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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平远土地整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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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平远土地整治规划.docx

    1、梅州平远土地整治规划梅州市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平远县国土资源局二一八年三月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总则 2一、指导思想 2二、规划原则 2三、规划依据 4四、规划范围 8五、规划期限 9第二章 规划背景 10一、平远县概况 10二、土地利用现状和问题 11三、“十二五”土地整治实施成效 12四、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3第三章 土地整治目标 17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 17二、补充耕地目标 17三、垦造水田目标 17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 17五、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 17第四章 土地整治任务安排 18一、农用地整理 18二、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20三、宜耕后备土地

    2、资源开发 22第五章 土地整治项目 24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4二、垦造水田项目 24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24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24五、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 24第六章 资金保障与效益评价 26一、资金保障 26二、效益评价 26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9一、严格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29二、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 29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30四、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31第八章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32一、与市级规划的衔接 32二、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34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35四、与永久基本农田的衔接 35五、与城市规划的衔接 36六、与环境保护规划的衔

    3、接 37附 表 38附图 48前 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及梅州市关于大力开展土地整治的战略部署,围绕平远县“五位一体”协同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依据梅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市级规划”)和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按照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4-2013)的相关技术要求,编制形成梅州市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平远县土地整治方向,明

    4、确土地整治的原则、目标和任务,重点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水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任务,同时统筹安排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安排土地整治资金,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规划是指导平远县土地整治活动的实施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基本依据,是安排各类土地整治资金的重要依据。第一章 总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的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促进五化同步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提升改造农业基础设施为重点,大力开展高标

    5、准农田建设,促进新型特色农业的发展;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持续推进低效城乡建设用地整理,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以“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为理念,加快绿色生态廊道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立足于土地整治的多功能定位,坚持“土地整治+”的新理念,通过多元化的实施方式,促进平远县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实现振兴发展。二、规划原则(一)坚守耕地红线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合理安排土地整治任务和土地整治项目,大规模推进水田垦造,全面实现非农建设“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先补后占要求,确保

    6、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中有升,奠定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基础。(二)促进城乡统筹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活动,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间有序流转,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三)加强生态保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加强对水土流失、石漠化、沙化等严重的环境敏感区、脆弱区土地生态环境整治,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四)维护群众权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

    7、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对农村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改善农民生产活动条件,保证农民共享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成果。(五)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有效发挥整体联动的综合效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和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六)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期待,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避免

    8、不顾实际大拆大建,增加人民生活负担。三、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第28号令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正);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4、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主席令第49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令第48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0、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1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7月1日起施行);12

    9、、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二)政策文件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51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

    10、知(国土资发201568号);7、农业部关于印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55号);8、关于补充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10、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1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12、关于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总结和数据库汇交的通知(国土资规函201811号);1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

    11、知(粤国土资保发2014138号);1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01号);1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48号);1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17、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3号);1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

    12、上图入库和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79号);19、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征求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和旱地改造水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国土资耕保函20161594号);20、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征求意见的函(粤国土资耕保函20162508号);2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发改区域函20162003号);2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征求我省“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稿)意见的函(粤发改区域函20166421号);2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1号);24、广东省耕地提

    13、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试行)(征求意见稿);2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各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772号);2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做好数据库汇交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函2018209号);27、关于下达梅州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梅市发改农经20186号);28、关于预分解下达梅州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指标的通知(梅市国土资201815号)。(三)技术标准1、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5-2013);2、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 10111013-200

    14、0);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5、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 1031-2011);6、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 1038-2013);7、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 1039-2013);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9、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 1040-2013)。(四)相关规划及其他1、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2、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9-2020);3、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2011-2

    15、020年);4、广东省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规划(2011-2020年);5、广东省山区小型灌区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年);6、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7、平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8、平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年)9、平远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0、广东省梅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11、梅州市平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12、梅州市平远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13、梅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14、其他相关资料等。四

    16、、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包括平远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八尺、差干、长田、大柘、东石、河头、热柘、仁居、上举、石正、泗水、中行共12个镇,土地总面积1373.98平方公里。五、规划期限本规划以2015年为规划基期,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至2025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一、平远县概况(一)自然条件平远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梅州市北部,地处北纬2424-2456,东经11544-11607,位于粤、赣、闽三省交界处。东邻蕉岭县,南靠梅县和兴宁市,西北靠江西省寻乌县,东北连福建省武平县。全县土地总面积1373.98平方公里。平远县境地质构造比较复杂,由火山岩、侵入岩、

    17、变质岩等构成山地、丘陵、盆地等地貌,山地、丘陵、盆地分布占11.26%、53.44%和28%。县境周围山地环绕,北部和西部以山地为主,地势较高,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平远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日照雨量充足,同时也受西伯利亚干冷气团的影响,上半年降雨主要为锋面雨,故常为阴雨连绵天气,下半年多为台风雨。年平均气温21.7,年降水量1637毫米,年均日照时数1873小时,无霜期达300天以上。境内有丰富的地表水、浅层地下水和温泉资源,主要有石正河、柚树河和差干河。(二)经济社会概况2015年平远县紧紧围绕振兴发展目标和“一城两区”战略部署,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2015

    18、年平远县加快推进交通水利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旅游示范县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全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68.30亿元,比增10.20%;固定资产投资40.05亿元,比增46.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6亿元,比增22.2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8.55亿元,比增3.6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52亿元,比增12.60%;进出口总额2.16亿美元,比增21.70%。2015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26.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08万人。二、土地利用现状和问题(一)土地利用现状2015年,平远县土地总面积为137397.9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6607.

