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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合同按什么面积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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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合同按什么面积算.docx

    1、购房合同按什么面积算购房合同按什么面积算 篇一:购房合同,套内面积 篇一:按套内面积签合同的好处 从12月1日开始,北京市的房屋买卖形式将发生根本变化,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普通住宅、公寓及其他高档住宅等居住类房屋的预售,都要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而且,北京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还下发硬性规定说,不按套内面积售房,区、县、市各级国土房管局将不予以登记,也即是不合法。 那么,北京为什么硬性规定所有新建居住类房屋必须按套内面积售房呢?套内面积售房能给购房者带来什么好处呢?和以前的房屋买卖形式相比,套内面积售房能够更加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吗?购房者如何使用新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房产商怎么

    2、执行新规定呢?套内面积售房后,房价是不是就会上涨呢?按照套内面积售房的新规定,公共部位的产权如何界定呢?套内面积能自己测量吗?按照新规定,以后谁对出现缩水的面积负法律责任呢? 11月30日,我们特别邀请了新办法颁布的职能部门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副处长姜才原、北京市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中国房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平、北京第一个使用套内建筑面积售房项目北京风林绿洲项目副总经理周伟峰、北京第一个使用套内使用面积售房项目锋尚国际公寓总经理张在东、成业行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张寒燕、鸿基世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王振平,以及购房者代表美国金州投资集团控股公司投资总监夏勇。 -房价会上涨吗 主持人:从直

    3、观上来看,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售房好像比按照建筑面积售房的房价要高,那会不会给市场里的准购房者一个担心:本来北京的房价就高,现在实行新政之后,我还能买得起吗? 姜才原:在实行套内建筑面积售房之前,我们房地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做了一个分析,我们认为房地产买卖的成交,取决于总价而不是单价,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售房,是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只是对计价方式做一个调整。 任志强:有一个最基本的事实要跟市场里的购房者说明:这只是一种买卖方式的改变,和房屋交易的实质不发生矛盾。这种调整会产生一种现象:单价上涨,总价不变。 张寒燕:名义房价提高,实质房价不变,对普通购房者来说,没有什么变化,但是会给房地产价格的研究带来混乱

    4、,这可能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公摊会缩水吗 主持人:我手里有一份数据: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消费者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诉,近三年来分别以23%、25%和%的增长率增长。今年全国商品房投诉达到万件,而面积之争是房地产纠纷的焦点,主要问题是商品房面积缩水,购房者认为不能明明白白消费。我们都想知道,政府出台这个政策,能够避免面积纠纷吗?能够在什么方面更多地保证消费者权益? 任志强:原来以建筑面积计价的时候产生了很多纠纷,确实有。可能不内行的开发商以及很多建设单位都没有考虑到保温层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北方比南方更多,主要是在设计图纸的时候不计算保温层,但是房子建好之后,在进行实际测量时,就要加上保温层和外

    5、立面的面积,这就会产生很大的差距,所以,大家认为买的室内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加,这是传统的测量方法造成的。而且,建设部和各地政府,为了保护消费者,特别规定了哪些面积可以分摊,哪些不可以分摊,比如为公共服务的一些面积就不得分摊,有的小区多出的面积不知道归谁,因此产生了问题。 姜才原:我们觉得实行套内面积售房有几个理由。 第一,使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可以让购房者明明白白购房,因为这种方式简单易算。 第二,套内建筑面积易于测量。按建筑面积售房,要弄清楚分摊部位、分摊面积,而现在的住宅建筑,内部格局十分复杂,准确区分每个部位的情况几乎无法做到,而且复杂到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也有争论。实行套内建筑面

    6、积计价后,购房人进行维权,相对成本低一些,易于测量。 第三,能够减少面积纠纷。我们从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比较早的广州和重庆了解到,这些地方商品房的纠纷大幅降低。有一个数据说,重庆现在面积纠纷是零。 第四,实行套内计价以后,有利于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减少了开发企业增加分摊面积的利益驱动,买房人不用承担不明不白的房款。 张寒燕:在市场的初级阶段,开发商的商业伦理也处于初级阶段,就产生了初级阶段问题,就产生了初级阶段法律解决问题。随着市场走向成熟,预售的台阶高了,封顶了再卖比挖坑的时候卖,和购房者的纠纷就少了。如果房子按照套做好,同时标清公摊面积的属性、位置、面积的大小等,我相信业主会感

