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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大学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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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大学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模板.docx

    1、XX大学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模板XX大学2020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36号)、上级部门关于高校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其他有关文件、XX大学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8号,简称实施办法)、XX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业绩基本条件(浙工大发201912号,简称2019版业绩基本条件)等精神,经研究,就2020年度学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评聘

    2、基本原则(一)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对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近五年有师德失范行为的,不得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突出能力、实绩、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全面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建设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二)分层赋权,优化配置。以一流学科建设为主线,根据学科不同的发展目标、发展层次,赋予学院(部)、学科不同的评聘权限,在各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下达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名额。坚持公开、

    3、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充分发挥学院(部)、学科自身发展的主体性、主动性,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与人才资源配置,进一步聚焦方向、凝聚力量冲刺一流。(三)评聘结合,科学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坚持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结合、相配套,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评聘、合同管理,实行评聘有机结合。根据我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学校在省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开展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含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和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自主评聘工作,不进行与岗位聘任相脱离的资格评审。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同行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

    4、价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评价与使用有机融合,鼓励教师安心教学、科研与管理,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二、评聘基本条件申请教师、研究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培训考核以及工作业绩等条件要求按照实施办法、2019版业绩基本条件执行。申请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要求,按照XX大学关于印发实验技术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工大发201546号)执行。上述各系列以外的会计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要求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一)学位等基本条件1.学位要求。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5、教师(不含艺术设计、体育学科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师)申报教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申报副教授和讲师应至少具有硕士学位。从今年起,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艺术设计、体育学科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师申报教授均应具有博士学位。专职研究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学位要求同相应层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2.出国(境)经历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不含体育学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以及应用型研究系列教师)申报教授或研究员,应至少有连续3个月以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学习、研修、访学、合作研究等经历,其中,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不

    6、含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体育学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以及应用型研究系列教师)申报教授或研究员,应至少有1年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学习、研修、访学、合作研究等经历。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含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和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4.指导学生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教师思政工作主力军作用,结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教师申报教授应有独立指导研究生,或担任青年教师导师、本科生导师的经历;申报副教授应有担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本科生导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

    7、历;申报讲师应有担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或本科生导师的经历,以上指导经历均应在1年以上。5.继续教育要求。为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申请评聘副教授职务,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全部内容。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学校适时提出教师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二)业绩基本条件1.专任教师(不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教师系列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研究系列学术型、应用型等五个类型进行申报评聘。各类型业绩基本条件按照2019版业绩基本条件执行,实施办法所附的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业

    8、绩基本条件不再执行。申请人依据在本轮岗位聘任中所聘岗位类型和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侧重,在提出评聘申请时明确申报类型,并应符合相应类型的业绩基本条件。 2.支持鼓励学术水平和能力特别优秀、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并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拔尖人才,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和出国(境)经历限制,在符合2019版业绩基本条件中破格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此外,对于在学术论著、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成果奖励等某一方面取得标志性成绩的人员,符合2019版业绩基本条件中破格申报条件任意1条,且满足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和出国(境)经历等基本条件下,可不受科研业绩基本条件要求,经所在单位和学校同意,破格

    9、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三)其它1.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因人才流动或岗位变动,原任专业技术职务与现聘岗位不相符合的,转岗一年后应及时转聘与现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转聘一年后方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3.长年在欠发达地区开展科技服务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教师申请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考虑。4.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再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5.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省属高校管理岗位五级六级职员晋升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1号)精神,省属高校不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岗位

    10、职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学校机关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党务工作岗位探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级“双线”晋升、“双线”考核机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6.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初、中级职称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专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出版、档案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含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实行“以考代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考评结合”,凡参加评审的申请人员应先参加规定的业务考试,取得有效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择优推荐并委托省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专业,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可不受空缺岗位数额

    11、限制,考试合格后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参加申报竞聘。7.国家(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以及援藏、援疆、援青人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符合相应条件的,经学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确认通过,可以直接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工作业绩不需符合2019版业绩基本条件有关规定,也无需进入同行专家送审、教授会评议、学科组评议以及学院考核推荐等环节。8.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精神,学校建立引进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常设委员会,作为学校教师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简称高评委)的常设评聘组织,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急需等人才,采取“随

