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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税收政策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讲解介绍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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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税收政策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讲解介绍培训.pptx

    1、近期税收政策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讲解,XX区税务局 2021年4月,目录/Contents,一、近期税收政策介绍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介绍2020 三、整理的一些问题,C H A P T E R,近期税收政策介绍,01,涉及的政策文件,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qing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 号)、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qing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苏财 税20216号)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2、告2021年第5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qing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

    3、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 预缴增值税。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 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1.延续实施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qing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

    4、第7号):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防控有关 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 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特此公告。,1.延续实施政策,具体解读: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

    5、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 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1.延续实施政策,具体解读: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防控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一、对参加疫qing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 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

    6、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 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1.延续实施政策,具体解读: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 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1

    7、.延续实施政策,具体解读: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防控有关税 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一、对疫qing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疫qing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 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 额。三、对纳税人运输疫qing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1.延续实施政策,具体解读: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

    8、染的肺炎疫qing防控有关税 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四、受疫qing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 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 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 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 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1.延续实施政策,具体解读: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防控有关

    9、捐 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 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qing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qing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qing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 型

    10、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 方教育附加。四、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qing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qing情况另行公告。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1.延续实施政策,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qing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 告(苏财税20216号):一、经省政府同意,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qing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qing影响有关房

    11、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 告(苏财税202018号)中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特此公告。,1.延续实施政策,具体解读: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qing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公告(苏财税20208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qing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苏财税202018号)一、对受疫qing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 等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对增值税小规

    12、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1.延续实施政策,1.延续实施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 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关于2021年社 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8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 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即减半征收大型企 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 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

    13、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5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 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

    14、 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 差额后的销售额。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 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5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 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

    15、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 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 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六、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 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 规定征免增值税。七、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 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

    16、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 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时涉及的具体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相关规定 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

    17、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3.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 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

    18、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 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 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3.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 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三、关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

    19、得税有关事项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3.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

    20、的,自2021年 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二、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4.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0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介绍2020C H A P T E R,一、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二、科技创新类政策三、疫qing期间政策,一、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

    21、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 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一、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 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 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2、。资产总额: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2020年版)A000000表103计算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2.注意单位为:万元,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小微企业汇算清缴简化填报,简化基础信息表填报A000000:必填:表基本经营情况中的101-110选填:有关涉税事项情况发生时才填报免填: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小微企业汇算清缴简化填报,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小微企业汇算清缴简化填报,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免填表单: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

    23、细表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3000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以上附表无需填报数据生成主表数据,可直接填列在主 表对应栏次。,小微企业汇算清缴简化填报,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必填表单:1.A100000主表(1-12行直接填报)A105000及以后附表按照发生业务情况和填表规则汇 总生成主表信息A107040第一行(盈利且享受小微政策),小微企业汇算清缴简化填报,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二、科技创新类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

    24、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 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的通知(财税【2018】99号),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企业的研 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财税2015119号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 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 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 目标的系

    25、统性活动。,二、科技创新类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二款七种一般性活动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 计扣除政策: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二、科技创新类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

    26、7年第40号研发费用归集范围人员人工费用(含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 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以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为限)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二、科技创新类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委托境内机构和个人进行研发活动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 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

    27、托方的费用。无论委 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二、科技创新类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01,独立交易原则,02,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03,存在关联关系需提供费用明细,04,受托方包括机构和个人,委托境内机构和个人 进行研发活动,二、科技创新类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二、科技创新类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取消委托境外研发不得加计扣除限制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 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 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

    28、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 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财税201864号),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二、科技创新类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方式一、自行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企业应 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条件。二、申报享受。凡自行判断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条件的,可自 行统计计算加计扣除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 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企业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

    29、性、合法性承担 法律责任。保存期限为相关研发项目享受优惠结束后10年。,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二、科技创新类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方式一、自行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企业应 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条件。二、申报享受。凡自行判断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条件的,可自 行统计计算加计扣除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 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企业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 法律责任。保存期限为相关研发项目享受优惠结束后10年。,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

    30、,二、科技创新类政策延长高新技术企业 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 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二、科技创新类政策延长高新技术企业 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当年具备资格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

    31、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 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二、科技创新类政策延长高新技术企业 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所属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 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其取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注明 的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二、科技创新

    32、类政策延长高新技术企业 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企业发生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合并或分立重组事项 的,其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合并企业承继被合并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 被合并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 被分立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确定;合并企业或分立企业具备资格的,其承继被合并企业或被分立企 业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结转年限,按照通知第一条和本公告第一条 规定处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二、科技创新类政策延长高新技术企业 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自行计算亏损结转弥补年 限,并填写相关纳税

    33、申报表,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三、疫qing期间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 8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qing防控有关捐赠税 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三、疫qing期间政策报表填,报,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三、疫qing期间政策报表填 报,A106000表新增第5列“合并、分立转 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8年”,同时更 新“弥补亏损企业类型”代码表,“受 疫qing影响困难行业企业”和“电影行 业企业”选项,纳税人可根据最新政策 规定填报。,弥补亏损企业类型代码表,2020年度汇算清缴适用政策规定,三、疫qing期间政策报表填 报A106000表新增第5 列“合并、分立转入 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 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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