    7、觉自己是买了一个明白房。 王振平:现在改用套内建筑面积售房了,房地产商和业主沟通好,就可以了。作为业主来说,我觉得关键不是计价,更关注的是居住品质。 -小区品质会不会降低 主持人:使用套内面积售房,会不会造成房地产商只注重把房子里面设计好了,而在公共区位“偷工减料”,从而使购房者的居住品质下降? 姜才原:每一个居住小区在建设前期,开发商都要进行统一的规划,而且要报到北京市规划部门审批,经过审批后的规划方案是不能随意变更的。开发商如果随意变更,可能面临市场的惩罚。我们在新办法中有一条规定,要求开发商在预售房子之前首先要预测,并公示结果,包括被分摊部位的名称、用途、面积及分摊系数,包括不分摊的部位

    8、也要说明,满足购房者的知情权,购房者比较这些信息以后,就可以决定买与不买。 实行套内计价以后,公共部位如果说缩水了,减少了,风险不仅仅是买房人,对开发商也有危险,比如走道比别人小一号的话,可能面临房子卖不出去的风险。以前按建筑面积卖房的时候,外面的配套好不好,有没有湖,也不和房价挂钩,为什么要建那么好的环境,有湖,有水景花园,实际上这是市场的导向。如果把公共部位建得不好,可能能蒙一个人,两个人,但是不能蒙所有的人,可能卖一部分,其他的房子就卖不出去了,开发商风险更大。 而且,购房者可以通过签订严格的购房合同,使用政府的法律法规规避风险。分摊面积缩水的问题,通过这个办法应该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任

    9、志强:按套内建筑面积卖房,是政府在低级的消费阶段和低级的法律阶段不得不采取的临时性措施,这不是一个最好的办法。现在市场上大部分消费者,可能处于住房的改善和增量阶段,没有到生活质量提高的阶段,所以更注重我花了多少钱,买了多少套内真正使用的面积。但是房子有两个空间,一个是室内的空间,还有室外的空间。比如说三星级酒店和五星级饭店,大堂的面积和装饰绝对不一样,如果大堂面积很小,再好也不能是五星级饭店,这就是差别。我们不能靠面积计价的方式解决市场上所有存在的问题,解决不了。现在的法律只能解决套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面积多少,没有解决土地归谁,院墙归谁,楼顶归谁,湖面、水面归谁,锅炉房归谁等等。 主持人:

    10、按照新政策买房以后,一幢住宅楼的大堂是不是归业主,电梯间、保卫间归谁? 任志强:归所有的业主。如果共有的业主说同意出租,这个钱归业主分。 姜才原: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并不意味着购房人只取得套内建筑面积的产权;按建筑面积买房,也不意味着购房人没有取得商品房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关于购房人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以后,其产权内容,此次发布的市政府135号令还有比较好的规定,值得宣传,让大家都知道。 -物业费怎么收 主持人:有很多网友非常关心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售房之后,物业管理费用怎么收取?是按照建筑面积,还是按照室内面积? 姜才原:我们认为,首先要说明的是,这次调整仅仅是计价方式,在购房合同上还要求写三个面积

    1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分摊面积。现行的产权证还是按建筑面积发,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等费用,仍然和建筑面积挂钩。现在仍是按建筑面积,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等费用的收取以后是否与套内建筑面积挂钩或与别的什么挂钩,使收费更合理,值得研究。 主持人:风林绿洲是北京市第一个用套内建筑面积售房的项目,已经交付使用很长时间了,请问来自风林绿洲的周先生,你们小区现在是按照什么面积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周伟峰:按建筑面积收费。我们按照份额来收物业管理费,就是任总提到的业权的方式。最简单的说法,就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可以销售的面积,计算业主购买的份额比例,按照这个比例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主持人:锋尚国际公寓是北京第一个按照

    12、套内使用面积售房的项目,现在也已经入住了,是怎么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 张在东:现在还没有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因为最后一批房子今年4月份交,会所没有完工,园林没有做好,这个时候收物业费不合理,等到园区全做好,没有一个施工工人,完全进入使用状态,那个时候收费才合理。 -游戏规则将改变,市场会不会有些混乱 主持人:这个新政策的推行,肯定改变了以往的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游戏规则,有很多相关政策也将进行新的调整,这会给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任志强:可能会在市场上造成一些麻烦。这个麻烦包括,我们的房价统计,房价统计基本上在全国用同一个方式,在北京同时出现了几种不同的方式,一部分是按套内计价的方式,