    12、到随评”的办法进行评聘。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三、评聘考核各单位(部门)应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推荐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团结协作精神、敬业精神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全面考核,重视教师的教学工作投入、课堂教学质量等教书育人方面的业绩考核。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近五年有师德失范行为的,不得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倡导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克服学术上的急功近利和浮躁作风,坚决抵制学术腐败和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取消当年申请资格或解聘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请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四、评聘程序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13、的评聘程序按照实施办法执行。实行教师个人申请、材料公示、同行评议、单位审核推荐、学校评审聘任的程序。通过“XX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聘服务平台”,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和网上评审。网上申报和审核办法参见附件。(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根据自身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制定年度评聘计划。(二)为提高评审质量,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评审结果五分之三以上为“达到”的,进入下一评聘程序;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评审结果三分之二以上为“达到”的,进入下一评聘程序。(三)进入学科组评议程序前,通过同行专家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

    14、职务申请人员应就其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以及学院(部)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情况在学院(部)全体教授(含其他正高)会议上述职。教授会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教授(不少于5人)参加会议方为有效。(四)为更好地发挥学科评议组的学术评议作用,提升学术评价质量,今年将继续按照相近一级学科合并原则,组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评议组。进入学科组评议程序即视为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五)各学院(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推荐时,应充分考虑申请人所在学科的推荐意见,在学校下达的职务岗位数内提出聘任推荐意见。 (六)学校根据实际需要

    15、设立分类考核推荐组,就某一类型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与推荐,加强专业技术队伍的分类评价,促进不同特点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与发展。(七)经上级部门审批,学校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分别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进行审核评议,审定各专业技术职务。学校评审结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学校发文聘任。五、评聘材料要求(一)申请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填报的各类材料截止时间,统一为任现职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填报的工作业绩材料应是已公开发表的(不含在线发表)、发文立项(批准)的论著、项目或其他成果。(二)评聘材料要体

    16、现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为集中的成果显示度,且应与所申请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关。对于提交的论文、项目、奖励等成果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关联度不高的情况,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将从严控制。(三)国家统招统分的博士、海归博士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不应填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四)在国际会议上提交的被EI、ISTP(CPCI-S)、ISSHP(CPCI-SSH)收录的论文,经过9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确认为高水平专业研究成果的,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申报材料。(五)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3篇代表性论著(科研成果)送校外5位同行专家匿名评审,申请副高级专

    17、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2篇代表性论著(科研成果)送校外3位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同时提供申请人的综合考核表供评审专家参考。送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代表性论著(科研成果)应是申请人任现职(级别)以来公开发表(鉴定)的,并为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内刊、增刊、专刊、会议(CCF推荐除外)等论文不能送审。转聘以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聘,代表性论著必须有1篇(部)是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六)申请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以及符合学术规范作出承诺。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教师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填报的论文,须提交学术重复性文献检测报告。(七)强化评聘材料审查工作。建立“教师本人-

    18、所在单位-职能部门”三级联动机制,执行校院“两级公示、三重审查”程序,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八)评聘材料的填写及报送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六、聘后管理(一)通过评聘人员,由学校颁发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期至本轮岗位聘任结束。实行自主评聘后,对流动到省外的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可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的相关手续。(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年度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各层级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兑现待

    19、遇。(三)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制度实施要求,在聘期内,年度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所在单位、学科根据新聘专业技术职务调整其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四)学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和聘期考核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低聘或解聘的依据。(五)“双肩挑”人员申请教师、研究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纳入相应学科、学院进行评聘,并实行“双岗双考”。七、评聘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八、评审费用各级评聘委员会评审费为中级180元、高级280元;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费2000元(5人400元/人),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00元(3人400元/人)。评审费和同行专家鉴定费由申请人自理。九、其他未及事宜,仍按照上级有关文件、XX大学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XX大学关于印发实验技术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的通知XX大学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业绩基本条件和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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