易燃固体着火
7、时,应使用水、泡沫、ABC干粉、1211灭火器灭火。3、 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着火,应立即报火警“119”说明着火物资品名、性质,由当地消防队采用专门灭火剂灭火。4、 腐蚀品着火时,应使用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对遇水能剧烈反应及引起燃烧、爆炸或放出有毒气体的腐蚀品,禁用水灭火。5、 电线路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ABC干粉、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灭火。第五条:火势有扩大趋势时,立即切断电源,移开火焰周围可燃、易燃物品,随后拨打电话向火警“119”(路电10-119)和分公司值班干部报警。第六条: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准确报告单位名称、地址、着火部位、着火物品、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等,以便消防队或分公司负责人做出决断。第七条:分公司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担当起整个灭火的组织、指挥工作,启动分公司灭火应急予案,向车站领导汇报、请示,发出报“119”火警指令,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各项自救工作。第八条:灭火予案负责人:葛东生、电话31718、许振远、31728、 张全来、苗 毅、31758200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