    13、一部分是按非套内计价的方式,办公楼没有按套内计价,成品房也没有按照套内计价。外界听到北京的时候,很难搞清楚是什么样的统计数字,所以在统计局形成的结果,北京的房地产价格上涨,在外地的影响也是这样的。给老百姓的印象也是房价上涨,这个过渡期的解释的量会大。而在具体销售时,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几种方式都会标出来,在很长的时间以后,人们才会习惯。 -业主是不是更弱势 主持人:原来都说房地产商是强势,业主是弱势。现在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售房,会不会使业主更加只关心自己房子的事情,其他公共部位和我没有关系,业主的共有财产的意识更加淡薄,业主之间的关系更加松散,和房地产商之间、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都更

    14、加孤立,就真的变成弱势了?这有利于购房者维护“70年”产权的利益吗? 王平:房地产市场从上世纪80年代发展到今天,在政府的支持下,消费者不是弱势群体,而是越来越强了,懂得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科学;开发商从强势群体的80年代到现在,越来越弱了。信息上,老百姓对住房了解的信息越来越多,而开发商越来越弱了。 主持人:一定要做一个硬性的规定吗?是不是消费者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既可以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也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买房? 王平:我们不倡导老百姓愿意怎么选择就用什么方法,如果产生第三种、第四种怎么办,市场也会混乱。我觉得这个政策非常好,以前我们老觉得买房容易,结束太难了,现在这个新规定,在建项目

    15、、存量房转让等方面的执行中,手续更简化了。 -房产证怎么标明 夏勇: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我花了100万元买房,开发商不一定告诉我每一个部位相应的价格是多少,但是,他应该告诉我,100万元里含什么东西,应该有房产,还应有土地使用权。比如说100亩的土地,我使用的有多少。现在按套内面积买房,我仍然要关注套内是多少面积,套外还有多少是我的,土地有多少是我的使用权,因为这些都包含在房价里了。 主持人:夏先生的观点代表了许多购房者的想法,新政策实施后,关于套内建筑面积售房的形式现在还没有立法保护,作为购房者,除了在合同中尽量保护自己以外,政府在房产证上有没有新的改变?何时发放土地证?姜才原:我们正在制定

    16、另外一个规定,就是房地产登记条例,就是解决怎么发房产证和土地证的问题。现在两个是分开的,房产证是房产证,盖房管局章就可以了;土地证是盖政府的章。我们考虑是发两个证还是一个证,现正在探讨。北京市正在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可能会相继出台10个文件。篇二:套内建筑面积买房有学问 套内建筑面积买房有学问 随着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中的一个亮点是房地产商出售商品住宅必须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成为了北京地方法规的一项强制性规定,其优点是买房人怀疑自己所购房面积进行复测时成本的大大降低,便于买房人对房地产商在面积问题上进行更有效的监督。买房人有必要正确理解和学会运用这个规定。 套内建筑面积

    17、地毯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不等于地毯面积,它等于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套内建筑面积完全属于买房人个人私有,与套内使用面积相比,更能完整地反映买房人个人私有部分的产权。 由于套内建筑面积不等于地毯面积,所以套内建筑面积个人测量还是有一定困难(即使个人会测量,发生争议时,个人的测量结果也不会被对方和法院承认),只是委托正式测量机构进行测量的费用大幅度减少。 由于有套内使用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两个官方定义,最好避免使用按套内面积买房的说法,更不能把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说成按套买房(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买房计价方法)。 完整理解新办法 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和过去按建筑面积买房一样,仅仅是一种计

    18、算单价和处理面积误差的方法,绝不代表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买房人就没有购买公摊面积。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是一部完整的法规,买房人一定要完整的掌握,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合同中关于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约定,把合同附件关于公摊面积的约定尽可能地约定得细致一些。 套内建筑面积买房也有学问 有人担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买房,房地产商可能会缩小公摊面积,这一点笔者在年建议买房人按套内使用面积买房或按套内建筑面积买房时就提醒买房人注意,不过酒店式的大堂、写字楼般宽的楼道,对于普通为了居住的工薪阶层来讲也并不切合实际,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买也罢!笔者反而觉得现在更有必要提醒买房人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由

