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管理文件编号:CAD31/V30-008-GL-019-2005 批准:任典生工具管理规定2005年3月30日发布 2005年4月1日实施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 发布 工具管理规定 版本/修改状态 1/0 第4页共4页前 言本规定依据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管理手册、质量手册中有关条款编制,是一汽解放青岛汽车厂管理体系文件之一。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提出。本规定由采购部负责起草。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殷书波1 目的为加强工具管理,严格本厂工具(包括刀具、量具、辅具等)采购、领用、发放及报损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厂工具的管理工作。3 术语和定义3.1 工具正常报损
2、:凡属工具因正常磨损或因疲劳变形而不能继续使用时,工具为正常报损。3.2 工具非正常报损:凡属工具由于材料、机床、夹具、工艺、工具质量及操作者自身原因而造成过度磨损、断裂、失去原有的技术状态时,工具为非正常报损。4 职责4.1 采购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具的采购供应及报废处理,并对工具质量负责。4.2 各单位负责工具的领用、借用、保管、发放、调换及报损。4.3 研发部负责工具一览表的编制、下发。4.4 质量保证部负责计量器具入库检定和日常管理。5 工作程序及要求5.1 凡属计划供应的工具,由各单位专兼职工具管理人员依据研发部下发的工具一览表中规定的品种、规格及消耗限额,每月到采购部领
3、用,并建立工具卡片及常借工具手册。5.2 采购部依据工具一览表及工种要求,审核各单位开具的生产用料领单发放工具。5.3 工具正常报损后,由使用者填写工具报损单后,各单位负责给予调换,工具非正常报损,由责任者填写工具报损单并写明原因,各单位确认签字后,发给合格工具。5.4 所有报损和废旧工具需重新领用时,执行工具以旧换新制度。5.5 凡属工具库房经管的工具,帐、卡、物必须齐全,库容整洁,分类保管,标识清晰,保持各类工具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工具不生锈、不变形、不磕碰。5.6 我厂外购工具、量具,统一由采购部外购供应及处理,其他单位不得采购和对外处理工具。5.7 外购量具统一由质量保证部进行入库检定,合格后方能发放。 5.8 对报废工具,采购部将定期报计财部定价后,对外进行处理。5.9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见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5.10风动工具的管理,见风动工具管理规定。6 相关文件6.1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6.2 风动工具管理规定7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7.1 工具一览表 保存期十年7.2 生产用料领单 保存期三年7.3 工具报损单 保存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