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退待遇内退人员不再执行集团公司现有薪酬制度,内退人员由公司单位发放生活费,标准为:1、符合退养条件第1条的员工,执行集团公司预岗工资年功工资。2、符合退养条件第 2、3条的员工,执行80%。企业和内退员工仍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缴费基数按申请退养当年的缴费基数为准,不再变更。内退人员在内退期间,企业工龄连续计算。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执行国家相关退休待遇。四、审批流程由员工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科队填写潞安集团员工内部退养审批表,由科队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符合退养条件的,经单位负责人
2、签字同意,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内退年龄以个人人事档案中最早的招工表、入学登记表、军人应征入伍登记表中填写的出生年月核定。特殊情况下以社保机构核定的年龄为准。内退人员于每月25-30号集中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的内退人员,由员工本人与集团公司签订潞安集团员工内部退养协议书,单位和员工各留存一份,员工人事档案中留存一份。五、内退的管理内退员工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内退人员由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公司机关处室内退人员统一转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管理。内退员工自内退批准之日起,10日内将工资关系及党、团、工会组织关系接转到内退管理部门。内退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分
3、别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有关退休手续。下列情形之一,终止或解除内退人员的内退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自然死亡;出境定居;自谋职业且签订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七、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公司劳动用工、人事制度的改革,解决部分年龄大、身体病残员工的退出通道,维护内部退养员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内部退养、病退的条件1、内部退养: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2、内部病退:1)、本企业连续工龄五年以上,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岗位工作的;2)
4、、经市级以上医院确诊患癌症、精神病的;3、因工负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级伤残的,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二、内部退养员工的审批程序:1、要求办理内部退养的员工,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分厂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初审后,分管领导审核,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2、要求办理内部病退的员工,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分厂签字同意,并出具相关病情材料,经公司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条件后,人力资源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内部病退手续;3、内部退养、病退员工中,凡符合国家法定特殊工种退休
5、年龄和工种条件的,报劳动部门按特殊工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4、未达到调研员年龄条件的副科级以上管-理-员工,申请内部退养的程序为: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分厂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分管领导审核、由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会研究审批同意后,组织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三、内部退养、病退员工的待遇1、男员工连续工龄35年以上、女员工连续工龄30年以上,退养费按现岗位工资的95%计发;男员工连续工龄30年不满35年、女员工连续工龄25年不满30年,退养费按现岗位工资的90%计发;男员工连续工龄25年不满30年、女员工连续工龄20年不满25年,退养费按现岗位工资的85%计发;男员工连续工龄不满25年,女员工连续工龄不满2
6、0年,退养费按现岗位工资的75%计发,按上述条件计算后达不到940元的,补发至940元。原年功工资照常支付。2、病退员工按岗位工资十档加本人年功工资标准执行;3、内部退养、病退员工不参与公司增资,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不享受生产性劳动保护用品,但可与在职员工一样享受以下待遇:1)、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员工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2)、连续计算工龄;4、内部退养、病退的员工,人事关系转入人力资源部人才交流中心,副科及其以上管-理-员工内部退养,人事关系转入党委组织部;5、内部退养、病退的员工,若在外单位从事其他工作,发生劳动争议或纠纷、人身伤害等其它情况责任自负,淮化集团
7、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四、内部退养、病退员工,均不得重返本企业从事任何工作。达到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费用以社会保障部门核定数为准。五、公司独立核算或工资自付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员工自管。六、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长治有限公司系统内干部职工内部退养的管理工作,深化公司内部用工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按照省政府、集团公司的文件精神,结合长治有限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内部退养人员单位归属,以人员现服务单位为标准,不受档案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影响,即现工作单位就是本人所属单位
8、。第三条:内部退养工作,是对系统内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干部职工实行内部退养管理。办理内部退养人员不在单位工作,可以享受所在单位退养待遇。第二章内部退养的类型及基本概念第四条:类型、概念说明内部退养分为二大类型:职工:1、内部退养;2、提前内部退养。中层以上干部:1、内部调研;2、提前内部调研。内部退养基本概念说明:1、身份的确定:是指长治有限公司系统内正式职工,具有符合长治公司正式人事手续的人员。职工的身份性质,即干部、工人身份的确定,以人事档案中的原始材料为标准进行核定。干部身份的职工,以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工作分配通知单等材料为准;工人身份的职工以招工录用手续、劳动部门备