    19、于套内建筑面积含套内墙体面积,所以买房人要注意到同一座楼,买相同的套内建筑面积不一定能买到相同的套内使用面积。尽管外墙只有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但对砖结构的房子来说,底层的墙体面积厚,上层的墙体面积薄,所以同样的单元,楼上楼下的套内使用面积还是有差别的;同一层来讲,即使相同的套内建筑面积,把角的单元比夹在中间的单元套内使用面积也会小一些。 、即使是套内使用面积也不是地毯面积,因为房间里的管道井是要计入套内使用面积的。因此买房人买房时最好让房地产商标清楚管道井的面积有多大。由于现在提倡户外查表,暖气也将分户计量,过去老房子里的很多竖管在新房子里会变成横管,买房人买房时要小心管道井是否只放着你

    20、买的房子的竖管,别把公共的竖管井计到自己的套内建筑面积里。 、套内建筑面积还包括凉台建筑面积,买房人要搞清不同凉台计入套内建筑面积的不同比例,并要清楚已出售的房子,半封闭凉台是不能随便改为全封闭凉台的。 、按规定有些面积是可以计算面积,有些面积是不可以计算面积的,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买房人买房时最好向房地产商问清楚所有“不完整”(低于层高)高度的面积哪些算套内建筑面积,比如:现在比较时髦的“飘窗”算进了套内建筑面积多少?盖在房子里的分体空调机位算没算进套内建筑面积?还有房间里有楼梯的、阁楼的,那些面积如何算套内建筑面积?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对于“精明”的发展商,面积上猫腻少了,说不定会在

    21、高度上做文章,一层楼矮公分,十几层楼就能多盖一层,有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卖房的规定,不等于万事大吉,买房人除了要全面理解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外,还要在买房前多听多问,尽可能把有关问题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刘宏诚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热点问答 阳台 问:一直以来,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时,购房者与开发商在阳台上的纠纷比较多,为什么? 答:因为阳台的面积计算上比较特殊,封闭式阳台是按100计算面积,而不封闭阳台是按50计算的。有些开发商售房时和购房者说是不封闭阳台,而到实际交房,付房款时,卖给购房者的却是封闭式的阳台。这样下来,建筑面积有了变化,双方就容易起纠纷。所以在

    22、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标明阳台是什么类型的。 问:新通知出来后,不少读者来电询问以后阳台是否不再计算面积? 答:关于阳台不再计算面积的说法,完全是误传。根据建设部通知,以后阳台面积还是要计算的,不过计算方法有了变化。以前是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而现在通知第三条规定: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问:照此规定,购房者可以得到什么实惠呢? 答:买房者可以省下不少钱了。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面积,比如阳台有外沿,主要是用来放花盆,以前这个外沿也是算进去的,这一来,购房者起码要多付

    23、个万把元钱。另外,通知中还规定: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证 问:按照新通知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有了什么变化? 答:为保护当事人权益,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图上标注尺寸)、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根据房屋测绘管理办法,由房产测绘单位对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室外楼梯 问:新通知如何规定室外楼梯面积的计算? 答: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阁楼 问:现在售楼时常赠送阁楼,如果阁楼最高点超过了22米,要不要计算面积? 答:建设部刚刚公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24、上明确规定:层高 22米以上的部位要计算建筑面积。因此阁楼如果有部位层高超过22米,这部位要计算面积。 摘自 新民生篇三:真房买卖话你知: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 应该选哪个? 真房买卖话你知: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 应该选哪个? 我们在买房签合同的时候,都会遇到两个选项,一个按建筑面积交房,另外一个是按套内面积交房。 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都是什么意思呢? 所谓建筑面积,是指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建筑面积里既包含了你实际的使用面积,也包含了住宅墙体等公摊面积。 所谓套内面积,是指房屋实际的使用面积。你可以想象在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

    25、、这些地方铺上地毯,套内面积就是铺在地上的地毯面积的总和。 那么该如何选择呢? 选择建筑面积的好处是,房产证上的面积是确定的,只有很小的概率会出现变大或者变小的情况,并且一旦出现总面积缩小,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坏处在于,由于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而且普通购房者很难弄明白公摊面积是如何计算的,这就给了开发商用篇二:购房合同赠送面积会写 篇一:购房合同住房面积要写清楚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购房合同住房面积要写清楚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有网友向记者反映,最近预订了一个楼盘,房子有赠送面积,但销售人员表示,买卖合同上面不会出现赠送面积的字眼,而且房产证上也不会出现赠送的面积,只会把户型图

