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1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把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引入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技)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奖学金的设置学校奖学金种类设置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三类第三条 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1.思想品德好(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德高尚。(2)以校为家,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朴实,讲究文明礼貌。(4)遵守学校各项
2、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是非观念强,敢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良现象。(5)劳动观念强,积极完成生产实习任务,认真参加公益劳动。(6)操行评分在90分以上。2.学业技能好(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巩固。(2)学习刻苦、勤奋、认真、自觉,上课专心听讲,课后认真复习。(3)能较好地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成绩优秀,各科总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在市级以上学习、技术、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各科成绩可放宽到80分以上(含80分)。3.身体素质好(1)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早操,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2)爱清洁,讲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每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三天。(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标准与“三好学生”标准相同。2.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与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努力做好班级工作,工作成绩好。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好,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班级的各项活动。4.遵规守纪,努力学习,积极劳动,讲究文明礼貌,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5.各科总评成绩不低于75分,生产实习成绩不低于80分,体育成绩不低于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