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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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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docx

    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为了做好本系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温职院20144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教学工作业绩(一)课程教学工作量(需按课时数折算的)1正常课程教学课时数按实际课时确定。2毕业论文(含顶岗实习)指导课时数按4课时/人计算;毕业综合实践教师个人项目指导课时数按40课时/项计算;各类分析报告指导课时数按1.5课时/个计算;顶岗实习指导按1课时/人计算。3下企业顶岗实习实地指导课时数按1课时/人次计算。4教学督导按实际有效课时数减基本听课课时数

    2、确定。5一学期下企业锻炼的教师按270课时确定。6其他如技能竞赛辅导、特长班、国培班等需要计算教学工作课时数的,均按实际课时确定。7只要教师服从系教学工作安排,课程教学工作业绩分不低于30分,达到平均课程教学工作量的,按32.5分计算。低于平均课程教学工作量的,每40个课时扣1分;高于平均课程教学工作量,每30个课时加1分。8专职科研人员、双肩挑教师、校内行政兼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一学年达到120节计35分。9课程教学工作量业绩得分最高为35分,超过的按35分计算。(二)其他教学工作量(直接计算业绩分的)1代表本系参加学院教学技能比赛获奖的,按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4分计算。2多门课

    3、的教师,每超过一门加0.3分(不含公选课);申报开公选课按每门次加0.2分计算,开课成功的,80人以下每门次加0.5分,80人以上按每门次加0.7分计算。3开新课的教师,每新开一门(含公选课)第一轮加2分,第二轮加1分,第三轮加0.5分。新课指至少是本系完全新开的课程,需经系考核工作小组认定。4在教师发展中心举办教科研讲座,每次加0.6分。5教师开展系级公开课教学的,加0.6分;院级公开课教学的,加1分。6教师下企业(学院认可)锻炼,每满一个月加0.2分。7对外培训每次(半天)达到20人次加0.2分,同一培训项目加分不超过0.4分,对外培训加分上限1分。(以提供加盖外单位公章的培训名单或签到表

    4、为准)8教研室主任工作量业绩分加2分,副主任加1分。9经教师本人申请,系考核工作小组可以对综合工作量大、为系部做出较大贡献的教师进行加分,每年加分项目不超过3项,每项加分不超过3分。10调整事项:(1)整个学期全勤的教师每学期加0.3分。(2)丧假、婚假、两次病事假不扣分,但需按要求在两周内进行补课,应补而未补的课时按每节0.05分扣分。每学期病事假超过两次的部分,每节扣0.02分,周三下午和1场监考按每次2节课计算。(3)因产假导致整个学期不能排课的,在最低分30分的基础上再扣2分;因病假导致整个学期不能排课的,在最低分30分的基础上再扣3分。(4)期末试卷、授课计划、试卷回卷等迟交的,每天

    5、扣0.01分。11其他教学工作量业绩得分最高为5分,超过的按5分计算。(三)教学效果业绩分的确定1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业绩得分,由学院教学督导随堂评教综合成绩30%+系(部)教学督导随堂评教综合成绩30%+学生网上评教成绩40%进行计算得出,学院、系(部)教学督导的评价成绩由教学督导处统一提供,学生网上评教成绩由教务处统一提供。2教学事故(1)发生教学事故直接扣减教学效果业绩分,每次教学差错扣1分、每次三级教学事故扣5分,二级和一级教学事故按学院文件执行。(2)教师如有违反学院和本系规定,影响到教学工作和质量,情节较严重的,经考核工作小组认定给予酌情、适当扣分。(3)多次教学差错累计扣分。3教

    6、师教学质量业绩得分最高为30分。(四)教学建设与研究1.教学改革建设与研究业绩得分,依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成果计分及奖励实施办法(温职院教201338号)进行计算,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改项目和其他教学建设。2有实施(建设)周期的项目,个人项目,立项当学年一次计算;集体项目,立项和验收年度各计1/2。3多人项目,如需分配各成员的业绩分,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4教材主编、副主编和参编按3:2:1分配,多人并列分数平分。5教学改革研究与成果业绩得分最高为20分,超过的按20分计算。(五)教学奖励1教学奖励业绩得分,依据温州职业技术学

    7、院教学建设与研究成果计分及奖励实施办法(温职院教201338号)进行计算,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优秀奖,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材奖,指导学生技能竞赛奖和其他教学奖励。2集体指导的学生技能竞赛业绩得分,按老师指导工作量的大小进行分配。3一个奖项多人挂名的,由负责人(排名第一者)分配业绩分。4教学奖励业绩得分在获奖当学年计分。5教学奖励业绩得分最高为10分,超过的按10分计算。(六)以上教学工作业绩加扣分为100分制。二、科研工作业绩科研工作业绩得分,按照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温职院201441号)中的附件3科研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进行计分。三、育人与服务工作业