    26、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粘上去。该网友担心,以后如果要进行拆迁时,赠送的部分是否能获得补偿?关于这些赠送面积,在签合同时如何能确保自身的权益? 对此,律师陆映文表示,一般来说,拆迁时的赔偿依据为房产证上标明的房屋面积或者实际测量面积。她建议该网友,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和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好,将房屋的具体面积写清楚,不需要区分是否赠送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陆律师还提醒,赠送面积可能包括电梯、过道等和其他户主公摊的面积,市民在购房时,需要注意是否存在这种情况。 另外,该网友还提到,他选的楼层为15楼,而该栋楼旁边有一条规划路,以后会有建设,因此他担心建设噪音会影响到生活。对此,地产界人士黄国敏表示

    27、,会否受到噪音影响要看建设的距离有多远,如果确实受噪音影响的话,可以在窗户安装隔音玻璃,噪音会变小一点。如果噪音过大,陆律师则建议和施工单位协商,必要时可向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篇二:关于赠送面积 关于赠送面积: 1、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通常不会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一旦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购房人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2、市场上不少入户花园是从公共走廊上划分而来的,倘若这一部分算入了建筑面积,买房者看似得到了实惠。但此部分如果算作公摊位置时,业主在交纳物管费时,面临重复交纳费用,即你已经交过的一部分公摊面积费用。此外,由于入户花园要计一半建

    28、筑面积,在规定面积内,大的入户花园必然造成室内空间变小。 3、利用“层高”作为赠送面积,是挑高房的主要卖点。但此类房源存在以下3个弊端: 1)、每个项目规划都有总限高网络超女,将房屋层高做大的同时,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建筑面积可能减少,开发商为保证项目总利润,销售单价往往很高。 2)、这种做法会使舒适度降低,入住者感觉到空间的压抑。房屋的层高一般都是3米,开发商“偷”来的夹层、跃层,层高不一定能达到国家规定的高度,因为他们报批的时候是平层,但是层高又是留来修夹层和跃层的,这样的层高肯定不会达标。3、安全系数也会降低,比如楼梯的倾斜高度相对会很高,较陡的楼梯不利于孕妇、小孩及老人攀爬。 4、通过设计

    29、飘窗来做赠送面积可以说是开发商最早的方法。其中飘窗有真飘窗和假飘窗的区别:开发商在设计图纸中和毛坯房交付时可能会有 “低台”搜狗,但客户装修时,这个“低台”可以打掉。由于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米以下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为了层高不超过米,开发商通常会做一个较低的平台,这称为低台凸窗,这是最早的赠送面积办法。由于本身凸窗有米的层高,加上打掉的那部分“低台”,凸窗部分的层高可达到米甚至更高。 另一种做法是把带窗外墙向外推移,把窗台放到最低,做成大玻璃窗,这样在外立面上会凸出一部分。只要凸窗部分层高不超过米,便可有效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 赠送的究竟是什么面积: 1、“偷面积” 所谓“偷面积”,当然并不是

    30、真的偷,而是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一些既可以让业主利用,但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面积的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偷面积”实际是钻了“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空子,减少了建筑的套内面积。这样一来,可以帮助开发商减少上缴税费,在楼盘营销时,更是可以将“偷”来的面积“赠”给买房者,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 2、违建面积 部分开发商的 “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起来的。具体操作手法是在建设项目通过规划验收后,再自行或通过购房者集体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即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委

    31、托装修改造协议,由购房者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装饰公司“免费”装修改造,一旦涉诉便金蝉脱壳,违规主体还是购房者,导致购房者“被违规”,使得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增大。 3、侵犯共有面积 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常见的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等于是慷他人之慨,将原属于共用的部分许给一户独用。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涉嫌虚假宣传 所谓“赠送面积”,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由于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赠送面积甚至是涉嫌违法和侵权的面积,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即便其能通过“偷面积”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但因为开发商在售房时便已经将赠送面积的成本摊到了房价中,“赠送”仍旧是有名无实,故涉嫌违法虚假宣传。只是相关部门长期以来对开发商“赠送面积”的宣传视而不见,进一步纵容了开发商。所获“面积”不牢靠 因开发商对所赠送的面积往往不具有合法产权,因此不会也不可能写入房地产证。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所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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