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宁县漆水镇民间故事有奖征集启事漭水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素有“文墨之乡”的美誉,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片美丽的的土地上,留下了许多美丽动人的故事和传说。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挖掘地方乡土文化瑰宝,展示地方人文魅力,对于丰富乡镇的文化内涵,扩大地方知名度,做大做强地方文化产业,推动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挖掘传承、弘扬民间文化遗产,根据渗水镇建设“绿色茶乡、文化漭水”的总体思路,特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渗水镇民间故事、地名传说等民间文化遗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作品要求1、凡涉及渗水镇的地名来历、传说、历史轶事、人物传闻、动植物奇说、民间工艺趣事、等原生态故事
2、、传说、自我创作故事均可。2、故事完整,情节生动,思想向上,文字简炼,引人入胜。涉及到漭水方言的需用普通话注释。3、所征集的作品择优结集发行,被采用故事的作者,均按评奖结果兑现奖金。4、搜集时请注明讲述者姓名,整理者姓名;推荐他人故事者,请注明原创作者姓名。5、来稿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套改、拼凑,如已在媒体发表过,务请注明。二、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三、投稿方式1、电子文稿,请以电子邮件(纯文本格式)发送文稿至邮箱:mszwhz5),并请在文末提供作者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2、纸质文稿,邮寄至:昌宁县溪水镇人民政府(邮编:678111),收件人:王丕余,联系电话:159
3、25580219.四、作品评选1、投稿截止后,由活动组织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2、评审最终确定入选作品。3、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公布。五、奖励办法所有获奖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本次征文设一等奖一篇,奖金800元;二等奖二篇,奖金500元;三等奖五篇,奖金300元;入选奖若干篇,奖金各100元。六、特别声明1、应征稿件,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2、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稿件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和版权。活动组织方有权对应征稿件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合适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3、应征稿件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投稿地邮戳为先后次序)。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织方所有。昌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昌宁县溪水镇人民政府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