9、案表及转正定级表等材料为标准。中层以上干部:是指长治有限公司系统内,有长治有限公司或三元煤业任职文件的副科级及以上级别人员,包含享受副科级及以上级别待遇的人员,例如全日制研究生、主任科员等情况。2、年龄的界定:人员年龄的核定以人事档案中的招工表、入学登记表、军人应征入伍登记表中填写的出生年月作为核定的依据。第三章内部退养的条件第五条:具体条件要求:职工1、内部退养。是指长治有限公司系统内的正式职工,男性满55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即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内部退养条件。是指长治有限公司系统内的正式职工,男性满5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45周岁、女工人年满40周岁,
10、即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符合内部退养条件,公司鼓励职工提前内部退养。3、内部退养自谋职业。长治有限公司系统内的在岗正式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批,公司鼓励职工内部退养自谋职业。中层以上干部1、内部调研。是指系统内科级男性干部满52周岁,女性干部满50周岁;处级男性干部满54周岁,处级女性干部满52周岁,集团公司任命或批复的干部,按照集团公司的文件规定办理。是指系统内科级男性干部满47周岁,科级女性干部满45周岁;处级男性干部满49周岁,处级女性干部满47周岁;即距公司内部调研年龄5年以内,符合提前内部调研。3、重要岗位人员调研要求。各单位正职及其他班子成员、煤矿七长、财务部门负
11、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等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调研,须经长治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未经长治有限公司批准,无论是否到调研年龄也不得私自内部退养。4、内部调研自谋职业。长治有限公司系统内的中层干部,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批,公司鼓励非重要岗位干部内部调研自谋职业。第四章内部退养办理程序第六条:长治有限公司系统内各单位干部职工,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须填写内部退养登记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交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报长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机关符合内部退养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填写内部退养登记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报长治公司领导批准后
12、,人力资源部备案留存。第七条:经登记的内部退养人员,由员工本人与所在单位签订员工内部退养协议书,并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离岗手续。第八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严格把握内部退养人员审核条件、优化办理程序、完善相关手续。重点是职工身份、出生年月以及任职文件的确定。第五章内部退养人员退养待遇第九条:长治有限公司系统内工资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由固定部分、绩效部分构成,内部退养人员执行所在单位现行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随着所在单位工资制度的调整一起调整,动态化管理,与在岗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同步上下浮动,但是不同类型的退养条件工资发放比例有所不同。内部退养待遇:工资发放标准:按在岗时的岗位绩效工资
13、80%发放。按在岗时的岗位绩效工资90%发放。注:提前内部退养人员达到符合内部退养人员年龄条件后,工资执行内部退养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单位所在县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发布的最低保险基数标准缴纳,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提前内部调研人员达到符合内部调研人员年龄条件后,工资执行内部调研人员的工资标准。3、内部调研自谋职业。第十条:职工内部退养、提前内部退养、干部内部调研、提前内部调研后,仍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其五险一金费用,按照每年劳动局核定的基数缴纳,其中单位应缴纳部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14、。第六章内部退养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内部退养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工会关系、劳动关系等由所在单位管理。内部退养人员的日常管理、待遇核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手续办理等由所在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做出明确规定,并按照规定管理。第十二条:内部退养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由所在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再享受内部退养待遇,按照退休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内部退养人员离岗后发生的各类事故,不在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内部退养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单位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1、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有损公司利益;2、违规违纪,违法犯罪;3、其他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各单位遵照执行。本办法适用于长治公司系统的内部退养人员管理工作,作为各单位内部退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本办法下发前已经内部退养人员,也必须按照本办法执行。针对已经办理内部退养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办法重新核定内部退养人员退养待遇,调整时间从本办法下发之日算起,退养待遇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动态化管理。第十六条:内部退养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由人社部门核定退休工资,所在单位必须及时停发一切退养待遇,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国家退休政策如有调整,再行补充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