    8、绩(一)参与大学生思政教育与管理、指导学生第二课堂1担任全年班主任,给基本分2分,增加一个班级加0.8分。在此基础上,系部考核排名前50%的加0.5分,被评选为学院优秀班主任的教师加1分,市级优秀班主任的加2分,省级优秀班主任的加3分(按最高等级计)。考核不合格不给基本分。2非班主任教师下学生公寓走访加0.1分/次,上限1分;(根据院学生处提供的有效走访记录,30分钟按1次计。)3.非班主任教师与学生谈心谈话的0.05分/次,上限1分;班主任与非本班学生谈心谈话的0.05分/次,上限0.5分。(根据谈话记录加分)4接受系部安排,参加“二早一活动”下班指导一学年8次的给基本分0.5分,在此基础上

    9、每增加1次加0.1分,上限1.2分。(技能竞赛指导符合“二早一活动项目条件的”,计入“二早一活动”指导次数)5.担任“二早一活动”项目(社团)、学生工作室指导教师,开展集中指导,项目(社团)有序发展的加0.5分/项目,获得院级优秀的加0.5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的加1分。6.教师利用“二早一活动”平台,经系部审核通过,开设精品讲堂讲座的加0.3分/次。7参与大学生思政教育与管理、指导学生第二课堂业绩得分最高为5分,超过的按5分计算。(二)指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1推荐并经系部采纳的暑期社会实践单位1家加0.2分,1家单位提供实践岗位数3个以上的另行加分,计算公式为0.1*(x-3),其中,0.1为

    10、每生加分标准,x为1家单位提供的岗位数。上限3分。2按院系要求成功组队(相对集中)的加0.2分/队。3参加暑期专业实践指导市区(鹿城、瓯海、龙湾)队伍的按公式计算:0.5+0.05*(m-10)+0.1*(n-3),m10,n3,其中,0.5为基准分,m为学生数,n为企业数(或网点数);指导外县队伍的按公式计算:0.7+0.05*(m-10)+0.1*(n-3),m10,n3,其中,0.7为基准分,m为学生数,n为企业数(或网点数)。上限2分。4获得院优秀指导教师(团队)的加0.3分,获市级优秀指导教师(团队)的加0.5分,获省级优秀指导教师(团队)的加1分(按最高等级计)。5指导学生工作不到

    11、位的酌情扣分(不超过0.5分)。6指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业绩得分最高为4分,超过的按4分计算。(三)就业工作1推荐工作单位参加校内招聘会或宣讲会的,每家单位计0.3分(名企计0.5分),签约成功的另加每生0.6分(名企每生0.8分);推荐工作单位并成功签约的每生加0.5分(名企每生加0.8分)。2按照院系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企业走访加0.5分;未完成不加分。3按照院系标准,完成各类毕业生跟踪调查给基本0.2分/类,在此基础上,按系部排名,前50%再加0.2分/类。4就业工作业绩得分最高为4分,超过的按4分计算。(四)各类学生竞赛、系部布置的其它工作1.每学年指导学生个人或集体竞赛项目(除二早一活动

    12、、暑期社会实践和专业竞赛项目以外),参加院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者,给基本分0.2分;在此基础上,院级一等加0.3分/次,二等加0.2分/次,三等0.1分/次;市级一等加0.5分/次,二等加0.3分/次,三等0.2分/次;省级一等加1分/次,二等加0.5分/次,三等0.3分/次(按最高等级计)。2、各类学生竞赛、系部布置的其它工作业绩得分最高为2分,超过的按2分计算。(五)以上育人与服务工作业绩加扣分为15分制。四、教师学年内未完成额定教科研工作任务的,取消评A资格;教师学年内公开课教学和科研交流任务均未完成的,取消评A资格。五、每学年成立系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

    13、和4名教师代表组成,系主任担任组长,系党总支书记和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考核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或修订考核实施细则,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对考核中有争议之处,取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表决方式,半数以上通过有效。六、其他未尽事项,按学院有关文件执行。七、本细则从2014-2015学年起实施。附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财会系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学年姓名一、教学工作量登记表1.课程教学工作量(按课时数计算的)工作内容课时当量备注正常课程教学课程毕业论文指导人下企业顶岗实习指导人下企业专业实习指导人听课课时总计业绩得分2.其他教学工作量(直接计分的)工作内容课程、项目名称业绩得分备注国家省市项目申报总计二、教学改革与研究业绩登记表项目名称具 体 内 容业绩得分备 注教研教改课题教研教改论文精品课程学生技能竞赛辅导总计三、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教学效果项目分 数加权得分学生评教(30%)院督导评教(30%)系督导评教(20%)系评委评教(20%)合计业绩得分教学差错、事故扣分教学工作业绩总 分教学工作考核成 绩等级主任(签字)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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