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申请表模板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申请表场所名称住所地址所属宗教场所登记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拟任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注册资金申请成立理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场所(盖章)年 月 日管理组织人员姓 名身份证号职 务电 话宗教团体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民政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登记公告记录公告时间:公告方式:承办人: 年 月 日宗教活动场所变更登记申请表场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取得法人登记是 否变更事项项目名称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申请变更的理由及依据法定代表人签字:场所(盖章)年 月 日宗教团体意见单位(盖章)
2、年 月 日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以下内容仅针对已经申请法人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填写民政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变更登记公告记录公告时间:公告方式:承办人: 年 月 日宗教活动场所注销登记申请表场所名称场所地址所属宗教场所类别是否取得法人登记是 否场 所登记日期法 人登记日期负 责 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移动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注销理 由宗教活动场所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宗教团体意 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以下内容仅针对已经申请法人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填写民政部门意 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销登记公告记录公告时间:公告方式:承办
3、人: 年 月 日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公章和财务凭证收交登记表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副本)收交情况(示例:已收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本、副本各1份。)送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交接时间: 年 月 日宗教活动场所印章收交情况(示例:已收到场所公章、财务专用章各1枚。)送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交接时间: 年 月 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凭证收交情况(示例:已收到场所财务凭证册。)送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交接时间: 年 月 日注销登记公告记录公告时间:公告方式:承办人: 年 月 日宗教活动场所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场所名称所属宗教照片姓 名性 别民 族出生年月学 历身 份证 号联系电话
4、住 址工作单位及职务是否同时担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本人简历起始年月工 作 单 位职 务本人意见宗教事务部门意见 本人承诺填写内容属实。签字: 年 月 日(印 章)年 月 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填写说明:1联系电话需填写移动电话;2身份证正反面需清晰复印;3本表格不得涂改。附注:国家宗教事务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三、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进行审查:(一)法人登记申请书;(二)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的书面意见; (三)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副本);(四)拟任法定代表人和管理组织成员、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
5、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属于宗教教职人员的,同时提交宗教教职人员证;。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第六条 本单位设民主管理委员会,其成员为 人(3-25人)。民主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 名(不超过3名)。民主管理委员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第七条 本单位民主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宗教教职人员、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 年(一届任期4或5年)。第八条 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二)拥护本章程,认同本单位的宗旨,自愿为本单位服务;
6、(三)熟悉宗教政策法规和本宗教基本知识;(四)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尽心尽责;(五)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六)是中国内地居民;(七)无刑事犯罪记录;宗教活动场所监事备案表宗教活动场所名称所属宗教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 历身 份 证 号联系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本人简历起始年月工 作 单 位职 务本人意见本人承诺填写内容属实。签字: 年 月 日人事(任免)关系所在单位意见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印 章)年 月 日(印 章)年 月 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填写说明:1联系电话需填写移动电话;2身份证正反面需清晰复印;3简历可另附页,本表格不得涂改。附注: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7、第十九条 本单位设监事 名(3名以上监事可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第二十条 监事由所在地宗教团体和信教公民代表协商推选产生和罢免,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和本单位其他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任监事。第二十一条 监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列席民主管理委员会会议,向民主管理委员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二)检查财务和会计资料;(三)监督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其他成员以及执行机构负责人遵纪守法和履职尽责情况;(四)监督重大人事任免、重大财务事项、重大活动安排、法人登记事项变更;。第二十二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可靠、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二)忠于职守,具备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四)是中国内地居民;。监事不得从本单位领取报酬。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