    19、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9%;园地面积2295.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7%;林地面积104650.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17%;草地面积14.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面积3293.89,占土地总面积的2.40%;城乡建设用地面积585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7%;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337.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6.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未利用地面积3344.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4%。详见附表1。(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较为突出2015年,平远县耕地总面积166

    20、07.15公顷,户籍总人口26.43万人,人均耕地仅0.06公顷(0.9亩/人),低于全国人均耕地0.09公顷的平均水平。随着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外转移,平远县建设用地将不断增加,建设占用耕地的趋势不可避免,人地矛盾将会日益突出。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集约程度相对不高2015年,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587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7%。根据平远县2016年12月标图建库成果,全县“三旧”用地面积为310.07公顷,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30%,比重较大。其中“旧村庄”存在建筑容积率不高,呈单家独户,分布零散等问题,农村土地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农村建设用地亟待整理;“旧城镇”和“

    21、旧厂房”中部分用地工业和居住混杂,建筑密度高,市政配套设施老化,影响居住环境,大部分旧厂房为临时建筑和单层简易结构厂房且占地面积大、集约利用水平较低,需要通过在开发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土地生态环境面临压力平远县区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受自然条件限制和人为因素干扰,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泥石流灾害等环境问题,部分粗放经营的矿产开采造成地表裸露、环境容量萎缩等较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区域土地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加大。三、“十二五”土地整治实施成效(一)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二五”期间,平远县在综合考虑全县基本农田配套完善程度以及农民建设高标准农田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开展高标准

    22、农田建设项目10个,建设规模4104公顷,总投资8170万元。通过采取田块平整、渠网配套、路网建设、培肥地力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形成优质、抗旱防涝、保护生态、效率高、高产稳产、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满足机械化耕作要求,提升土地利用率和耕地产出效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力。(二)增加社会稳定性,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完善了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等,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农民可充分利用较为完善的农业生产设施,发展多种经营,就业机会增多,这有利地进一步推动平远县土地整治事业不断发展,为社会稳定产生较大的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发展不均衡日益

    23、突出,通过开展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便利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目标的土地整治项目,有效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四、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机遇1、土地整治在国家战略部署层面上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土地中的新形势、新问题,立足土地基本国情,坚守耕地红线,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以及中共中央、国

    24、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会议都提出并要求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并对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各项土地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土地整治领域不断地扩展,职能进一步增强,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等逐步明晰与加大,有利于提高平远县开展土地整治的积极性,对平远县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起到重要作用。2、广东省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2014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

    25、014138号),指出强化占补审查,确保耕地占补数量、质量平衡,对于暂时不能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允许采用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016年6月,为贯彻落实朱小丹省长关于“尽快摸清本地区可垦造地块面积和分布,完善改造计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兑现承诺”等要求。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和旱地改造水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根据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文要求,要求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现代农业建设的前提下,将耕地开垦和垦造水田工作纳入土地整治规划,作为重要规划内容。3

    26、、社会经济保持快速发展,为土地整治提供了内在需求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平远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为经济社会保持快速发展注入巨大动力,新农村建设、交通水利、民生等各行业用地需求量大,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拓展合理的用地空间。此外,平远县的部分村庄分布较零散,经济发展不平衡,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诉求越来越强烈。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将有力促进城乡基础设施的一体化,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4、“十二五”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为本轮土地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土地整治政策支撑力度不断增强,资金筹集渠道逐步拓

    27、宽,土地整治技术不断完善,为全面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十二五”期间平远县土地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同时各类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为平远县土地整治在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平远县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新形势下土地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挑战1、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平远县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定数量耕地,适宜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日趋减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难度逐渐增大,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必须强化耕地质量和增加耕地数量,大力推进垦造水田,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要

    28、求施工,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建设达到设计要求;要全面落实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剥离,用于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2、土地整治资金筹措压力大土地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较长。特别是“三旧”改造项目,要统筹解决拆迁安置补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当前社会投资激励机制尚未完善,土地整治投资主体较为单一,土地整治资金普遍以政府投入为主,资金相对短缺,亟需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一方面以土地整治为平台统筹相关部门资金,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土地整治领域。3、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难度大土地整治过程对土地生态系统的影响存在于生态系统的各个环

    29、境要素及其生态过程之中。过分追求硬化施工将改变地表水热状况和性质,破坏生物资源的多样化;过多的人为干扰将影响景观的连通性,导致景观自然性降低等等。4、相关规划统筹难度大土地整治涉及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等多项规划,每类规划的引导性和实施性各不相同。第三章 土地整治目标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规划期间,平远县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确保规模4800公顷(7.20万亩),力争规模6640公顷(9.96万亩)。经整理的基本农田利用等别平均提高0.5个等别,粮食亩产增加50公斤,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二、补充耕地目标通过加大农用地整理

    30、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规划期间,平远县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131.87公顷,进一步促进耕地质量等别提高。三、垦造水田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兑现承诺工作。规划期间,全县实施垦造水田目标127.73公顷,其中兑现承诺65.47公顷,新垦造水田62.26公顷。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规划期间,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12.67公顷。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五、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规划期间,全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10.13公顷,促进建设用地二次开发,降低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四章 土地整治任务安排一、农用地整理平远县2015年耕地面积16607.15公顷,国家自然质量等分布于1等至6等之间。其中3等至5等耕地面积为15678.12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94.40%。国家利用等分布在2等至7等之间,其中4等至6等耕地面积为15514.84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93.43%。根据平远县耕地质量现状,规划期间农用地整理主要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可调整地类开发为水田,开展合理的耕地保护活动。(一)高标准农田建设1、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方向根据全县耕地资源空间分布情况和基本农田布局,以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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